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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免疫档案内容,养殖场免疫档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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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免疫制度表

1.火灾。由于畜禽圈舍电线老化,或用明火升温等原因,引起一些畜禽养殖场发生火灾,导致倾家荡产、血本无归。必须在畜禽养殖场建立消防安全制度,配备消防装备;经常检查电线和升温、照明、机电等设备,及时更新老化电线、电器;提倡在畜禽圈舍建造时使用防火材料,防患于未然。

2.煤气中毒。在寒冷季节,为了给畜禽供暖保温,尤其是为给雏禽仔畜提供保育小环境,一些养殖场采用煤炉升温的方法。而有的饲养人员为了便于照看雏禽仔畜,就生活甚至住在育雏或保育室内,又不注意通风透气,极易导致煤气中毒,乃至丢掉性命。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分设生产、生活区域;采用煤炉升温的养殖场,一定要注意通风换气,防止人、畜(禽)煤气中毒;提倡采用电热板、红外线等其他安全的供热升温方式。

3.空气污染。畜禽圈舍内会产生大量对人体有害的气体,并有较多的粉尘,长期工作在这样的环境中,可诱发呼吸道、心血管等多种疾病。必须提高畜禽养殖场的自动化管理水平,采取自动供水、自动供料、自动清粪、自动调温等设备,降低饲养员的劳动强度;要加强饲养管理人员的劳动保护,减少吸入有害气体和灰尘;要建立饲养管理人员年度体检制度,切实提高饲养管理人员的福利待遇;提倡在标准化养殖程度较高的规模养殖场安装温度、湿度、二氧化碳、氨气、硫化氢、甲烷等传感报警装置,运用物联网技术,实时监控和调整养殖场内生产情况,以便精细管理,节省人力,确保安全。

4.交通事故。由于畜禽饲养管理流程繁杂,且中国目前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尚不健全,如果安排不当,饲养管理者必定手忙脚乱,尤其是在进雏购仔、饲料供应、集中免疫、畜禽出售等关键时刻,为了及时开食初饮、保证生长发育、防止疫病发生、减小途中损耗,其中的运输事故最易发生。必须选择恰当的运输车辆,科学安排运输过程;要细化劳动分工,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要推行“公司+农户”或者是“合作社+农户”的合作经营模式,提倡“订单养殖”“厂场直销”,减少中间环节,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5.意外伤害。在畜禽饲养管理中,面对水牛、黄牛、奶牛、骡马、种猪等大中型家畜和犬类等烈性动物时,如果保定不好,容易发生抵伤、踩伤、撞伤、咬伤等事故,特别是在预防注射、打挂耳标、采精配种、去势手术、产后护仔等过程中,饲养管理人员最易受到意外伤害。必须摸清动物属性,确实做好保定后,才能从事防治等饲养管理工作;建立饲养管理人员意外保险制度,尽量解除他们的

养殖场免疫防疫制度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按规定建立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等制度及养殖档案。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申领《动物防疫合格证》应提交书面材料

1 、《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

2、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经营场所污水、污物排放管道布局走向说明图;3、设施设备清单;

4、土地使用证明 ;

5、管理制度文本(有关防疫制度、设备设施和执行无菌操作制度、操作人员及环境场所消毒制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病死动物、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制度等有关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管理制度的文本材料);

6、人员情况(企业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务、职称、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书面材料及健康证明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申请单位技术人员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职称、执业经验等证明材料)。

养殖场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应当到环保和工商部门办理相关证件后方能进行生产经营。

养殖防疫制度

占地建造养殖场需满足哪些条件?

据国土资源部最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

通常来说,在农业用地上修建养殖场,不算属于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从今年开始,无需再审批养殖用地,但是,要建养殖场还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选址、布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

2、畜(禽)舍的设计、建筑符合动物防疫要求,采光、通风和污物、污水排放设施齐全,生产区清洁道和污染道分设;

3、有专职防治人员以及专业的消毒、隔离、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

4、饲养、防疫、诊疗等人员无人畜共患病;

5、防疫制度健全;

6、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之后,再申请《营业执照》;

7、如果是种羊场,需要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养殖场免疫程序表

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

单位名称:

畜禽养殖代码:

动物防疫合格证编号:

畜禽种类:

怒江僳僳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印制

(一)畜禽养殖场平面图

(由畜禽养殖场自行绘制)

(二)畜禽养殖场免疫程序

(由畜禽养殖场填写)

(三)生产记录(按日或变动记录)

圈舍号 时间 变动情况(数量) 存栏数 备注

出生 调入 调出 死淘

注:1、圈舍号:填写畜禽饲养的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不分圈、舍、栏的此栏不填。

2、时间:填写出生、调入、调出和死淘的时间

3、变动情况(数量):填写出生、调入、调出和死淘的数量。调入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编号,并将检疫证明原件粘贴在记录背面。调出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详细的去向。死亡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死亡和淘汰的原因。

4、存栏数:填写存栏总数,为上次存栏数和变动数量之和。

(四)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记录

开始使用

时间 投入品

名称 生产厂家 批号/加工日期 用量 停止使用

时间 备注

注:1、养殖场外购的饲料应在备注栏注明原料组成。

2、养殖场自加工的饲料的生产厂家栏填写自加工,并在备注栏写明使用的饲料药物添加剂的详细成分。

(五)消毒记录

日期 消毒场所 消毒药名称 用药剂量 消毒方法 操作员签字

注:1、时间:填写实施消毒的时间

2、消毒场所:填写圈舍、人员出入通道和附属设施等场所。

3、消毒药名称:填写消毒药的化学名称。

4、用药剂量:填写消毒药的使用量和使用浓度。

5、消毒方法:填写熏蒸、喷洒、浸泡、焚烧等。

(六)免疫记录

时间 圈舍号 存栏数量 免疫数量 疫苗名称 疫苗生产厂 批号(有效期) 免疫方法 免疫剂量 免疫人员 备注

注:1、时间:填写实施免疫的时间。

2、圈舍号:填写动物饲养的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不分圈、舍、栏的此栏不填。

3、批号:填写疫苗的批号。

4、数量:填写同批次免疫畜禽的数量,单位为头、只。

5、免疫方法:填写免疫的具体方法,如喷雾、饮水、滴鼻点眼、注射部位等方法。

6、备注:记录本次免疫中未免疫动物的耳标号。

(七)诊疗记录

时间 畜禽标识编码 圈舍号 日龄 发病数 病因 诊疗人员 用药名称 用药方法 诊疗结果

注:1、畜禽标识编码:填写15位畜禽标识编码中的标识顺序号,按批次统一填写。猪、牛、羊以外的畜禽养殖场此栏不填。

2、圈舍号:填写动物饲养的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不分圈、舍、栏的的此栏不填。

3、诊疗人员:填写做出诊断结果的单位,如某某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执业兽医填写执业兽医的姓名。

4、用药名称:填写使用药物的名称。

5、用药方法:填写药物使用的具体方法,如口服、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等。

(八)防疫监测记录

采样日期 圈舍号 采样数量 监测项目 监测单位 监测结果 处理情况 备注

1、圈舍号:填写动物饲养的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不分圈、舍、栏的的此栏不填。

2、监测项目:填写具体的内容如布氏杆菌病监测、口蹄疫免疫抗体监测。

3、监测单位:填写实施监测的单位名称,如:某某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企业自行监测的填写自检。企业委托社会检测机构监测的填写受委托机构的名称

4、监测结果:填写具体的监测结果,如阴性、阳性、抗体效价数等。

5、处理情况:填写针对监测结果对畜禽采取的处理方法。如针对结核病监测阳性牛的处理情况,可填写为对阳性牛全部予以扑杀。针对抗体效价低于正常保护水平,可填写为对畜禽进行重新免疫。

(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

日期 数量 处理或死亡原因 畜禽标识编码 处理方法 处理单位

(或责任人) 备注

1、日期:填写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日期。

2、数量:填写同批次处理的病死畜禽的数量,单位为头、只。

3、处理或死亡原因:填写实施无害化处理的原因,如染疫、正常死亡、死因不明等。

4、畜禽标识编码:填写15位畜禽标识编码中的标识顺序号,按批次统一填写。猪、牛、羊以外的畜禽养殖场此栏不填。

5、处理方法:填写《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8规定的无害化处理方法。

6、处理单位:委托无害化处理场实施无害化处理的填写处理单位名称;由本厂自行实施无害化处理的由实施无害化处理的人员签字。

按照要求制定养殖场免疫程序

根据国家政府部门规定,如果需要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个人,无论是自己土地或他人租凭土地,不管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然后进行审核备案。备案条件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方面:

第养殖场用地必须是15亩以下的非基本农田土地。养殖场须办理相关的环保手续。

第具体规定为:规模在50头(猪、牛、羊等)以上的在县环保局办理,50头(猪、牛、羊等)以下的在镇政府办理。

第同时养殖场必须建标准的化粪池,消毒池,围墙等环保设施。养殖场须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办理程序是:本人申请,镇兽防站签意见盖章,镇政府加盖印章,县畜牧局审批发证。

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有关手续完备后,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因建设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根据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人要求,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依法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养殖场免疫制度表怎么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效预防控制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

第三条 农业部主管全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执法工作。

第四条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 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

第五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三)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第六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二)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三)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四)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

(五)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

(六)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在5米以上或者有隔离设施。

禽类饲养场、养殖小区内的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并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孵化间的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

第七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

(一)场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

(二)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

(三)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适宜材料,以便清洗消毒;

(四)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或者有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

(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六)有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舍和患病动物隔离舍。

第八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者乡村兽医。

患有相关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动物饲养工作。

第九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按规定建立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等制度及养殖档案。

第十条 种畜禽场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1000米以上;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动物诊疗场所3000米以上;

(三)有必要的防鼠、防鸟、防虫设施或者措施;

(四)有国家规定的动物疫病的净化制度;

(五)根据需要,种畜场还应当设置单独的动物精液、卵、胚胎采集等区域。

养殖场免疫制度表格模板

1、产后3天,伪狂犬疫苗滴鼻。

2、14~18日一边圆环苗,一边支原体肺炎苗。

3、22~28日猪瘟单苗。

4、断奶(即30~35日)伪狂犬苗肌注。

5、40~45日猪瘟一猪丹毒-猪巴氏杆菌苗。

6、根据地区流行性来选择做疫苗。如果有发过口蹄疫,那么在冬天8~9月份口蹄疫苗,28日后重做1次。夏季,若发生过蓝耳猪场,做蓝耳苗。

7、母猪怀孕期(除怀孕后20天和临产前20天不做)做流行性腹泻、传染性胃肠炎苗预防仔猪哺乳期和断奶后仔猪的病毒性腹泻。

养殖场免疫记录表

【母猪标准防疫程序】 1、细小病毒 免疫接种程序后备公、母猪于5月龄以后配种前3周首免间隔14天二免。母猪分娩后或配种前3周免疫, 孕母猪不使用疫苗。 种公猪半年一次耳根后肌注2ml免疫期6个月。

2、伪狂犬 种公猪、生产母猪每6个月免1次; 妊娠母猪分娩前3045天时免疫一次严重时产前1520再免一次 仔猪50日龄免一次; 后备种猪3月龄加强免一次。

3、乙脑 每年4月下旬所有种猪注射乙脑疫苗。

4、猪瘟 仔猪25日龄首免60日龄再免疫一次;猪瘟严重的猪场乳猪超前免疫;后备猪5个半月时免疫一次 ;母猪产后20日龄免疫;公猪半年免疫一次。

5、口蹄疫 母猪配种前免疫一次;仔猪7080日龄免疫一次;后备猪5个半月免疫;公猪每年免疫三次1月、5月、10月各一次。 使用进口佐剂高效浓缩苗。

6、蓝耳 每年两次间隔6个月细小病毒和猪瘟配种后不可免疫。 【后备母猪防疫程序】 120日龄:细小 130日龄:蓝耳 140日龄:猪瘟 150日龄:伪狂犬 160日龄:细小 170日龄:蓝耳 180日龄:猪瘟 190日龄:伪狂犬 如是洋二元(二次防疫可推迟20天)。 【经产母猪防疫程序】 产后1-3日: 长效土霉素 头孢噻呋钠;牲血素。一天用一种; 20日:猪瘟4—6头份 28日:伪狂犬4头份 35日:细小 配种后: 60日:伪狂犬 70日:蓝耳 95日:k88k99 105日:k88k99 同时驱虫3-5天。

养殖场免疫制度表格

设置养殖档案专卷专柜,并专人管理。

对生产和防疫各环节及时、准确、如实记录,填写生产和防疫记录表格。

养殖档案管理人员及时收集、汇总、保管生产和防疫记录,并按类别、时间等归类装订成册。

按照无公害生产标准要求,审核生产记录,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向场长汇报,以便随时纠正。

每项生产和防疫记录最少保留2年。

应当销毁的档案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作好销毁记录,长期保存备查。

疫病监测及疫情报告制度

定期对动物疫病和免疫后抗体水平进行监测,了解免疫状态,选择最佳免疫时机,有效控制疫病发生。

积极配合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督抽查。

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病时,要立即隔离病畜,并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

积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或专家现场诊断。

一旦确诊为重大动物疫病时,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采取控制扑灭措施,并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彻底清理消毒,场内人员、物品不得外出。

对于重大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迟报或谎报。

接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监督和指导。

疫病监测及疫情报告每月上报一次,即每月1-2日上报上月的疫情监测及疫情情况,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应立即报告。

养殖场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产地环境

1,产地环境条件应符合相关产品产地环境标准要求,不在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生产特定农产品。产地周边环境清洁,无生产及生活废弃物,水源清洁,无对农业生产活动和产地造成危害或潜在危害的污染源,畜牧业生产主体应建有病死畜禽、污水、粪便等污染物无害化处理设备设施且运转有效。水产养殖主体应开展养殖尾水净化,排放的废水应达到相关排放标准。

质量控制措施和管理制度

1,建立或收集与所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收储运等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收集并保存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的有关标准文件。

2.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建立农户名册,包括农户名单、地址、产品类型、具体种类名称、种植养殖规模等信息;应与合作农户签署合作协议,明确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处罚措施。

3.建立并落实关键环节质量控制措施、人员培训制度、基地农户管理制度(适用时)、卫生防疫制度和消毒制度(畜牧业适用)、动物疫病及植物病虫害安全防治制度、投入品管理制度以及产地环境保护措施等;分户生产的,还应建立农业投入品统一管理和产品统一销售制度。

4.在种植、养殖区范围内合适位置明示国家禁用农药兽药、停用兽药和非法添加物清单。

5.产品收获、出栏应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

6.建立生产过程记录、 销售记录等并存档,生产过程记录应包括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日期,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收获、出栏、屠宰或捕捞日期等信息。生产记录档案至少保存两年。

7.鼓励使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保存记录档案。。

农业投入品管理

1.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农业投入品,不购买、使用、贮存国家禁停用的农业投入品,索取并保存购买凭据等证明资料。

2.养殖者自行配制饲料的,严禁在自配料中添加禁用药物、禁用物质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3.进行自繁种源时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自制或收集的其他投入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4.配备符合要求的投入品贮存仓库或安全存放的相应设施,按产品标签规定的贮存条件分类存放,根据要求采用隔离(如墙、隔板)等方式防止交叉污染,有醒目标记,专人管理。

5.配有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的农技人员指导员工规范生产,遵守投入品使用要求,选择合适的施用器械,适时、适量,科学合理使用投入品。对变质和过期的投入品做好标记、回收隔离禁用并安全处置。

废弃物和污染物管理。

1.设立废弃物存放区,对不同类型废弃物分类存放并按规定处置,保持清洁。

2.及时收集质量安全不合格产品、病死畜禽、粪便等污染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有条件的应当建立收集点集中安全处理。

产品质量

销售的产品质量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有条件的生产主体在产品上市前要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

六包装和标识

包装的农产品应防止机械损伤和二次污染。 包装和标识材料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安全、卫生、环保,无毒和无挥发性物质产生。

产后处理

1,产后处理和贮藏区域设有有害生物(老鼠、昆虫等)防范措施,定期对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及时清洁和保养设施设备。

2.使用的防腐剂、保鲜剂、添加剂、消毒剂,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并按规定合理使用、储存,并做好记录。

3.根据农产品的特点和卫生需要选择适宜的贮藏和运输条件,必要时应配备保温、冷藏、保鲜等设施。不与农业投入品及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放。

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

猪场的管理制度包括很多方面,比方说生物安全制度,生产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等,很多制度都是在历史的演进中学习摸索制定的。

我们可以先从猪场生产管理制度开始制定。

在猪场生产中,必须合理安排每天的工作程序,把各项工作用工作时间表加以固定,便于遵循。建立猪场工作日程,对于人力的分工、安排,设备的利用,生产的进行都有好处。以下详细介绍养猪场管理制度如何制定?如何管理猪场的管理制度?

  养猪场管理制度如何制定?

  由于各猪场的具体生产条件不同,不可能订出一个适用于不同猪场的统一工作日程。在制订工作日程时,总的来说需要考虑以下一些原则:

  ①拟订的前提应以符合猪的特性,对猪饲养管理有利为原则,而不应以养猪人员的工作或生活上的意愿出发。但对场内工作人员的学习和休息,应当根据劳逸结合的精神作适当的安排。②应按不同季节(主要是冬夏两季)的特点,拟订不同的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制订以后不可轻易变动。

  ③拟定时必须将一天内的要工作项目,如喂、饮、运动、猪舍清扫卫生工作等明确安排于时间表内,以便贯彻执行。对限量饲喂的猪,每顿喂饲间隔时间要均匀,不能有的过长,有的过短,以保证定时饲喂,有利猪的消化。

  ④拟订时要考虑本场的具体情况,根据各猪群的不同特点,分别拟订项目或予以照顾。需要特别护理的猪,可根据情况穿插在时间表内,或另行安排。

  ⑤拟订工作日程,必须经过全体饲养人员的认真讨论,对不切合实际情况的内容,应提出修改,随后通过,并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公布遵照执行。

  技术操作规程

  技术操作规程,包括有猪群饲养管理、人工授精、饲料加工调制等操作规程,其内容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在总结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场内具体条件来拟订,作为生产人员的工作守则。这样不仅可以加强场内生产人员的责任心,做好日常工作,同时也是检查工作质量的依据之一。

  统计表报制度

  制定统计表报的原则,应力求简明扼要,便于记载,格式统一,计算单位一致。一般常用的表报包括产仔报告单,猪群变动(出售、购入、拨出、调入)报告单,配种报告单,称重报告单,转群报告单,死亡报告单,猪群变动月报表,饲料消耗月报表,猪群卫生防疫月报表。对于各项表报,均应予以编号,经常填写,不得间断和涂改,并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卫生防疫制度

  加强经常性的卫生消毒工作。在日常的保健措施中,首先应改善猪群的饲养管理,搞好经常性的清洁卫生工作,以增强猪的体质,提高它对疫病的抵抗力。喂给的饲料、饮水,必须保持清洁。对发霉、变质、有毒及夹杂异物的,必须经过适当处理,认为安全时方可利用。猪舍、运动场,应经常打扫,定期消毒。猪场大门口、猪舍门口,均应设消毒设备,人、猪以及车辆出入,都必须消毒。

  坚持自繁自养,严格引种检疫制度。猪场一般应尽可能不从外地购猪,必须引入少数种猪时,首先应对购猪区进行疫情调查,不得在疫区购买。购回的猪,至少要经10~15天隔离观察,并经兽医严格检查,确认无病后方能合群。

  定期预防注射。对危害猪群非常严重的传染病,如猪瘟、猪肺疫、猪丹毒及仔猪副伤寒等,每年春秋两季应及时搞好预防注射。注射时应逐头清点,查漏补遗,出售的仔猪要进行预防注射之后方可出场。注射时,应作好登记,以便事后检查,按时补注。由于搞好预防注射是防止疫病流行的根本措施,因此对这项工作要切实抓紧,而且要抓得及时。

  定期驱虫。每年春秋两季,对全场猪只进行一次驱虫,随后全场消毒,还要做好平日的粪便管理,以防止内外寄生虫的危害。

  坚持健康检查制度。为了做到无病早防,有病早治,除专业兽医人员要经常对猪进行健康检查外,饲养人员在平日的饲养管理中,也应密切注意观察猪的精神、食欲、运动和粪尿等状况,如发现有不正常者,即时报告兽医,以便及早进行诊治。

  做好传染病的隔离消毒工作。当猪场发生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应立即予以隔离,迅速确诊。如果不能确诊时,应将可检材料送有关兽医部门检验。经确诊为传染病以后,应立即上报疫情,并根据疫情和流行范围,采取封锁、隔离、消毒等紧急措施和防治、扑杀、妥善处理尸体等办法,做到控制流行,及时扑灭。

  如何管理猪场的管理制度?

  曾经有一个猪场,进场消毒的程序非常严;建场两年多了,老板进猪舍的次数不足五次,但猪场生产情况非常理想;是老板不喜欢猪吗?绝对不是,如果不喜欢,不会拿那么多的资金建猪场的。不进猪场的原因,是让他自己制定的制度约束了。

  猪场有一个明确的规定,进猪舍前,任何人必须在场办公区隔离两天。

  老板对外事务繁多,根本没有充足的时间隔离,进里面就会误了外面的事;另外老也说了,场里的人都在尽心工作,进去干什么,自己又是外行,也看不懂。

  而我们许多的猪场老板,自己制定了制度又自己破坏,让员工无所适从。

  所以,猪场必须有严格的制度,而且要严格执行。

  那么怎么做好制度管理呢?

  集约化猪场是一个多人组合的企业,既然是企业就必须有相关制度,法制永远优于人治,特别是现在的集约化猪场多是个人企业,制度化管理更显得迫切。但许多猪场把制度化管理只是挂在口头上,而并未落实在实际中,墙上挂满了各种各样的制度,但只是应付别人的摆设,集约化猪场的制度化管理必须解决以下问题:

  (1)制度要严:制度是人制订的,也会被人为破坏,而制定制度的人往往又是破坏制度的主要因素,使制度成为空谈。我们认为,制度不能轻易出台,但一旦出台就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执行力是衡量猪场管理水平的砝码。前面曾谈过一个猪场的产房成绩非常优秀,和他们对防止潮湿的措施有关;如果要求干燥,但员工没做到也没有受到处罚,那其他人一定会效仿,制度就无法执行了。

  (2)制度要符合本场实际:也就是说制度对不同的猪场是有区别的,每场制定的制度必须符合本场实际,也就是必须在本场有可操作性;比如说最简单的例子,猪场不允许职工随地大小便,但猪场内没有厕所,或厕所离职工工作场所太远等,都会使所制定的制度无法执行。曾经有一个猪场要求员工进场必须更衣洗澡,但在冬季洗澡室的气温接近零下,员工脱衣服后很冷,很不情愿;所以许多人都是稍微淋一下,马上穿衣服,那是没有多少效果的。有一个员工因洗澡感冒了,场长还得找人替班。这就是制度不符合场里实际的例子。

  (3)制度要人性化:许多人会认为制度化与人性化是一个矛盾,实际上制度与人性化是统一的,任何不讲人性的制度都是不完善的。所以制定制度时必须把人性放在首位;我们在猪场提出过“把人当成猪,把猪当成人,把人当成人,把猪当成猪”的观点,是说要用人的要求对待猪,人需要的猪也需要;但另一方面,人与猪是不同的,猪的目标是供人食用,养猪的目标是为了盈利,所以影响盈利的因素都应排除,也就出现了部分病猪不需治疗而直接淘汰;但对猪场职工来说,任何不利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措施都是不合理的,所以制定制度时必须考虑到是否对职工有伤害或能否执行。人性化的制度更易被人们所接受,也更容易执行;所以再次引用这样一段话:“把自己当成别人,把别人当成自己,把自己当成自己,把别人当成别人”,以此作为我们制定制度的参考。

  (4)制度要有监督:说起管理,最难管的人是自己;小到员工,大到老板,都会严以律人宽以待己,在没人监督的情况下,谁都有得过且过的心理。所以,制定了制度,必须有人监督。监督并不是管理者的特权,员工也有监督上级的权力。我有一个朋友为了戒烟,说如果谁发现他抽烟,就向他索要一千元的好处,而且他这句话是在开会时对所有员工说的;从此以后,再没有员工看到他抽烟了。所以,如果管理者犯了错误,处罚力度应该是员工的几倍,而且给员工监督的权力,那么管理者一定会带头维护制度,制度管理也一定会落到实处。

  俗话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这铁打的营盘就是猪场的制度与企业文化,只有完善的制度才能保证猪场管理的连续性,才能保证人员变动时不会给生产带来负面影响。

每个猪场硬件不同,人员构成不同,管理制度肯定也不能一样,灵活的制定适合猪场的管理制度,以人为本,发扬民主,相信每个场都能有适合自己的猪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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