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羊鸡饲料粉碎搅拌机,生态混合养殖猪牛羊鸡
集约养殖业包括鸡猪牛
是说把家畜进行规模化养殖
集约化畜禽养殖
成都国际集约化畜牧展不需要门票,免费参观。
集约养殖业包括鸡猪牛吗
农用地集约利用可根据整理后的主导用途分为耕地整理、园地整理、林地整理、牧草地整理和养殖水面整理等。
(1)耕地整理。耕地整理指的是对农田进行的整理。耕地整理的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
(2)园地整理。园地整理主要指果园、桑园、橡胶园和其他经济园林用地的整理。
(3)林地整理。林地整理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林地的整理。
(4)牧草地整理。牧草地整理包括放牧草地整理和割草地整理。
(5)养殖水面用地整理。养殖水面用地整理主要指人工水产养殖用地整理。
集约养殖业包括鸡猪牛羊吗
畜牧业包括牲畜饲养、家禽饲养、狩猎和捕捉动物、其他畜牧业。牲畜饲养包括养猪、养羊、养牛及其他牲畜,家禽饲养包括养鸡、养鸭及其他家禽,狩猎和捕捉动物是指捕捉各种野生动物及相关活动,其他畜牧业包括养兔、养蜜蜂、其他畜牧业。畜牧业的类型有牧区畜牧业和农业区畜牧业,牧区畜牧业以放牧为主要养殖方式,主要饲料为牧草,农业区畜牧业以圈养为主要养殖方式,主要饲料为粮食。
畜牧业包括哪些
1、畜牧业包括什么
(1)牲畜饲养:包括养猪、养牛、养羊、养马、养骆驼、养殖其他牲畜。
(2)家禽饲养:包括养鸡、养鸭、养鹅、养殖其他家禽。
(3)狩猎和捕捉动物:是指捕捉各种野生动物及与此相关的活动。
(4)其他畜牧业:包括养兔、养蜜蜂、其他未列明畜牧业。
2、畜牧业的类型
(1)牧区畜牧业
主要饲养方式为放牧,天然草场是主要饲料来源。
(2)农业区畜牧业
主要饲养方式为圈养,种植的粮食为主要饲料来源。
畜牧业的危害
1、污染土壤
(1)禽畜的粪便会渗入土壤空隙,此时土壤的透气性、透水性会降低,经过一段时间后会出现板结情况。
(2)情况严重时,土壤中的重金属含量会增加,影响作物生长。
2、滋生蚊虫
(1)禽畜的粪便会散发出恶臭味,天气炎热时会吸引蚊虫,导致其繁殖量增加。
(2)粪便中含有已降解或未降解的有机物,这些有机物会腐烂发酵,滋生各种蚊虫并传播疾病。
3、影响民生
饲养禽畜会产生污水,此类污水中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若渗入至地下水中,则会增加磷酸盐有机质、硝酸盐氮的含量,导致水质恶化,污染周围居民的生活用水。
集约养殖业包括鸡猪牛肉吗
针对于养殖业当下情景最好的是什么呢?现在养殖业,我个人觉得现在的情景最好的应该是养猪了。
养猪时间比较短,那么变现比较快,现在的价格也比较高,20多块钱一斤,对于这个情况来看你能够养的猪出来那岂不是赚大发了吗?
说点正经的。
上面这个都是不正经的,所以我们来说一说正经的,针对于养殖这个情况来看,养成什么情景比较好,当下的情景比较好。
其实说到底还是这个这种产品养殖其实是情景比较好的,一直以来各种产品养殖都是比较受欢迎的。
这种产品养殖它主要在于这个市场的空缺性,市场的需求性也有,所以这个情况看来我们觉得养殖这种产品其实还是比较能够赚钱的。
下面我们列出来几个这种产品的养殖,然后让大家赚到钱的,所以基于这个问题来看,我们觉得给大家分析一下吧。
养蛇。
养蛇对于这个问题来说,很少有人敢养蛇,在农村里面,如果我是专门养蛇的地方,几乎很少有人说自己敢养蛇。
所以针对于这个问题来看我们养蛇的朋友,我认识也有不少,他们养殖基本上一年能够赚多少30万还是有的,所以基于这个情况来看,我们觉得养蛇对于目前来说这种产品的情况对于新手来说,对于刚想创业的人来说,其实是一个非常不错的选择。
因为养蛇这个成本比较低,但是利润比较高,虽然它的时间周期长一点,但是能够赚到的钱确切的来说比较好。
养殖青蛙。
青蛙也是一个对于这种产品的养殖。虽然这两年的价格比较差,但是总体而言它的价格还是可以的。
因为市场的需求性咱们的需求量也比较大,所以针对于这个情况来说,你养殖的青蛙只有你养不及,而不是别人消不及。
我们就拿广州这一个地区来说,他们那里每天的消耗,青蛙的数量至少达到5万斤左右。
所以基于这个情况来看,我们觉得对于这个情况来说,你养殖这个几个月才能够养成一批一批也才1万多斤,所以基于这个情况来看。我们觉得养殖这这个问题来说养殖青蛙也是一个比较好的项目。
养殖野山鸡。
我们不知道大家当地农村里面是否有野山鸡和养殖,因为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觉得野山鸡的养殖也是一个比较好的一个养殖的项目。
因为野山鸡的养殖其实是比较赚钱的,我们这边有一个养殖野山鸡的年轻人,一年至少赚20万。
野山鸡的养殖呢,它的投入不是很大,但是稀缺性非常高,一只野山鸡也就两三斤重,结果他们卖到的价格200~300多。
所以基于这种情况来看,我们觉得特种产品的养殖才能够赚钱,所以基于这个情况来看,我们觉得如果现在仅仅的行业来说,不受波动太大的基本上属于特种产品的养殖。
集约化养鸡场
1,按照建筑结构来分:分为密闭式、有窗式、开敞式(开放式);
开敞式鸡舍适合气候温暖又不热的地区,从早到晚的气温与鸡的生理习性相一致,冷热应激都没有的。这种鸡舍的缺点就是容易受到外来带病飞鸟的威胁。建设时一定要建设防护网,阻挡飞鸟接近鸡舍。
有窗式鸡舍,基本上在中国中部的传统鸡舍都是这样的,大部分自然通风,天气太热时才机械排风加水帘来降温的。随着建筑人工、材料成本逐年上升,加上这种鸡舍本身隔热效果,开始逐渐被淘汰。
密闭式鸡舍适合任何地区,鸡舍内部气候由一套微电脑控制系统自动控制,使鸡舍内部环境完全符合鸡生长的需要,对鸡场的生产性能指标提高有大大地促进作用。国内规模化集约化养殖场都是选用轻钢结构密闭式鸡舍,使鸡生长在一个良好环境中,料肉比更高,从而获得最大化的养殖效益。
2,按照养殖方式来分:平养舍,笼养舍,散养舍;
平养舍:在地面上铺设一层垫料,然后将鸡放入鸡舍内养殖,从雏鸡开始,一直养到成鸡。除了欧洲之外,国外肉鸡舍基本上都是附有微气候控制系统的密闭式平养舍。
笼养舍:将鸡放入鸡笼内养殖,有A型与H型层叠式鸡笼,国内蛋鸡舍大多是笼养舍,也有专门用来养殖肉鸡的,这种鸡舍鸡的福利不是很好,但是养殖密度是最大的,鸡舍产生的效益也是巨大的,当然鸡舍整体投入也是很大的。
散养舍:这种鸡舍是福利养殖的典范,包含室内休息室,雨天下雪天冬天时的室外活动场与整个鸡舍外的运动场,鸡不仅拥有自己的室外活动场,还有自己栖息的场所,更有恶劣天气时也能出去溜达活动的。此种鸡舍建筑已在欧洲被强制执行,澳洲的农场也正在使用这种鸡舍养殖鸡,生产售价更高的有机鸡蛋与有机鸡肉
3,按照养殖的鸡品种来分:种鸡舍、蛋鸡舍和肉鸡舍;
种鸡舍:用于种鸡场,养殖经过选育出来的公鸡与母鸡,专门用来下蛋孵化鸡苗的。
蛋鸡舍:用于蛋鸡场,养殖下蛋性能优的母鸡。
肉鸡舍:用于肉鸡养殖场,养殖料肉比高的鸡,养成后,送去屠宰场进行屠宰加工成鸡翅、琵琶腿等肌肉产品。
4,按照生长阶段来分:育雏舍、育成舍、成鸡舍。
鸡的生长阶段:从小小的雏鸡苗、到青年鸡、再到成年鸡
此种分类一般主要应用于蛋鸡与肉鸡笼养养殖场,鸡的大小不一样,需要的笼也不一样,为了最大化效益,将蛋鸡场的鸡舍分为育雏舍(2-4周的鸡苗),育成舍(从3-4周鸡龄到成年)与成鸡舍
集约养殖业包括鸡猪牛规模化饲养
大田种植区域地势平坦,以平原为主,适合大规模机械化作业,种植区域的气候复杂多变。规模化大田农业的推动力:劳动力成本刚性增长,需要机械替代人力;工业化发展,机械更好更便宜;土地三权分置,有利于实现各种形式的规模经营。未来农村种植业的发展趋势:出现集约化养殖业、现代林果业与土特种养业、现代设施园艺业。
规模化大田种植业的特点是什么
1、规模化大田种植业的特点
大田种植区域面积广而且地势平坦,以连片的平原为主,非常适合大规模的机械化作业,由于种植区域面积广阔平坦,种植区域内气候复杂多变。
2、规模化大田农业的推动力
(1)劳动力成本刚性增长,越来越需要用机械替代人力。
(2)工业化的发展,让机械变得更好、更便宜、更容易让农民接受。
(3)土地三权分置的实现,大大有利于土地流转,实现各种形式的规模经营。
3、未来农村种植业的其他趋势
(1)集约养殖业
集约化的养殖业,是一系列技术的综合和集成。包括畜禽水产品种、饲料技术、养殖设施、环境控制、疾病控制等。
(2)现代设施园艺业
主要区域在东部发达地区和城市郊区。其技术特征是综合性与集成性,包括优质高产品种、土肥植保技术、栽培模式技术(水培、立体栽培等)、温控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等。
(3)现代林果业与土特种养业
我国山区丘陵区面积很大,这些地区,往往最适合发展林果业、野菜药材等土特产品种植业、土鸡山蛙等特种养殖业。在现代物流业和加工业的支持下,能够很好地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赢。
集约养殖业包括什么规模饲养
第一条 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确定。
牧区放牧养殖污染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当统筹考虑保护环境与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激励引导。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扶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 从事畜禽养殖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并依法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的提高。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对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预防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畜牧业发展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农牧主管部门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应当与畜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统筹考虑畜禽养殖生产布局,明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重点区域,明确污染治理重点设施建设,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污染防治措施。
第十一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管理目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确定。
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应当包括:畜禽养殖产生的废弃物种类和数量,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方案和措施,废弃物的消纳和处理情况以及向环境直接排放的情况,最终可能对水体、土壤等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以及控制和减少影响的方案和措施等。
第十三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自行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的,应当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 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应当采取科学的饲养方式和废弃物处理工艺等有效措施,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量和向环境的排放量。
第三章 综合利用与治理
第十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有机肥等方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
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采取种植和养殖相结合的方式消纳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促进畜禽粪便、污水等废弃物就地就近利用。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沼气制取、有机肥生产等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沼渣沼液输送和施用、沼气发电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第十八条 将畜禽粪便、污水、沼渣、沼液等用作肥料的,应当与土地的消纳能力相适应,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引起传染病的微生物,防止污染环境和传播疫病。
第十九条 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应当及时对畜禽粪便、畜禽尸体、污水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防止恶臭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
第二十条 向环境排放经过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
第二十一条 染疫畜禽以及染疫畜禽排泄物、染疫畜禽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等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深埋、化制、焚烧等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处置。
第二十二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定期将畜禽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报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将备案情况抄送同级农牧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的监测。
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发现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和报告。
第二十四条 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综合整治方案,采取组织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有计划搬迁或者关闭畜禽养殖场所等措施,对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治理。
第二十五条 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第四章 激励措施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示范奖励等措施,扶持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标准化改造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改造,鼓励分散饲养向集约饲养方式转变。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应当统筹安排,将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纳入规划,落实养殖用地。
国家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
畜禽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生产设施用地和必要的污染防治等附属设施用地。
第二十八条 建设和改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包括污染治理贷款贴息补助在内的环境保护等相关资金支持。
第二十九条 进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从事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有机肥产品生产经营等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活动的,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十条 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生产有机肥产品的,享受国家关于化肥运力安排等支持政策;购买使用有机肥产品的,享受不低于国家关于化肥的使用补贴等优惠政策。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用电价格。
第三十一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沼气发电,自发自用、多余电量接入电网。电网企业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为沼气发电提供无歧视的电网接入服务,并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多余电量。
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沼气发电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优惠政策。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制取沼气或进而制取天然气的,依法享受新能源优惠政策。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支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费用给予补助。
第三十三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对染疫畜禽、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畜禽尸体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处理费用、养殖损失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十四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自愿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签订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协议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优先列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的环境保护和畜禽养殖发展相关财政资金扶持范围。
第三十五条 畜禽养殖户自愿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享受相关激励和扶持政策。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农牧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未进行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即投入生产、使用,或者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将畜禽养殖废弃物用作肥料,超出土地消纳能力,造成环境污染的;
(二)从事畜禽养殖活动或者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的。
第四十一条 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限期治理决定后,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农牧等有关部门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核查结果。
第四十二条 未按照规定对染疫畜禽和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
混合养殖
混合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