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密度和盐度换算,水产养殖密度
水产养殖密度计算公式
养殖是指培育和繁殖动植物。养殖包括家畜养殖、家禽养殖、水产养殖和特种养殖等种类。养殖业是利用畜禽等已经被人类驯化的动物,或者鹿、麝、狐、貂、水獭、鹌鹑等野生动物的生理机能,通过人工饲养、繁殖,使其将牧草和饲料等植物能转变为动物能,以取得肉、蛋、奶、羊毛、山羊绒、皮张、蚕丝和药材等畜产品的生产部门。
很显然,养殖密度大概两天换水一次
养鱼密度计算器
.鱼缸适合养多少条鱼很难一概而论,同样大小的鱼缸养的鱼大小不同,那么养的鱼数量也不同,鱼越大需要水量也越大,鱼越小需要的水量也越少。一般常用算法是鱼缸装了多少升水就可以养多少条1cm长的鱼。你的鱼缸注水70升,可以用“鱼缸计算器”(即鱼缸水体换算鱼的数量公式)得出大约可以养饲养5CM以下的小型鱼35条,或5-10CM的中型鱼5条,或10-20CM的中大型鱼5条。萊垍頭條
热带鱼饲养密度计算
热带鱼的放养密度应视鱼体大小、充气设备、水体生态条件而定。水温适宜,水草茂盛,有充气设备,氧气充足,可以多放,反之少放。
一般水族箱规格60厘米×35厘米×35厘米,可放小型鱼30~40尾,中型鱼16尾左右,或体大的鱼6尾左右。
水族箱规格40厘米×30厘米×30厘米,可放养小型鱼20尾左右,中型鱼6~8尾,或大型鱼4尾左右
水产养殖产量怎么算
以实物量表示的指标:
农作物亩产量=农作物总产量÷农作物播种面积(或收获面积)
草地(牧场)亩均畜产品产量(载畜量)=畜产品总产量(饲养牲畜总头数)÷草地(牧场)面积
每亩养殖面积水产品产量=水产品养殖产量÷养殖面积。
以货币量表示的指标:
每亩耕地面积种植业产值=种植业总产值(增加值)÷耕地面积
每亩土地面积农林牧渔业产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加值)÷土地面积
每亩土地面积农村社会总产值(农村经济总收入)=农村社会总产值(农村经济总收入)÷土地面积。
水产养殖参数
渔政部门,卫生防疫中心都可以。 不过建议你自己在池塘附近安装水产养殖多参数水质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多项参数,根据你之前设置的数值自动控制相应设备投放药剂,很方便的
观赏鱼养殖密度计算
水族箱里的加盐量要根据饲养对象及总容量来定,以100L水计算,分别如下:
1、养海水鱼,盐度比重在1.023-1.025之间,大约加盐3.3-3.5公斤;
2、养汽水鱼,盐度比重在1.010-1.012之间,大约加盐1.5-1.7公斤;
3、养三湖鱼,盐度比重在1.004-1.005之间,大约加盐0.6-0.8公斤; 鱼缸硬度(DH值)︰水中钙、镁等重金属离子含量的多少。一般以德国标示法为准,计为DH。即以每升水含氧化钙10mg为1DH。小于6.5DH为软水、大于DH6.5为硬水、6.5DH为中等硬度水。一般来说观赏鱼对硬度回应并不激烈,只是繁殖期对硬度的要求就必须苛刻一些了。
水产养殖密度规定
水产养殖注意事项 1.为了使养殖生物安全过冬,室外池塘应适当加深水位,温室养殖要做好加温和调节水质工作;同时提前加固,备好应急材料,防止雪灾对温室的损害;网箱养殖应减少操作、防止擦伤。 2.及时起捕水产品。养殖水产品都已进入捕捞期,养殖户要及时起捕,且随着春节的来临,进入成鱼上市旺季,拉网、运输会较频繁,养殖户要注意捕捞操作,防止鱼体受伤。 3.做好清整消毒工作。对已经全部起捕的养殖塘,要做好塘埂、堤坝、沟渠的清整修理;抓住晴好天气进行干塘清淤和曝晒,最大限度杀灭病原生物,为新的养殖打好基础。对于清塘之前不能排水的池塘,可以进行带水清塘,每亩水深1米,用生石灰125千克~150千克溶化后立即趁热全池均匀遍洒。 4.抓好常规鱼种放养。常规鱼种放养应选择健康鱼种,放养前做好消毒工作,有条件的还可做好免疫工作,放养过程要小心操作,避免机械损伤。
养鱼密度计算方法
放养密度:合理的放养密度(或放养量),可以保证在适宜的饲养期间内饲养出达到预期食用鱼或鱼种规格。放养 密度(放养量)可以放养品种的尾数和重量两种方式表达。在生产中确定放养密度的方式有经验法和计算法两种。
经验法是指根据往年该池塘所养该种鱼的成活率和实际养成规格来确定今年的放养密度及规格,若去年的养成规格 较小今年应减少放养密度;反之应提高放养密度。
计算法:一般池塘,如不考虑鱼种重量可按下列经验公式计算放养量。每亩鱼种放养量=估计每亩毛产量/(计划成 鱼规格×估计成活率)鱼种放养规格(千克/尾)=计划成鱼规格(千克/尾)/估计增重倍数根
水产养殖密度计算公式表
定期加注新水
在高密度养殖情况下,养殖动物塘中残饵、污物较多,硫化氢等有害物质使水体恶化,尤其是夏天高温季节,水质变化更快,因此定期注水是调节水质最常用的也是最经济适用的方法之一。
一般每7天-10天加注新水一次,每次加水15厘米-20厘米。
在池水恶化比较严重时,宜采用换水措施,保持良好的水质条件。以养鲢、鳙养殖动物为主的池塘,水色应保持草绿色或茶褐色,透明度为20-30厘米;
以养草、鲤养殖动物为主的池塘,水色较鲢、鳙养殖动物池塘水色淡些,每7-10天左右应加注新水一次,每次宜提高水位15-20厘米。夏季时养殖动物塘应尽量保持最高水位。
02
定期搅动底泥
搅动底泥可促进底质不断分解,间接控制水质变化。一般每10-15天搅动一次,每次搅动面积不少于水体面积的1/3,以晴天中午搅动效果最好,闷热天、气压低的天气不可搅动。
03
用增氧机增氧
精养池塘应配备专门的增氧机,其中以叶轮式最好,开机增氧可使水体对流,增加水中溶氧和散发有毒气体,注意在晴天中午开,阴天要在清晨开,阴雨连绵天气应在半夜开,每次开机时间为1-4小时。一般可在晴天的中午1-3时开机增氧。
04
适当追肥
适当施肥可以使浮游植物保持适当的密度和旺盛的生活状态,供养殖动物食用,同时浮游植物可以吸收水体的营养盐和氮磷等元素,形成物质循环,并通过光合作用产生氧,从而改良水质。
05
使用生物制剂
一些不清淤的池塘淤泥很厚,有害生物滋生,用一些底改产品配合光合细菌、硝化细菌等生物产品,可以有效保持水质清新。
06
使用生石灰等化学药物
改良一些养养殖动物密度大,又不能经常换水的池塘,应定期施生石灰调节水质,减少硫化氢等有毒气体的毒害。
每次每亩池塘可用生石灰15千克,加水后全池泼洒,每隔20天左右进行一次。养殖动物池中浮游动物过多,可用敌百虫杀灭,每立方米水体用药0.3毫升-0.5毫升。蓝藻过多,可用硫酸铜或芽孢杆菌类抑制。
07
套养水生动物
水生动物是水体中的“消费者”,适当移植可促进水体生态系统平衡,达到调节水质的作用。
如套养鲤鱼、鲫鱼可充分利用水体中残余的有机物,大大减少水体底部有机物的腐化分解,减少污染发生的几率。
08
移植水生植物
水生植物作为水体初级“生产力”,可以控制养殖动物塘藻类等生长,起到很好的净水作用。养殖者可根据养殖动物塘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在水体中合理引进移植轮叶黑藻、养殖动物腥草、水葫芦、浮萍等水生植物,调节水体水质改善溶氧水平。
水产养殖密度计算公式是什么
第二章 养 殖 业
第十条 国家鼓励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充分利用适于养殖的水域、滩涂,发展养殖业。
第十一条 国家对水域利用进行统一规划,确定可以用于养殖业的水域和滩涂。单位和个人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的,使用者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许可其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核发养殖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集体所有的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可以由个人或者集体承包,从事养殖生产。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核发养殖证时,应当优先安排当地的渔业生产者。
第十三条 当事人因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发生争议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在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破坏养殖生产。
第十四条 国家建设征收集体所有的水域、滩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征地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商品鱼生产基地和城市郊区重要养殖水域的保护。
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水产优良品种的选育、培育和推广。水产新品种必须经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后推广。
水产苗种的进口、出口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水产苗种的生产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但是,渔业生产者自育、自用水产苗种的除外。
第十七条 水产苗种的进口、出口必须实施检疫,防止病害传入境内和传出境外,具体检疫工作按照有关动植物进出境检疫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引进转基因水产苗种必须进行安全性评价,具体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养殖生产的技术指导和病害防治工作。
第十九条 从事养殖生产不得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饲料。
第二十条 从事养殖生产应当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施肥、使用药物,不得造成水域的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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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水养殖
1.陆域
海水池塘养殖:养殖水面20公顷(含)以上;
工厂化养殖:养殖水体20000立方米(含)以上。
2.开放性海域
深水网箱养殖:500口(含)以上(折算为40米周长数,610立方米/口);
普通网箱养殖:900平方米(含)以上;
吊养、滩涂底播增养殖:200公顷(含)以上;
围栏养殖:养殖水面20公顷(含)以上。
3.封闭或半封闭海域
普通网箱养殖:540平方米(含)以上;
吊养:100公顷(含)以上;
滩涂底播增养殖:150公顷(含)以上。
(二)淡水养殖
淡水池塘、山塘养殖:养殖水面40公顷(含)以上;
工厂化养殖:养殖水体10000立方米(含)以上;
普通网箱养殖:600平方米(含)以上;
吊养:50公顷(含)以上。
相关要求
(一)所有水产养殖建设项目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要求,满足现行环境保护有关规定。
(二)控制区域水产养殖密度。为防控水产养殖自污染,深水网箱养殖占用海域面积应大于0.5公顷/口(折算为40米周长口数);封闭或半封闭海域内所有普通网箱养殖面积总和不超过海区宜养面积的10%;重点湖泊水库及河流饲养滤食性鱼类的网箱或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1%,饲养吃食性鱼类的网箱或围栏总面积不超过水域面积的0.25%。
(三)同一个水产养殖单位或个人在不同的连片区域的养殖场,不累计计算养殖规模。
养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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