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养殖档案在哪里办,养殖档案表
养殖场档案本
申请必备证件
养殖场备案登记、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一定要备好。(如当地情况特殊另有规定则补全其他证件)
申请必要流程
要想拿到官方项目补贴,必须要做好以下几点,不同地区养殖户需要根据当地具体政策作出适当调整。
1.及时获取项目申报通知
国家部委及养殖者所在的省、市相关网站上会有当时的详细补贴项目、方案,养殖户可以多多浏览官方网站,及时获取项目申报通知。
2.筛选适宜项目
项目种类繁多,要筛选适宜自己的项目申报。
3.写好项目申请报告
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项目补贴申请报告。
4.按时呈报给相关部门
部门总让人眼花缭乱,我们只需要按照项目要求,准时呈报给相应部门即可。
5.做好政府关系
很多资金补贴都是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核、验收并批准后,才能获得相应的扶持、奖励资金,我们需要做好项目报备,及时与主管部门沟通。
养猪场养殖档案范本
自己养的猪要出售或异地转场,必须具备动物健康合格证,应该寻找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执业兽医师亲临养殖现场检查,并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否则私自销售生猪是违规的。
一般检查的条件是:猪场土地承包合同、动物检疫合格证、动物疫苗接种登记记录、运输车辆消毒证明等,否则通过道路运输动物检查站时会被审查。
养殖场档案怎么写
一般15天左右。
督察组要求,要压实责任,行政、技术包保人员要经常到现场指导,按照“一场一策”整治方案加快施工。对于“一场一档”等资料不完善的规模养殖场,要加强督促指导,限期完善档案资料。蒙城县和利辛县要加大对强英鸭业合作户养殖污染整改调度力度;涡阳县要对温氏合作扶贫项目养殖场进行排查,督促养殖户完善异位发酵床的各种配套设施,立即启用现有治污设备,定期抽取粪物,解决污染问题。
督查组强调,要全面开展核验工作。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县级督查组作用,对该辖区所有规模养殖场进行逐场核验核查,做到全覆盖,不漏一场、不漏一户。按照市督查组培训要求,结合实际,对存在问题的养殖场及时下发问题清单,限期整改。
养殖档案范本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一条 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一)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二)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三)检疫、免疫、消毒情况;(四)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五)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2、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第三章 养殖档案管理 第十八条 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一)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二)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三)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四)畜禽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五)畜禽养殖代码; (六)农业部规定的其他内容。 萊垍頭條
畜禽养殖场的养殖档案应当记录哪些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一条 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一)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二)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三)检疫、免疫、消毒情况;(四)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五)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2、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第三章 养殖档案管理 第十八条 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一)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二)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 (三)检疫、免疫、监测、消毒情况; (四)畜禽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五)畜禽养殖代码; (六)农业部规定的其他内容。
养殖场养殖档案范本
直接跟当地的防疫员领取就可以,如果他们没有可以到当地的动物防疫监督站,他们也没有需要到农业局畜牧部门领取,养殖档案是免费的,不过一般是规模场才需要建养殖档案,散户的话是一个村一本养殖档案,在防疫员手中或是乡镇的动物防疫站。
养殖户档案
养殖户需要向当地的农业行政部门申请备案,备案条件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场,也有具体的规模标准,实际标准要看当地政府的要求。
养殖档案包括:畜禽品种、数量、种苗来源和进出栏记录、饲料药物名称、类型等一系列问题,要依法建立养殖档案。
养殖场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建立畜禽及畜禽产品可追溯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兴办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单位和个人,应按本办法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畜禽养殖小区是指畜禽生产相对集中或封闭,实行农户分户饲养,饲养畜(禽)种类统一,建设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管理严格、防疫健全的养殖区域。
第四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规模条件:
猪:年出栏500头以上;
牛:常年存栏100头以上;
羊:常年存栏100只以上;
肉禽:常年存栏3000羽以上;
蛋禽:常年存栏2000羽以上;
兔:常年存栏1000只以上;
蜂:常年养殖30箱以上。
第五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建设、生产、经营和管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六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建立养殖档案,载明以下内容:
1、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2、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名称、产地、规格、批号、批准文号、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
3、检疫、免疫、消毒情况;
4、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5、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必须取得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第八条 备案应提供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名称、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和养殖规模等信息。
第九条 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完成现场审查,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备案,填写《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表》,发放畜禽标识代码。
第十条 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应将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情况上报市(州)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市(州)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报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畜禽标识代码由10位数组成,前6位数为县级行政区划代码,后4位数为顺序号,养殖场的顺序号从0001-5000,养殖小区的顺序号从5001-9999。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养殖档案在哪里办理
1、养殖用地证明。可以到国土资源局办理,一般符合养殖用地的都是可以办理的。
2、环评手续。到环保局办理,环保部门会有人员下来考察,只要排污合格的养殖场就可以。
3、规划意见。养殖场设计好建设图纸,然后到规划局审核。
4、立案备案手续。到发改委办理,这个是最好跟村委会的人一起去,否则往往都不知道在哪里。
5、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在畜牧局办理,一般防疫到位的养殖场都可以拿到手。
6、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到畜牧局办理,这个很简单,登记一下就可以了。
7、生产经营许可证。先让村委会证明,然后到畜牧局,畜牧局审核过后,直接到工商局办理。
8、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后,到畜牧局办理检疫证,然后到林业局办理。
养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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