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规划图,奶山羊养殖场规划图
养殖场规划图平面图找谁设计
提出申请—审核—审批—审查图纸、设计、布局。
以山西为例,设施农业用地(养殖场)由使用者提出申请,经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具体程序为使用者提出申请,提供以下资料:用地申请书;拟订建设方案;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占地平面布置图;申请审批表。
乡(镇)政府审核,是否符合乡村建设总体规划,统一审查图纸、设计、布局。县政府审批:农业部门审核其设施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承包土地用途调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以及使用者的经营能力;住建部门审核其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国土部门审核其合理性、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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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的规划布局总平面图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设施农业 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自然资规〔2020〕1 号
各市人民政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0 年 5 月 6 日
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 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 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设施农业用地,是指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按功能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与生产直接关联的辅助设施用地。(一)作物种植设施用地
生产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作物设施种植(工厂化栽培)、育种育苗大棚、连栋温室、日光温室、场内通道等设施用地。辅助设施用地是指为生产服务的看护房、检验检疫监测、病虫害防控、农业灌溉、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等,以及与生产农产 品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积肥等设施用地。
(二)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
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养殖中畜禽舍、养殖池、饲料配制场所、活动训练场所、产品收集场所、绿化隔离带、场内通道、进排水渠道等设施用地。辅助设施用地是指与养殖生产直接关联的废弃物处理、检验检疫、消洗转运、冷藏存储及必要的管理用房等设施用地。
第三条 市、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设施农业用地的日常管理。
市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对县级设施农业用地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设施农业建设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农业发展规划。市、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对本区域范围内的设施农业用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合理布局设施农业 用地,确定设施农业用地的数量和规模。
第五条 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设施农业用地被非农业建设占用的,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原地类为耕地的,应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的,经营者应当于结束使用后1年内 恢复原土地用途,相关恢复要求在用地协议中予以明确。
第六条 设施农业建设应当按照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同时通过工程、技术等措施减少对耕地耕作层的破坏。
作物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养殖设施用地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可以使用少量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30%。
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应做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
第七条 直接利用耕地进行作物种植、畜禽养殖,地面不硬化、不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不属于破坏耕地耕作层;硬化、挖损地面等破坏种植条件、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属于破坏耕地耕作层。
对项目建设是否破坏耕地耕作层有异议的,由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第八条 根据生产规模和建设标准,按照节约资源、规模经营的原则,确定设施用地规模。
直接用于种植、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规模,根据生产需要,按照设施农业用地标准合理确定。
辅助设施用地规模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作物种植辅助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30亩,其中,看护房单层,用 地面积控制在 22.5 平方米以内;
(二)水产养殖辅助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总用 地面积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 15 亩;
(三)畜禽养殖辅助设施用地规模,按养殖类型予以区分。其中,畜类养殖辅助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项目总用地面积的 20%以内,最多不超过 50 亩;禽类养殖辅助设施用地原则上控 制在项目总用地面积的 10%以内,最多不超过 20 亩。
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但须符合相关规划、建设安全 和生物防疫等有关规定;实施多层养殖的畜类养殖设施,辅助设施用地面积可适当放宽,最多不超过 60 亩。
第九条 设施农业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经营者向 乡镇政府备案,备案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农业设施建设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用地单位、建设地点、设施类型、生产数量、用地规模、预估建设工期、拟经营年限、土地复垦措施及项目建设简易平面图、勘测定界图(含矢量坐标);
(二)用地协议和土地流转经营合同;
(三)市、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十条 经审查符合设施农业用地条件的,乡镇政府自收到 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备案结果应于1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乡镇政府在完成用地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将备案信息汇交至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 涉及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乡镇政府应当将拟建设施农业用地的情况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县级自然资源主 管部门在 15 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踏勘,并对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是否破坏耕地耕作层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可行性进 行认定,出具意见。未经同意的,项目不得动工建设。
同意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中补划。补划完成后,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上报补划资 料,更新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补划 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核查。
第十二条 各市、县(市、区)政府是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的责任主体,市、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建立制度、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同时加强信息共享与协调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做好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政策宣传,科学引导设施农业用地选址和节约集约用地,落实永久基本 农田补划工作,做好设施农业用地信息上图入库和土地变更调查登记。
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主动公开农业发展规划、农业环境保护和疫病防控等相关规定,负责对设施农业布局选址、用地标准、建设方案的指导。
乡镇政府做好设施农业用地选址、备案、监督实施及信息汇交等工作,定期对设施农业项目建设、经营和用地协议履行等情况开展现场核查,对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三条 设施农业经营者必须按照用地协议使用土地,确保农地农用,严禁扩大设施农业用地范围。有下列行为的,必须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一)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和经营性住宅;
(二)各类农业大棚、农业园区中建设的餐饮、住宅、会议、交易市场、仓储等非农业设施;
(三)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场所;
(四)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病死动物专业集中无害化处理厂等;
(五)其他类型的永久性建筑。
第十四条 市、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 门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设施农业用地的监管。县级自然资源主 管部门或综合执法部门会同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加强对设施农业用地的日常执法动态巡查,对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业用地用于非农业建设、擅自或变相扩大设施农业用地规模的行为及时制止、责令限期纠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山东 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山东省畜牧 兽医局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国土资发 〔2012〕3 号)同时废止。
来源: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养殖场平面布局图
养殖场要距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其他畜禽养殖场1000米以上。
1、要符合城乡总体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布局的总体要求,遵守禁养区、限养区的规定,符合城乡总体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布局的总体要求,遵守禁养区、限养区的规定,建在规定的非禁养区内。
2、要符合环境保护和动物防疫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养殖场、养殖小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物治理和综合利用方案。
3、要建在地势平坦、场地干燥、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排污方便、交通便利、供电稳定、通风向阳、无污染、无疫源的地方,处于村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4、要距铁路、县级以上公路、城镇、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其他畜禽养殖场1000米以上;距屠宰厂、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风景旅游以及水源保护区3000米以上。
5、要坚持农牧结合、生态养殖,既要充分考虑饲草料供给、运输方便,又要注重公共卫生。
养殖场平面图怎么设计
需要的手续如下:
1、跟村集体申请土地建养殖场。一般需要流转村里的集体建设用地来建,因为现在农业用地改为建设用地很难获得审批。
2、去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部门备案。这时你需要出具你的养殖场设计平面图,看是否符合《动物防疫法》的选址规定,一般要满足以下条件:养殖场1公里范围内没有居民区、饮用水源、学校、医院、公路铁路等;3000米内没有屠宰场、动物隔离区、农贸市场等;厂房内有隔离饲养生产区。注意,不同地区可能会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具体选址要求当地人民政府的畜牧部门或者当地畜牧局进行详细咨询。
3、去县国土局办理厂址修建审批手续。需要填写养殖场建设用地申请书,并按照当地要求缴纳一定额度的复耕保证金。
4、去畜牧局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拿着办到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去工商部门办营业执照
养殖场的建设方案及平面图
取得各项审批手续以后,然后选择一个合适的场地。根据已有的建设图纸进行修建就可以了。
养殖场规划图平面图找谁设计的
需要的手续如下:
1、跟村集体申请土地建养殖场。一般需要流转村里的集体建设用地来建,因为现在农业用地改为建设用地很难获得审批。
2、去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部门备案。这时你需要出具你的养殖场设计平面图,看是否符合《动物防疫法》的选址规定,一般要满足以下条件:养殖场1公里范围内没有居民区、饮用水源、学校、医院、公路铁路等;3000米内没有屠宰场、动物隔离区、农贸市场等;厂房内有隔离饲养生产区。注意,不同地区可能会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具体选址要求当地人民政府的畜牧部门或者当地畜牧局进行详细咨询。
3、去县国土局办理厂址修建审批手续。需要填写养殖场建设用地申请书,并按照当地要求缴纳一定额度的复耕保证金。
4、去畜牧局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拿着办到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去工商部门办营业执照
扩展资料
(一)经营者申请。设施农业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地面积,拟建设施类型、数量、标准和用地规模等;并与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补充耕地、土地复垦、交还和违约责任等有关土地使用条件。协商一致后,双方签订用地协议。经营者持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向乡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
(二)乡镇申报。乡镇政府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等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应及时将有关材料呈报县级政府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及时通知经营者,并说明理由。
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营者应依法先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三)县级审核。县级政府组织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农业部门重点就设施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承包土地用途调整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以及经营者农业经营能力和流转合同进行审核,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农业部门审核意见,重点审核设施用地的合理性、合规性以及用地协议,涉及补充耕地的,要审核经营者落实补充耕地情况,做到先补后占。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县级政府批复同意。
养殖场地平面设计图
场地建设
1 、养殖环境:选择通风向阳、环境安静、水源充足无污染、饵料来源丰富、排灌方便、交通和供电便利的地方。水源选择:可利用江河、湖泊、水库、池塘的水为水源,井水和泉水也可使用 。水质 :PH 值 6—8 。
2 、虾池环境:虾池面积大、小均可,水深 0.6m—1.5m ,最好东西走向、向阳,池内四周略有坡度,池底平坦,向排水口一侧略有倾斜,便于排干池水。池的四周必须是泥土护坡,主要是龙虾打洞栖息,让它安全过冬。池埂高出水面 40—50cm ,池埂宽度要达到 1m ,主要是防止龙虾打洞滤水,如果池塘面积超过 10亩,可在池中另建 1—2 个田埂,成田、井、十字形均匀分布,主要让龙虾打洞栖息,产卵繁殖。
3 、防逃措施:龙虾喜欢夜间活动,沿地爬行,防逃方法是:在水池埂外围用石棉瓦、塑料薄膜等,用木桩作支架,建一个高 50cm 的防逃墙,底部埋入土中约 30cm 封严,保证无龙虾逃出即可。
4 、水池消毒:常用的消毒方法是采用生石灰消毒。消毒时池水只留 5— 10cm 积水,将生石灰调成水浆均匀洒入池水内溶化,生石灰用量一般为每亩 25—40 千克,使用生石灰的第二天,用铁耙搅动池底,使石灰浆和淤泥充分混合。消毒后的水不要放走 , 继续留在池里 , 第二天开始进水 , 达到饲养要求的水位即可。
注:生石灰含钙量在 50% 以上(理论值:71.4% ),龙虾生长过程中会蜕壳,须摄入足量钙。生石灰价格便宜且使用效果较好。
5 、水质培肥:达到饲养要求的水位后施放有机肥(经过发酵后的猪、牛粪、鸡粪等动物性粪便),如:水深60-120cm之间,每亩投肥250-350千克。三天后,如果池水不肥,可多次少量泼洒经过发酵的农机肥,让池水逐渐转化为适当的肥度,使水的透明度 25— 35cm ,以清绿色为宜,池中逐渐有浮游生物生成,消毒五天后即可放入种虾 。
养殖区规划平面图
答案是:荒山建养殖场申请审批流程如下:
1、流程一:向本村村委会提交土地建设养殖场的申请书。
2、流程二:去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部门备案,需要提交养殖场设计平面图,审批标准为厂房内有隔离饲养生产区,3000米内没有屠宰场、动物隔离区、农贸市场等,养殖场1公里范围内没有居民区、饮用水源、学校、医院、公路铁路等。
3、流程三:去县国土局办理厂址修建审批手续。
4、流程四:去畜牧局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证明。
5、流程五: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证明去工商部门办营业执照。
养殖场注意事项
1、建设养殖场应该避开下列区域:工业污染区、地质灾害易发生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还应该远离城镇居民区、集贸市场、畜禽产品加工厂、交通要道等。
2、养殖场选址应该选择在排水良好、背风向阳、坡度稍缓、靠近水源、水量充足、电力充足可靠的区域。
3、畜禽舍应该建设在居民区下风或者偏风方向,粪便污水处理设施建在下风方向
4、养殖场应该建设兽医室,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还应该配备污水污物处理设备设施。
5、建设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舍和患病动物隔离舍,保证畜禽的相对安全。
养殖场的设计图
不同养殖场选择标准是不一样的,把我的豪猪场的选址要点和你分享一下吧。
1、符合国家要求。
①符合当地规划,不能随便选址,不能选择耕地。不能建在居民区。有环保设施,环评达标。②证件办理。首先上报国土所申请,需工作人员现场实地勘察确认不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养豪猪必须拥有养殖用地证明。环评手续、规划意见、立案备案手续、动③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生产经营取可证,还要取得林业局"三有动物训养许可″备案成功后才能正式开始养殖。
2、有利于防疫灭病、且便于生产和减少工程投资。
选择豪猪场址首先应考虑豪猪场的防疫问题,并应在不影响防疫的同时,综合考虑猪场建成后产品及饲料等进出猪场运输及供电、供水诸因素,最后确定豪猪场的防疫间距。防疫间距一般为:
①距工厂、学校、村镇及居民区500米以上,且处于下风位置;
②距主干公路、铁路和河流等交通频繁的地方500米以上;
③距畜禽养殖场、屠宰场、肉食加工厂、皮毛加工厂应在2公里以上,并位于上风位置。
3、地势高燥、避风向阳、排水方便。
低洼潮湿的场地,不利于豪猪的体热调节和肢蹄发育,而有利于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的生存,严重影响建筑的使用寿命,而且雨季到来,常常受到洪水威胁,也不利于防疫。故要求所选地面应高出当地历史洪水线以上,且地下水位应在2米以下。避风向阳可减少冬春风雪的侵袭,提高猪舍温度,并保持场区小气候的相对稳定。为了便于排水,防止积水和泥泞,地面应平坦而稍有坡度,一般以1%~3%的坡度较理想,最大坡度不得超过20%。
4、水源充足,水质良好,且便于取用水源是建设豪猪场首先必须考虑的条件之一。
一个养殖场,特别是大型规模化养殖场,每日饮用、冲圈、调制饲料,以及饲养管理人员生活用水等用水量相当大,所以必须有一个充足的水源,且水质不经处理最好能达到饮用标准为理想。一般山泉水、地下水最理想。
5、场地土质坚实、渗水性强、未被病原微生物污染过。
不宜在含有大量碎石的地带建猪场,这样土质结构利于排水,但是缺点是夏季反射的热量过多,冬季不易保温。也不要在黏土上建猪场,黏土通透性不强会导致排水不畅而积水,黏性大不易清扫。
可选择低水位的沙壤土作为猪场建设用地,沙壤土排水性良好,质地均匀稳定性好,而且吸湿性和导热性都相对较小。
6、道路畅通。
能够通过9.6米以上大车通过。
7、电力保障。
基本要求有稳定电力供应,满足负荷、不断电。
在实际生产中,很多老板因为选错地址,出现了政府拆迁、不符合生物安全要求、道路不畅通、时常断电、排污不方便等问题,选址每一项我们都要考虑到,才能保障我们正常生产。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养殖场的平面图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按规定建立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等制度及养殖档案。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申领《动物防疫合格证》应提交书面材料
1 、《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
2、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经营场所污水、污物排放管道布局走向说明图;3、设施设备清单;
4、土地使用证明 ;
5、管理制度文本(有关防疫制度、设备设施和执行无菌操作制度、操作人员及环境场所消毒制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病死动物、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制度等有关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管理制度的文本材料);
6、人员情况(企业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务、职称、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书面材料及健康证明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申请单位技术人员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职称、执业经验等证明材料)。
养殖场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应当到环保和工商部门办理相关证件后方能进行生产经营。
养殖场规划图平面图找谁设计好
提出申请—审核—审批—审查图纸、设计、布局。
以山西为例,设施农业用地(养殖场)由使用者提出申请,经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具体程序为使用者提出申请,提供以下资料:用地申请书;拟订建设方案;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占地平面布置图;申请审批表。
乡(镇)政府审核,是否符合乡村建设总体规划,统一审查图纸、设计、布局。县政府审批:农业部门审核其设施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承包土地用途调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以及使用者的经营能力;住建部门审核其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国土部门审核其合理性、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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