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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处理中的生物处理法,养殖水污染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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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业水污染

用水位控制器就可以啊,简单方便,现在都普遍用了,节水,不浪费,关键还降低水污染,干净

养殖场对水源的污染

违法。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一)将畜禽养殖废弃物用作肥料,超出土地消纳能力,造成环境污染的;(二)从事畜禽养殖活动或者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的。第四十一条 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限期治理决定后,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农牧等有关部门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核查结果。

养殖场水污染

中小规模嘉陵养殖污染主要是水污染,建议集中排放,集中治污

水产养殖水污染

践行低碳经济,提倡环保建设.防治空气污染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个人、集体、国家、乃至全球各国的共同努力,可考虑采取如下几方面措施:1、减少污染物排放量.改革能源结构,多采用无污染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力发电)和低污染能源(如天然气),对燃料进行预处理(如烧煤前先进行脱硫),改进燃烧技术等均可减少排污量.另外,在污染物未进入大气之前,使用除尘消烟技术、冷凝技术、液体吸收技术、回收处理技术等消除废气中的部分污染物,可减少进入大气的污染物数量.2、控制排放和充分利用大气自净能力.气象条件不同,大气对污染物的容量便不同,排入同样数量的污染物,造成的污染物浓度便不同.对于风力大、通风好、湍流盛、对流强的地区和时段,大气扩散稀释能力强,可接受较多厂矿企业活动.逆温的地区和时段,大气扩散稀释能力弱,便不能接受较多的污染物,否则会造成严重大气污染.因此应对不同地区、不同时段进行排放量的有效控制.3、 厂址选择、烟囱设计、城区与工业区规划等要合理,不要排放大户过度集中,不要造成重复迭加污染,形成局地严重污染事件发生.4、绿化造林,使有更多植物吸收污染物,减轻大气污染程度.5、身边小事.哪怕如扔纸屑一类的小事也不能忽视.毕竟,一个很完美的城市不会容忍这些.一般措施1 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2 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3 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4 含病原体的污水应当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可排放.5 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应当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6 禁止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7 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8 禁止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9 多层地下水的含水层水质差异大的,应当分层开采;对已受污染的潜水和承压水,不得混合开采.10 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下勘探、采矿等活动,应当采取防护性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11 人工回灌补给地下水,不得恶化地下水质. 工业水污染防治1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工业布局,要求造成水污染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和污染物排放量.2 国家对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限期禁止采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艺名录和限期禁止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设备名录.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或者使用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列入前款规定的设备名录中的设备.工艺的采用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采用列入前款规定的工艺名录中的工艺.依照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被淘汰的设备,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3 国家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3 企业应当采用原材料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工艺,并加强管理,减少水污染物的产生. 城镇水污染防治1 城镇污水应当集中处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财政预算和其他渠道筹集资金,统筹安排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提高本行政区域城镇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组织编制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建设、经济综合宏观调控、环境保护、水行政等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并加强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督管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处理的有偿服务,收取污水处理费用,保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用应当用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不得挪作他用.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污水处理收费、管理以及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2 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缴排污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负责.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督检查.3 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防止造成水污染.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1 使用农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和标准.运输、存贮农药和处置过期失效农药,应当加强管理,防止造成水污染.2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地施用化肥和农药,控制化肥和农药的过量使用,防止造成水污染.3 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证其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保证污水达标排放,防止污染水环境.4 从事水产养殖应当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和使用药物,防止污染水环境.5 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工业废水和城镇污水,应当保证其下游最近的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利用工业废水和城镇污水进行灌溉,应当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船舶水污染防治1 船舶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应当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从事海洋航运的船舶进入内河和港口的,应当遵守内河的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船舶的残油、废油应当回收,禁止排入水体.禁止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船舶装载运输油类或者有毒货物,应当采取防止溢流和渗漏的措施,防止货物落水造成水污染.2 船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相应的防污设备和器材,并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证书与文书.船舶进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在相应的记录簿上如实记载.3 港口、码头、装卸站和船舶修造厂应当备有足够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的接收设施.从事船舶污染物、废弃物接收作业,或者从事装载油类、污染危害性货物船舱清洗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与其运营规模相适应的接收处理能力.4 船舶进行下列活动,应当编制作业方案,采取有效的安全和防污染措施,并报作业地海事管理机构批准:(一)进行残油、含油污水、污染危害性货物残留物的接收作业,或者进行装载油类、污染危害性货物船舱的清洗作业;(二)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过驳作业;(三)进行船舶水上拆解、打捞或者其他水上、水下船舶施工作业.

水产养殖污染

水质污浊,鱼虾全废。

养殖业对水体的污染

猪这种动物对人类来说作用是相当大的,它可以说浑身都是宝,就连猪粪都能作为地里的肥料来供作物生长。在农民们看来,这些猪粪是非常好的土地肥料,比现在的化肥要好的多,但是在专家看来,把猪粪直接撒在地里使用,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为什么专家会有这样的结论呢?我们这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吧。

猪粪没有经过发酵,直接放在田地里,会产生很大的毒气危害,因为生粪在分解的过程中是会产生甲烷、氨等有害的气体的,这些气体释放到大气环境当中会产生很大的环境危害,而且也会使土壤和作物产生酸害和根系损伤。

再一个,粪便当中含有很多的病菌和害虫,如大肠菌、线虫等,如果说直接在田地里使用的话会造成病虫害的滋生和传播,也会导致农作物病虫害的发生。另外,不发酵的生粪施到地里后,如果说遇到了合适的温度,那么在微生物的活动下,会产生相当大的热量,这些热量会影响到农作物的生长,严重时会导致农作物直接死亡。

猪粪确实是非常好的作物原料,可以帮助农作物的生长,但是猪粪想要作为肥料来使用,不能直接在田地里使用,直接使用会造成环境污染。如果是在夏天,猪粪的臭味会十分的明显,而且还会产生很多有毒有害的气体,危害到人的身体健康。

想要让猪粪发挥它的作用,那么是需要提前将其发酵的,发酵之后的猪粪基本上是没有臭味的,也不会产生有害气体,更不会对农作物产生危害。所以农民朋友们想要把猪粪作为肥料的话,那么一定要将其发酵,这样可以减少其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也可以减少对农作物产生的危害

养殖业 污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确定。

牧区放牧养殖污染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当统筹考虑保护环境与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激励引导。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扶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 从事畜禽养殖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并依法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的提高。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对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预防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畜牧业发展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农牧主管部门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应当与畜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统筹考虑畜禽养殖生产布局,明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重点区域,明确污染治理重点设施建设,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污染防治措施。

第十一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管理目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确定。

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应当包括:畜禽养殖产生的废弃物种类和数量,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方案和措施,废弃物的消纳和处理情况以及向环境直接排放的情况,最终可能对水体、土壤等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以及控制和减少影响的方案和措施等。

第十三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自行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的,应当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 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应当采取科学的饲养方式和废弃物处理工艺等有效措施,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量和向环境的排放量。

第三章 综合利用与治理

第十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有机肥等方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

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采取种植和养殖相结合的方式消纳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促进畜禽粪便、污水等废弃物就地就近利用。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沼气制取、有机肥生产等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沼渣沼液输送和施用、沼气发电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第十八条 将畜禽粪便、污水、沼渣、沼液等用作肥料的,应当与土地的消纳能力相适应,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引起传染病的微生物,防止污染环境和传播疫病。

第十九条 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应当及时对畜禽粪便、畜禽尸体、污水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防止恶臭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

第二十条 向环境排放经过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

第二十一条 染疫畜禽以及染疫畜禽排泄物、染疫畜禽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等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深埋、化制、焚烧等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处置。

第二十二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定期将畜禽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报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将备案情况抄送同级农牧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的监测。

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发现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和报告。

第二十四条 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综合整治方案,采取组织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有计划搬迁或者关闭畜禽养殖场所等措施,对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治理。

第二十五条 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第四章 激励措施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示范奖励等措施,扶持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标准化改造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改造,鼓励分散饲养向集约饲养方式转变。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应当统筹安排,将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纳入规划,落实养殖用地。

国家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

畜禽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生产设施用地和必要的污染防治等附属设施用地。

第二十八条 建设和改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包括污染治理贷款贴息补助在内的环境保护等相关资金支持。

第二十九条 进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从事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有机肥产品生产经营等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活动的,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十条 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生产有机肥产品的,享受国家关于化肥运力安排等支持政策;购买使用有机肥产品的,享受不低于国家关于化肥的使用补贴等优惠政策。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用电价格。

第三十一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沼气发电,自发自用、多余电量接入电网。电网企业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为沼气发电提供无歧视的电网接入服务,并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多余电量。

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沼气发电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优惠政策。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制取沼气或进而制取天然气的,依法享受新能源优惠政策。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支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费用给予补助。

第三十三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对染疫畜禽、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畜禽尸体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处理费用、养殖损失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十四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自愿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签订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协议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优先列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的环境保护和畜禽养殖发展相关财政资金扶持范围。

第三十五条 畜禽养殖户自愿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享受相关激励和扶持政策。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农牧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未进行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即投入生产、使用,或者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将畜禽养殖废弃物用作肥料,超出土地消纳能力,造成环境污染的;

(二)从事畜禽养殖活动或者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的。

第四十一条 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限期治理决定后,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农牧等有关部门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核查结果。

第四十二条 未按照规定对染疫畜禽和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章 

第四十三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具体规模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养殖水污染治理

畜禽养殖场污水主要包括尿、部分粪便和冲洗水,属高浓度有机污水,而且悬浮物和氨氮含量大。我公司拥有一套完整的处理工艺系统,通过厌氧反应来降低COD、BOD的浓度,再通过有效的脱氮除磷工艺来降低氮磷的浓度,从而达到安全排放。畜禽养殖污水对环境的危害:随着我国畜牧业的迅速发展,畜禽养殖规模越来越大,规模化养殖场每天排放的废水量大、集中,并且废水中含有大量污染物,属于富含大量病原体的高浓度有机废水,直接排放进入水体或存放地 点不合适,受雨水冲洗进入水体,将可能造成地表水或地下水水质的严重恶化。如重金属、残留的兽药和大量的病原体等,因此如不经过处理就排放于环境或直接农用,将会造成当地生态环境和农田的严重污染。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工艺介绍:目前国内用于处理畜禽养殖场废水的厌氧工艺很多,其中较为常用的有以下几种:厌氧滤器(AF)、上流式厌氧污泥床(UASB)、复合厌氧反应器(UASB+AF)、两段厌氧消化法和升流式污泥床反应器(USR)等。畜禽养殖业污水处理方法:好氧处理是指利用好氧微生物处理养殖废水的一种工艺。好氧生物处理法可分为天然好氧处理和人工好氧处理两大类。天然好氧生物处理法是利用天然的水体和土壤中的微生物来净化废水的方法,亦称自然生物处理法,主要有水体净化和土壤净化两种。前者主要有氧化塘(好氧塘、兼性塘、厌氧塘)和养殖塘等;后者主要有土地处理(慢速渗滤、快速法滤、地面漫流)和人工湿地等。自然生物处理法不仅基建费用低,动力消耗少,该法对难生化降解的有机物、氮磷等营养物和细菌的去除率也高于常规的二级处理,部分可达到三级处理的效果。此外,在一定条件下,该法配合污水灌溉可实现污水资源化利用。该法的缺点主要是占地面积大和处理效果易受季节影响等。但如果养殖场规模小且附近有废弃的沟塘和滩涂可供利用时,应尽量选择该方法以节约投资和处理费用。人工好氧生物处理是采取人工强化供氧以提高好氧微生物活力的废水处理方法。该方法主要有活性污泥法、 生物滤池、生物转盘、生物接触氧化法、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厌氧/好氧(A/O)及氧化沟法等。就处理效果来讲,接触氧化法和生物转盘的处理效果要好于活性污泥法,虽然生物滤池的处理效果也很好,但易于出现滤池堵塞现象。氧化沟、SBR和A/O工艺均属于改进的活性污泥法。氧化沟出水水质好、产生泥量少,也可对污水进行脱氮处理,但其处理的BOD负荷小、占地面积大、运行费用高。SBR法自动化控制程度高,能够对污水进行深度处理,但其缺点是BOD负荷较小,一次性投资也大。A/O体是一种兼有去除BOD和脱氮双重作用的活性污泥处理工艺,其投资虽然偏大,但经该法处理后的水易于达标排放。因此对于那些养殖规模大、废水产生量多且有较强经济能力的养殖场可选择A/O法,而对于中等规模的养殖场可选择接触氧化和生物转盘等好氧处理工艺。

养殖业造成的污染

只要你做好奶牛场的管理工作,奶牛场是没有污染的,我这样的回答可能有人就要问了,那奶牛的粪便不污染吗?我可以告诉你,奶牛的粪便对于农作物来说,那就是个宝,那就是钱哪,奶牛场也不会把奶牛的粪便白白的浪费,随便排放的,奶牛的粪便是最好的农家有机肥的,农家有机肥种出来的农作物,那可都是有机食品,有机食品与普通食品比较的话,那是要卖高价的!

还是以事实来说话吧,我曾经在一个大型的奶牛场工作过,奶牛的粪便,一天要清理两遍的,清理出来之后,堆积在一起让它自然腐熟发酵的,东北地区一年只能种一季庄稼,奶牛的粪便经过一个冬天,一个春天,一个夏天自然的堆积发酵之后,已经全部的腐熟,完成了奶牛粪便的发酵工作,在每年秋天的这个时候,把这些腐熟发酵好了的奶牛粪便,全部拉得到奶牛场承租的土地里,然后深翻打垅,在第二年春天种植青贮玉米的时候,就再也不用追肥了,而奶牛场自己承租的土地种植的青贮玉米,是长的又高又壮的!

奶牛的粪水都是通过下水管路流淌到奶牛场的化粪池的,化粪池就在奶牛场种植的青贮玉米的土地里,当化粪池里奶牛的粪水满了的时候,就用水泵将化粪池奶牛的粪水浇灌到青贮的玉米地里,也算是给青贮的玉米浇水了,也间接的算是给青贮玉米又追了一遍肥的,奶牛吃的多,拉出的粪便也多,奶牛拉出的粪便,不是奶牛场的负担,而是奶牛场的宝贝,牛的粪便给青贮玉米施肥,一年省了多少化肥钱哪,而奶牛只有吃的多,奶牛的生产出的牛奶才会多的!

如果你到正规的奶牛养殖场去看一看,你看不到奶牛场奶牛粪便到处流淌的现象,你看不到奶牛场有污染的情况,一排排篮瓦白墙的牛舍,一垛垛井井有条的羊草,还有那排列整齐的青贮玉米的青贮窖,还有那与牛舍隔离的生活,办公区,处处都是干干净净的,你看看奶牛场的天空也是蓝的,奶牛场的周围的土地也是绿的,你除非是到牛舍里,或者是到堆积牛粪的粪便发酵堆边,否则你是不会闻到奶牛粪便味道的!

而且,现在奶牛场的建设,对生态环保都是有严格的要求,都是要远离村庄,远离水源,远离旅游景点的,再加上奶牛场的严格的管理办法,奶牛场从根本上来说,也就不会有污染源的,但是,我们把话说回来,如果奶牛场不认真管理的话,那肯定是会有污染的,我们再把话说回来,别说是奶牛场管理不好会有污染,就是家庭里卫生搞的不好,家庭里也会有污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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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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