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合同最多签多少年,水面养殖合同最多能签几年
水面养殖承包合同
答:可以承包
如果是农村集体水库承包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相关的水面承包条款。其承包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十年。村委会作为发包方,按照程序首先需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表决通过方可公开发包。其次发包承包双方必须要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承包合同必须要有司法公证。
养殖水面承包期限
您好!承包自来水厂的期限法律没有规定,由签订《承包合同》的甲乙双方在合同文本里约定。
通常有有效期一年的、有效期三年的、有效期五年的和有效期十年的。
谢谢阅读!
农村水面承包合同
应该找村委会。因为鱼塘作为荒塘荒地一般都是村委会的集体经济资源,是一种水面养殖。如果承包,应该与村委会协商,说明自己承包的有利条件和应尽的各种承包义务,签订承包合同,保证在承包期间,做好鱼塘的管理,满足合同要求,不得改变用途。
水面养殖承包合同逾期算不算违约
根据土地流转程序和法律法规,作为土地发包方(甲方)和土地承包方(乙方)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尊重合同约定,不得以损害公共利益与对方利益,才能达到维护各方利益一致。
甲方与乙方以下的合法权益,各方不得随意发生侵害,否则构成违约。
1,甲方有权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收益。
2,甲方按合同约定收回出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土地,制止乙方损坏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污染环境等行为。
4,甲方协调乙方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
5,甲方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依法享有承租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自主生产经营权等等权益。甲方不得以各种方式干涉乙方的正常收益权利。
7,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约定主营项目,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8,乙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对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9,在合同期内,乙方对土地进行再流转,需经得甲方书面同意。
以上的合同约定,均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违反约定,如发生争议纠纷问题,双方均可以通人民调解与司法手段解决定。
水产养殖承包合同
合法的。签一年签两年都可以的。
水面养殖承包合同模板
1.关于承包水面养殖经营权承包期限,由双方共同约定,一般情况在10年内,特殊情况也可延长时间。
2.关于承包费用支付方式可否为一次性支付承包年限内的总费用,是可以的。
3.关于可否提供水面养殖经营权承包合同范本一事,因养殖种类、水域范围不同,无法提供范本。
4.具体的相关事宜已有关法律为准。
水面养殖承包合同范本
1、国家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⑴全民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使用权;
⑵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土地管理法》和有关土地承包经营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承包经营权;
2、对已养海域和内陆水域,符合养殖规划并持有养殖证的,可简化审核程序予以换证。尚未领取养殖证应尽快审核补发。
不符合养殖规划但已持有养殖证的,限期予以调整。无证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登记,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3、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申报材料
一养殖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
单位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来源证明材料;
2、养殖技术条件说明;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使用集体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有效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经营合同。
申报流程
一申请。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单位还应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信证明材料、养殖技术条件说明等。
二审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并会同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
三批准。经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报请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颁发养殖证。
四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人按规定签定承包合同后,到所辖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注册登记,领取养殖证。
五登记造册、公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已颁发的养殖证应登记造册,颁证海域和内陆水域要作图标志,及时向社会公告。
养殖承包合同书 水产类
(一)申办养殖证的原则要求
根据《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规定:申办养殖证的水域、滩涂必须是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规划或者以其他形式确定可以用于水产养殖的水域、滩涂(池塘、河沟、湖泊等)。农田养殖不能办理养殖证。
(二)申办养殖证程序
1.向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肥西县是畜牧水产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养殖证申请表;②公民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③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水域滩涂承包合同、“水域、滩涂界至图”、村及乡镇证明等(具体事项可向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2.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符合规定的,将申请在水域、滩涂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日;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3.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养殖证。
水面养殖承包合同书
1、养殖户到地方水产站提出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养殖户或企业法人)。
(2)、提交所在村委会养殖证明。
(3)、租赁合同或承包合同。
2、申请表信息填好后,报请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盖章;
3、水产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审核;
4、 实地绘制池塘图纸(填写审核表、养殖证正本);
5、报请渔业主管部门审核(临翔区农业局);
6、报请地方人民政府审核、发证;
7、 区水产站通知办证人员领证。
拓展资料:
如何开始水产养殖?
一是考察选定养殖场所后,要首先到所在乡镇政府了解该场所土地的性质,如果属于基本农田,则要咨询清楚能否从事水产养殖;如果属于非基本农田,还要了解清楚是否在所在县市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中规划的养殖区范围内,如果属于禁养区,则不能从事水产养殖;是否在养殖区范围内,请到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咨询;
二是通过村集体招标或者农民土地流转,获得水面或土地使用权,应签订水面或者土地承包合同;
三是根据《渔业法》的相关规定,从事水产养殖需要申请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具体程序请到当地县级农业农村局咨询;四是在养殖过程中要加强对水产养殖尾水的治理,排放的养殖尾水不能对环境造成污染。从事水产养殖业,存在洪涝、干旱、风灾、病害、市场、技术等各种潜在风险,需要对存在风险有充分预知,在开始养殖前要进行认真地分析、研判。
使用国家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养殖证申请表;
(二)公民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三)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水域、滩涂,以家庭承包方式用于养殖生产的,依照下列程序办理发证登记:
(一)水域、滩涂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将水域、滩涂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水域、滩涂的详细情况、水域、滩涂承包合同等材料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并将养殖证载明事项载入登记簿;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当事人。
水面养殖承包合同解除
鱼塘起绿泡沫的处理方法:鱼塘起绿泡沫一般通常需要控制有机物投入量、减少藻类数量、调节并稳定水质等等都可以解决处理鱼塘起绿泡沫的问题。推荐四种方法:
1.生物消除法,在鱼塘中套养足够的花白鲢、草鱼、鲫鱼等食草性较强的鱼类,不仅可以消除藻类,还可以给它们当做营养吸收。这种方法是最绿色最环保的,只是相对效果不是太快;
2、物理消除法,这种方法又可以分为人力清除和注水排出,顾名思义就是通过人工捞出蓝藻;注水排出方法需在有大风天气时使用效果明显,具体是在大风天气时注入新水,在下风口挖出一条小沟渠,深度以水体蒋蒋带动藻类流动流出即可。这种方法不仅可以排出表面绿藻,同时由于新水的注入,水体得到相应的更换,水中含氧量提高,整个鱼塘的生态平衡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充;
3、化学方法清除,常见的有第一种在无风晴天时,全鱼塘用晶体硫酸铜化水泼洒,用量为0.2-0.7克/立方米,泼洒后注意开增氧机,半夜必须起来巡塘,防止应激或藻类死亡后鱼类缺氧翻塘,连续巡塘2-3个晚上,发现浮头立马开增氧机或注入新水,切记!
4、第二种是在有风天气在下风头用硫酸铜化水对着蓝藻密集区泼洒,定期泼洒能起到控制的作用,硫酸铜用量为20克/平方米,要注意的是,泼洒是局部的且仅限于下风头。
承包水面养殖补偿标准
1.农村小型水库:
水库水面(灌溉与养殖兼用)每亩补偿9000元;
水库水面(灌溉)每亩补偿6000元;
水库荒滩每亩补偿100元。
2、农田灌溉水利设施:
小型闸门(砼结构)每个补偿5000-10000元;
排灌干渠堤坝每延长米补偿10元。总的来看,国家对农业高度重视,十分关心农民生活。
水产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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