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经济动物养殖的常见养殖模式,稻田养殖特种水产动物
水稻鱼养殖
小龙虾稻田养殖已成为小龙虾主产区重点推广的养殖模式,其养殖过程可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两个阶段,上半年在稻茬田养殖小龙虾,此时稻田以养虾为主,下半年以稻田种植水稻后不再养虾,过程称为“虾稻轮作”;若上半年在稻茬田养殖小龙虾下半年在种植水稻的同时,继续在稻田里养殖小龙虾,则称为“虾稻共生”。“虾稻共生”对养殖环境要求很高,农药,化肥,水稻品种等等都有严格的标准。
“虾稻共生”稻田为小龙虾优化了生存环境,虾的生长为稻提供了有机肥质,拒绝了化学肥料及农药,虾稻和谐共生,生长出了优质的龙虾及优质的虾稻米。进一步突出“绿色、生态、优质、有机虾稻米。
稻花鱼如何养殖
1.选苗放养。
水稻播种时间是三四月份,四月底进行移栽,鱼苗放养在插秧后一个月后进行,具体时间应该是五月下旬。尽量选择适应能力强的鱼苗,可以提高鱼苗成活率,然后鱼苗数量不宜过多,需要严格控制,一般可以控制在三百尾左右。?
2.合理喂养。
稻田养鱼既要满足鱼的生存需求,又要避免对水稻生长造成影响。通常情况下,鱼饵为沼气渣,及其它绿色有机物。尽量避免将未腐熟的农家肥施进稻田中,这样不仅会影响鱼的健康,还可能烧坏水稻,造成鱼苗死亡和稻田减产。
3.日常管理。
实际养殖过程中,稻田的水位是非常重要的。既要保证鱼可以自由游动,又不能超出水稻生长范围。养殖时,可以在稻田地势低的地方挖一个水坑,当水稻田水位过低时,鱼儿可以游到水坑里,及时补水。
稻花鱼养殖
稻花鱼又叫禾花鱼,并不是单指某种鱼类,而是生长在水稻田里的鱼类的泛称,通常为鲫鱼、鲤鱼,也有草鱼。因为是在水稻田里喂养长大,吃着水稻里的杂草、虫子以及稻花等等,故称之为:稻花鱼,最为出名的稻花鱼当数武夷山农家所养的。
一看鱼种:近年来在我州稻田里养殖的大多为鲤鱼和鲫鱼。
二看个头:一般鲤鱼在一斤左右,鲫鱼在2—3俩左右。因为稻谷生长周期大多为4—6个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鱼的生长有限,当然也有放入鱼苗个头较大的例外。
三看外型:呈长条型,线条流畅,鱼鳍发达。
四看光泽:像河鲤鱼一样有金属光泽,胸、尾鳍带红色。
五品味道:肉脆嫩,味鲜美,没有泥土味。
武夷山地势高耸,很难有天然的鱼塘,于是农家利用自家的水稻梯田养殖鲤鱼,因为这种鲤鱼以稻田中的浮游生物和稻花为食,再加上海拔足有五六百米的武夷山山势高耸、温度低,使得鲤鱼的生长速度变慢,所以这种稻花鱼不但没有鲤鱼作为淡水鱼一贯的土腥味,反而多了稻花的香味,肉嫩骨酥,乃是自古以来武夷山一带上等的吃食,有着“鱼中人参”之称。
稻鱼养殖标准
第一条 为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我省水产养殖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综合治水工作规定》和《浙江省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促进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我省水产养殖污染预防和治理。
第三条 本规范中水产养殖的含义是指养殖生产者在人工构筑设施内,繁育或放养水产苗种,通过投喂饲料(饵料),使用渔药、投放肥料或者其它养殖投入品等人工管理措施,收获半成品或成品的行为。
第四条 本规范中水产养殖污染的含义是指水产养殖过程中排放的尾水、产生的淤泥、养殖中病死水生动物和渔药、饲料包装物等废弃物,未经处理和收集,直接排放或丢弃到养殖场所周边,对水环境或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把水产养殖产生的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利用纳入当地渔业产业规划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鼓励发展绿色生态、优质高效的水产养殖业,将水产养殖对环境的污染降至最低。
禁养区和限养区的划定整治
第六条 禁养区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制订并发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中禁止养殖行为的区域,包括一级饮用水源、水环境敏感地带和航道等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部门依法划定的不适合水产养殖的区域。
第七条 禁养区划定前已有的养殖生产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限期搬迁或关停。
第八条 限养区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制订并发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中限制养殖行为的区域,包括二级饮用水源地、水环境承载力较弱和重点港湾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部门依法划定的不适合水产养殖的区域。
限养区内的开放性水域禁止施肥养鱼,水产养殖生产活动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不得污染环境。池塘养殖排放的尾水须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或循环使用。
第九条 限养区划定前已有的养殖生产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根据当地相关规划和水环境承载力,要求养殖生产者限期对可能造成周围水环境污染的水产养殖设施进行整改。整治不到位的,应限期搬迁或关停。
第十条 因禁养区、限养区搬迁或关停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补偿。
第十一条 鼓励和支持在禁、限养区水域开展水生生物资源的增殖放流活动,促进禁、限养区内的水环境持续修复和改善。
养殖区的污染防治
第十二条 养殖生产者应采取有效措施,建设与养殖废弃物产生相适应的沉淀处理设施,采取物理、生物方法进行生态化处理,防止水产养殖尾水直接排放到周边水域。
养殖尾水排放应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十三条 养殖生产者在养殖生产过程不得使用农药进行清塘、清涂。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和水产技术推广部门要积极指导生产者采取以下措施,有效减少养殖污染的产生、积累和排放:
1.对以吃食性品种为主的养殖模式,推广单一品种单一饲料,提高饲料利用率,合理控制养殖密度,并搭养一定数量的滤食性鱼类或贝类。
2.配备与养殖生物总量相适应的电力、增氧设施,提高养殖水原位处理效率,减少养殖污染积累,提高养殖生物环境质量水平。
3.选择合法企业生产的苗种、饲料和渔药等投入品,并严格执行相关的技术操作规范,不投喂动物源性冰鲜饵料,保持养殖环境清洁和产品质量安全。
4.定期清除养殖塘的淤泥,改善养殖池塘底质和水体水质,并配备使用相应的病死水生动物深埋等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渔药、饲料投入品包装物等收集箱。
5.建设并运行与养殖用水和排放尾水相适应的物理沉淀和生物净化设施。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应引导生产者发展生态循环模式,示范推广以下技术,持续修复和改善水域环境:
1.稻鱼共生轮作,开放性、半开放性水域不投饲利用的生态渔业模式;
2.浅海贝藻养殖和贝类底播,发展离岸深水抗风浪网箱、围网;
3.池塘循环水和工业化循环系统。
第十六条 扶持现代渔业发展的财政补助资金优先支持生态健康养殖和生态循环渔业项目,重点补助循环水养殖和与养殖生产设施相配套的废弃物处理、水质监测等设施装备建设。
渔业水域环境监测和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制订渔业水域环境监测年度计划,加强对水产养殖集中区域养殖尾水监测与评估,编制渔业水域环境监测报告,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辖区内限养区、养殖区的养殖污染处理设施档案,加强养殖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巡查,督促养殖生产者正常使用。
第十九条 村级集体组织可以制订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的乡规民约,鼓励水面流转时将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内容写入流转合同。开展水产养殖污染防控宣传教育,发现水产养殖污染环境的,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十条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应当依据《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发现养殖生产使用农药清塘、清涂的行为的,应移交农业执法机构或公安机关处理。
养鱼种水稻
答:可以,稻田养鱼是利用稻、水产动物之间互利的生态关系,将稻田改造成既不影响水稻的生长、发育和成熟,又基本上能满足鱼虾蟹等水产动物栖息、摄食和生长发育的生态环境,按照水稻和水产动物的生态与生物学特性,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促进稻谷的增产并兼获鱼虾蟹等水产品,提高稻田的总体效益。
稻田鱼养殖
稻田可以养,麦穗鱼是小型鱼,柳根有大的品种,市场价格远高于四大家鱼。现在有很多专业养殖的。麦穗鱼江河湖泊遍布广泛,经济价值不高。很少有专门养殖的。一亩地要是精养柳根鱼,预计每年能生产出一千到一千五百斤左右。如果普通养殖,一年的产量大约四到六百斤,这种小型鱼饵料的转换率远低于鲤鱼,三到四斤精饲料能长一斤鱼。
稻花鱼养殖条件
水产养殖扶持政策是怎样的?
水产养殖有扶持政策,根据农业部去年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表示,以下五种模式是受到国家扶持的:
1、稻渔综合种养模式
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就是充分利用光、热、水、气、土、肥、种等自然资源,生产出优质稻米和各种名优水产品等,比如种水稻时,在稻田里养殖一些稻花鱼、小龙虾,青蛙等,使效益最大化。目前农业农村部已开始推广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工作,并给予部分示范区政策倾向和扶持,2020年相关政策将继续,具体的要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2、智能渔场的智慧渔业模式
智能渔场的智慧渔业模式就是支持发展深远海绿色养殖,鼓励深远海大型智能化养殖渔场建设,引导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水产养殖生产深度融合。
3、休闲渔业
休闲渔业就是推动养殖、加工、流通、休闲服务等一二三产业相互融合、协调发展,这种比较健全,但有一定的挑战性,目前已正在尝试。
4、鱼菜共生的新商业模式
鱼菜共生的新商业模式就是集蔬菜栽培与高密度鱼养殖为一体的生态系统,比如鱼池上面可养一些水培蔬菜,这样鱼产生的排泄废弃物就可为蔬菜生长提供富足的营养,可实现双倍效益。
5、渔光互补的跨界渔业模式
渔光互补的跨界渔业模式就是渔业养殖与光伏发电相结合,形成“上可发电、下可养鱼”的发电新模式,对于农民来说,收益相当可观。
水产养殖扶持补偿标准是多少?
1、各类鱼苗补助标准
水产养殖中,并不是所有鱼苗都可获得补助,需满足一定条件,且各地政策不同,补助标准也就不一样,具体的可参考如下:
(1)罗非鱼种苗补助标准:池塘养殖罗非鱼,每亩补助120元,以每亩2000尾计算,每户最高补贴规模12000元,水库养殖罗非鱼每亩补助60元,以每亩1000尾计算,每户最高补贴规模6000元。
(2)对虾种苗补助标准:对虾每亩补助160元,以每亩80000尾计算,每户最高规模补贴8000元。
(3)石斑鱼种苗补助标准:石斑鱼等海水鱼类每亩补助200元,以每亩1000尾计算,每户最高规模补贴10000元。
(4)东风螺种苗补助标准:东风螺每平米补贴20元,以每平米1000粒计算,每户最高规模补贴4000元。
注意:以上均供参考,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2、渔业互助保险保费补贴
农业农村部启动渔业互助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试点险种确定为渔船全损互助保险和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中央财政分别补贴保费的25%,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最高补贴保险金额每人20万元。目前试点区域有辽宁省、山东省、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部分重点渔区。
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试点区域:浙江省岱山县。
3、发展水产养殖业补贴
(1)水产养殖机械补贴
2019年,农业部和财政部预拨下达农机购置补贴款40亿元。补贴资金规模扩大的同时,扩大了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其中,增氧机、投饵机和清淤机3类水产养殖机械首次纳入补贴目录。
(2)水产良种补贴
水产良种补贴目前在各地进行调研取证,一些地方的水产良种补贴已经启动,但大多数涉及的是经济价值较高的淡水鱼类,所以具体的需去当地相关部门咨询。
4、渔业贷款贴息
水产养殖业贷款贴息目前只在局部地区自行开展,主要对灾害造成的再生产能力下降、对符合地方发展要求的企业技改、新产品开发、固定资产投资等给予贷款贴息。
5、税收优惠
为支持引进和推广良种,加强物种资源保护,发展优质、高产、高效渔业,我国在“十一五”期间对用于培育、养殖以及科学研究与实验的进口鱼种(苗)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6、渔用柴油涨价补贴
中央财政共下达渔业柴油补贴资金728.78亿元,占全部补贴资金的81.66%,在几个补贴行业中资金量位居首位。
养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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