湛江坡头鱼排养殖图片,湛江鱼排养殖最多的地方
滩头鱼养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渔业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渔业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加强水域的统一规划和综合利用,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推广先进技术,提高渔业科学技术水平,促进产业化经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渔政渔港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的渔业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养殖业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水库、湖泊、泡沼、池塘、山间溪水等适于养殖的水域发展养殖业;鼓励和支持水产优良品种的选育、培育和推广。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渔业生产者提供科技、信息和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区水域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资源状况、水域养殖容量等,依法编制水域、滩涂养殖发展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跨界水域的养殖发展规划由相邻县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没有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养殖发展规划修改,须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重新公布。
第七条 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必须申领养殖证。
申领养殖证,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核发;跨市、县水域、滩涂的养殖证,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核发;没有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由省人民政府核发。
单位和个人承包集体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应当依法签订承包合同。
第八条 申请养殖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固定的生产场地,水源充足;生产条件和设施符合渔业养殖技术规程的要求;有与渔业养殖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养殖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提交本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的意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之日起十日内核发养殖证;不予核发养殖证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九条 使用国有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无正当理由未从事养殖生产一年以上或者鱼种放养未达到规定投放标准的,视为荒芜。
养殖水域鱼种投放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商品鱼生产基地和重要养殖水域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商品鱼生产基地和重要养殖水域名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第十一条 养殖生产用水应当符合国家渔业水质标准。
禁止使用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或者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药品。
第十二条 从事水产苗种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产,但是自育、自用水产苗种的除外。
实行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
县域间引进水产苗种的,必须持有检疫合格证明。
水产苗种检疫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三条 申领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生产场地,水源充足,水质符合渔业用水标准;
(二)生产条件和设施符合水产苗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
(三)有与水产苗种生产质量检验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繁殖用亲体来源于原种场、良种场,符合质量标准,群体达到一定数量。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经现场考核后,核发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不予核发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 初级水产品实行检验检疫制度。检验检疫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机构负责水生动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监测、预防和控制渔业疫病的发生和蔓延。
第三章 捕捞业
第十六条 自然水域和人工增殖水域实行捕捞限额制度。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渔业资源的调查和评估,确定全省捕捞限额总量,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逐级分解下达。
第十七条 在自然水域和人工增殖水域内从事捕捞作业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捕捞许可证。
第十八条 申领捕捞许可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二)有渔业船舶登记证书;
(三)符合国务院渔业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查后,核发捕捞许可证;不予核发捕捞许可证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十九条 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
渔业船舶取得检验证书后,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居住地或者经营地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和国籍登记,确定船籍港。
第二十条 进出渔港的船舶应当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进出港签证,接受安全检查;在渔港内应当服从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对水上交通安全秩序的统一管理。
第四章 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其管理的水域统一规划,采取措施,增殖与保护渔业资源。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受益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专门用于增殖和保护渔业资源。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的征收和使用,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确定禁渔区和禁渔期。国际边境水域的禁渔区和禁渔期按国际间的渔业协定执行;无协定的,按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或者捕捞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或者进入渔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必须经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四条 禁止使用鱼叉、鱼罩、土簗子、冰板张网、密缝箔、地笼、快钩、搬罾网等渔具捕鱼。
禁止使用爆炸物、有毒物、电力等捕捞方法捕鱼。
禁止制造、销售禁用渔具。
第二十五条 禁止使用小于规定最小网目尺寸的渔具进行捕捞。
捕捞经济鱼类的各种网具最小网目为10厘米。捕捞小型成鱼的各种网具最小网目为2. 6厘米。
簗子淌囤的眼高不得小于7厘米,宽不得小于4厘米,并禁止使用套箱、套囤。
冰槽子、花篮子、鲶鱼囤等渔具眼的尺寸均不得小于簗子淌囤眼尺寸。
张网间距以桩基计算不得小于500米。
第二十六条 国有水域主要经济鱼类及其他水生动物的最低起捕标准为:
(一)青鱼、草鱼、鲢、鳙、翘嘴红鮊(大白鱼)、大麻哈鱼、乌鳢(黑鱼)、怀头鲶,体长在40厘米以上;
(二)鲤、滩头雅罗鱼、雅罗鱼、东北雅罗鱼、鳜(鳌花)、蒙古红鮊(红尾)、鲶,体长在30厘米以上;
(三)红鳍鮊(麻连)、花鱼骨(吉勾)、唇鱼骨(重唇)、长春鳊、团头鲂(武昌鱼)、黄鱼桑(嘎牙子),体长在17厘米以上;
(四)鲫体长在15厘米以上;
(五)甲鱼背径在17厘米以上(甲鱼卵不得采集);
(六)河蚌蚌径在13厘米以上。
其他鱼类和水生动物的最低起捕标准均以达到性成熟为准。
第二十七条 捕捞作业时裹获的经济幼鱼不得超过渔获物总重量的5%。
第二十八条 用于渔业并兼负调蓄、灌溉等功能的水体,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渔业生产所需的最低水位线。
第二十九条 在鱼、虾、蟹、贝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及重要的洄游通道等渔业水域直接引用水时,引用水单位必须设置网、栅等保护设施,切实保护渔业资源。
第三十条 禁止围湖、围库造田。沿湖、沿库滩涂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围垦。
重要的苗种生产基地和养殖场所不得围垦。
第三十一条 国有水域中的鱼、虾、蟹、贝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及重要的洄游通道等,不得划作养殖场所。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进行监测。任何单位、个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渔业污染事故的,应当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
第三十三条 禁止将病害高发期或者发生疫情时的养殖用水向自然水域排放。
禁止在渔业水域浸泡和刷洗有毒有害的物品以及进行其他危害水质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 经营休闲渔业的单位和个人,对垂钓场所及其水域的废弃物应当及时清理,防止水域污染。
第三十五条 向自然水域和人工增殖水域投放水生动物新物种的,应当向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论证报告,经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等部门进行生态安全评估后,方可实施。
禁止向自然水域和人工增殖水域放生有害的水生动物。
第三十六条 在距离国有渔业水域边缘500米以内或者在国有渔业水域内进行爆破、勘探以及其他施工作业,对渔业资源有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同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并采取保护措施。由于爆破或者作业造成渔业资源损失的,由建设单位负责赔偿。
建设单位在完工后应将突出水底的残留物清除干净;拒不清理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清理,清理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产种质资源和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在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集中分布、主要栖息地和繁殖地应当建立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
禁止非法捕捉、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和运输国家和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渔业的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渔业,按照行政区划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由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商制定管理办法,或者由其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国际边境水域的渔业,由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边境水域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相关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各级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本辖区执行渔业法律、法规的情况,查处渔业违法案件;
(二)监督检查国际渔业协定的执行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渔政管理方面的涉外事宜;
(三)保护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渔业生产秩序,调解处理渔事纠纷;
(四)保护、增殖渔业资源,救护水生野生动物;
(五)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调查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
(六)组织指导渔业船舶检验,负责渔船和船用产品的检验、登记;
(七)维护渔港港航安全,调查处理渔业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组织渔业水上救助;
(八)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渔政检查人员。渔政检查人员经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渔业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从事渔业行政执法工作。
第四十一条 渔政检查人员有权对渔业证件、渔船、渔具、渔获物、捕捞方法和渔饲料、渔药、水产苗种、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依法进行监
石板头鱼养殖
是保护动物。
这鱼学名叫大鳍鱯(dà qí hù),俗称江鼠、石板头、石扁头、岩扁头、石胡子、牛尾巴、罐巴子等。大鳍鳠(学名:Hemibagrus macropterus)是鲿科、鳠属鱼类。体延长,前端略纵扁,后部侧扁。头较宽且纵扁,头顶被皮膜;上枕骨棘不外露,不连接于项背骨。吻钝。口略大,次下位,口裂呈弧形。唇于口角处形成发达的唇褶。上颌突出于下颌。上、下颌具绒毛状齿。眼睛大,侧上位,位于头的前半部,上缘接近头缘。眼间隔宽而平。前后鼻孔相隔较远,前鼻孔呈管状。鼻须位于后鼻孔前缘,末端超过眼中央或达眼后缘。
红头鱼养殖
不是养殖鱼,红头鱼是海鱼,并非淡水鱼。作为海鱼,它们也符合海鱼的基本要求,即可以适应海水环境。它们不是淡水鱼,也不能适应淡水环境。具体来看,红头鱼在太平洋之中分布最广,由于它们对水温有要求,是冷水性鱼,因此基本都在中纬和高纬地区活动。在我国,它们生活在东海、黄海和渤海,在动物量丰富、淤泥比较多的海域底部生活。
胖头鱼养殖技术
大头鱼养殖一年半到二年的时间能够达到五斤以上的分量,大头鱼也叫胖头鱼,是营养价值非常高的一种鱼类,也是养殖户们最喜欢养的一种鱼,他们饲养的成本比较低,但是利润比较高,而且营养价值非常好,还有就是成长速度快,一年就能够达到三斤左右,两年就能打到五斤到十斤之间。
大头鱼养殖
1、养殖准备:养殖大头鱼的鱼池要在4-8亩左右,水深控制在1.5米至2米。
2、养殖时间:养殖大头鱼的时间以每年5-6月份为宜3、日常管理:及时清除水中的杂物和水草4、越冬养护:秋冬季节将大头鱼捞出,放进更深的鱼塘中过冬。
虎头鱼养殖
虎头金鱼是文种中金鱼的一种,相比蛋种金鱼而言更加原始,也更加好养易活。
平时要注意保养头上的肉瘤,它极易受寄生虫(包括鱼鲺,矛头鲺等)的寄生侵害,且包括白点病,打粉病等,以及出血性溃疡都是常见病,要时时观察,一旦发现,立即治疗;
背鳍,尾鳍也容易患烂鳍烂尾病,更常见的是背鳍充血,尾鳍充血,记得要勤换水,防止此类病的发生。
虎头金鱼酷爱争斗,有地盘感,以帽子为主要,新鱼入缸前要细心观察,若争斗要隔离以防万一。可以多喂些含色素的鱼饵壮色,血红虫是理想的鱼饲料。
龙头鱼养殖
养殖鲤鱼的水塘要挑选在环境良好、水资源充裕、杜绝城区的地域修建。建好池塘之后,可以选购尺寸匀称、无病虫害、摆动工作能力强的鲤鱼苗,鱼苗的放养密度不可过大,1亩水塘养殖鲤鱼3000斤左右即可。鲤鱼苗放进水塘10天左右不需要进行喂养,因为这时水塘里的浮游生物可以保证其采食量。
胖头鱼养殖基地
千岛湖有机鱼是全国首家通过国家环保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认证的有机鱼,千岛湖也是全国第一个有机鱼养殖基地。千岛湖鱼头汤汁乳白、鲜而不腥、肥而不腻。
千岛湖有机鱼特点
1、千岛湖有机鱼都是野生饲养的;
2、千岛湖水质好,好水出好鱼;
3、有机鱼不吃饲料,吃的是补品;
4、生长周期长。
胖头鱼 养殖
1.
养殖条件。
在养殖胖头鱼之前,我们需要满足胖头鱼生存的条件,首先我们需要准备一个至少有五亩的大池塘,其次就是水池里不能用水泥冻底,最好能是粘性土质,水池中必须要含有淤泥,但是淤泥量不能过多,大概十五厘米左右即可,胖头鱼对水质的要求比较严格,所以要有充足的水源,方便换水,周围不能有污染源,最后就是在放鱼苗之前,我们要将鱼塘清理一遍,然后用石灰消完毒才放水进水池。
2.
鱼苗选择。
既然要养鱼,那么我们肯定是要选择生命力比较强的,并且适应能力和繁衍能力都非常不错的鱼苗进行放养,那么如何选出优质的鱼苗呢? 首先我们要观察与身上的鳞片有没有受伤,其次就是投放鱼饵之后观察他们的觅食情况,比较活跃的也就是比较健康的,最后就是将鱼苗放在没有水的盆里,挣扎的越厉害的也就说明求生欲更强,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更强,所以我们要通过多个方面对鱼苗进行筛选。
3.
池塘管理。
我们首先就需要在冬天和春天的时候向鱼塘撒一些有机肥,这样可以保证鱼塘的肥力,水中的富有生物会比较多,这样胖头鱼的食物也就更多,其次就是胖头鱼它对水质的要求比较高,不像别的鱼一年可以就只要换一次水,而胖头鱼基本上就是半个月就需要往里面加入新水,这样才能保证胖头鱼基本的水质要求,还有就是池塘周围我们要设栅栏,以防遇到大雨胖头鱼逃跑,最后每年收获之后都需要进行一次清池,然后再进行放养,这样才能保证产量。
4.
饲养管理。
滩头鱼价格
1、孟津黄河鲤鱼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萊垍頭條
孟津黄河鲤鱼是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的特产。孟津以东黄河河道开始放宽,河床宽而浅,含沙量少,透明度高,水中富含鱼类生长所需的各种营养盐类,所以此处的鲤鱼尾巴浅红、肚皮鲜白,肉质细嫩,味道鲜美,无泥腥味,营养丰富,滋补健身。唐朝大诗人李白曾赋诗:“黄河三尺鲤,本在孟津居,点额不成龙,归来伴凡鱼。”这或许是孟津黄河鲤鱼最好的广告词。萊垍頭條
2、兴凯湖大白鱼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萊垍頭條
兴凯湖大白鱼,是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兴凯湖大白鱼为鲤科淡水经济鱼类,学名翘嘴红鲌,色白如玉,俗称大白鱼。成群栖息于淡水上层,体形长、侧扁,口大、斜或上翘,腹面全部或后部具肉棱,背鳍具硬刺,臂鳍延长,常与乌苏里江的大马哈鱼、绥芬河的滩头鱼并称“边塞三珍”。兴凯湖大白鱼肉质洁白细嫩,味美而不腥,味道鲜美,营养丰富,特别在清蒸后品尝有一种蟹香味,并有补肾益脑、开窍利尿药用价值。萊垍頭條
3、泰山赤鳞鱼 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萊垍頭條
泰山赤鳞鱼,又名螭霖鱼,是泰山泉水哺育的珍贵山区淡水鱼,泰山的著名特产,中国鱼类珍品,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泰山赤鳞鱼具有极其丰富的营养价值,含有钾、锌、镁、钙、铜、等12种以上矿物质、18种以上人体所需的氨基酸、以及18种以上抗衰老及预防心脏病的脂肪酸。它肉质细嫩、味道鲜美、香而不腥、营养丰富、名扬四海,是名贵肴馔,还可药用。萊垍頭條
4、太湖银鱼條萊垍頭
太湖银鱼属于淡水鱼,长约七至十厘米,体长略圆,细嫩透明,色泽如银,因而得名。产于长江口的鱼体形略大,俗称“面丈鱼”、“面条鱼”,太湖银鱼与白虾、白水鱼并称“太湖三宝”。太湖银鱼形如玉簪,细嫩透明,色泽如银,故名银鱼,品种有大银鱼、雷氏银鱼、太湖短吻银鱼和寡齿短吻银鱼等。银鱼营养丰富,肉质细腻,洁白鲜嫩,无鳞无刺,无骨无肠,无腥,含多种营养成分,可烹制成各种名菜佳肴。垍頭條萊
5、松江鲈鱼萊垍頭條
松江鲈鱼重不到二两,长不足五寸,外形有点象塘鳢鱼,鱼头大而宽扁,头的长度要占到整个体长的三分之一。松江鲈鱼貌不惊人,甚至于有点丑陋,但它名扬天下已有近二千年历史,其肉质洁白似雪,肥嫩鲜美,少刺无腥,食之能口舌留香,回味不尽,而且营养价值极高,为野生鱼类之首。李时珍《本草纲目》称:“松江鲈鱼,补五脏,益筋骨,和肠胃,益肝肾,治水气,安胎补中,多食宜人。”鲈鱼用来清蒸,味道鲜美,非常好吃。萊垍頭條
养驴
养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