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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场养殖档案未记录能出证吗,养猪场养殖档案

养猪场养殖档案未记录能出证吗,养猪场养殖档案养猪场养殖档案未记录能出证吗,养猪场养殖档案

生猪养殖档案

申请手续

1.申请

养殖者需要将猪场的面积、地点、类型、规模等信息汇报上来。土地的用途如何、出租期限、等都要有所说明,和土地承包方签订协议,之后将这些资料全部汇报到镇级部门。

2.申报

镇级部门将会审查养殖者的各类资料,看看资料是否齐全,有没有违规的情况。如果条件符合,那就需要交给上级部门进行审批;如果审批被拒绝,那就需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并解释缘由。

3.审批

申报没有问题的,县级政府就会进行进一步的审查,看看土地是否符合相关的用地规定,使用是否合理,如果没有问题的就会进行审批。

4.环评申请

养殖户需要写出一份养殖报告,并将相关的养殖位置汇报上去,环保局将会就材料进行审查,看看是否符合环评标准,并给出环评报告。

建造猪圈

以上这些手续齐全之后,需要进行猪圈的建造,而在建造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好按照当地的建设标准,此时可以去畜牧局申领建造计划表,按照上面的内容建造猪圈,这样才能确保养殖的合理性。

防疫合格证

什么时候猪圈建造下来了,一定要及时的申请防疫合格证。此时需要向畜牧局说明情况,随后就会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工作。审查的内容就是看看养猪户是否按照相关的规定建造,如果符合标准那就可以办理防疫合格证。

营业执照

在合格证拿到手之后,此时就可以去当地的工商部门申请,将猪圈的规模、名称、地址等信息汇报上去,之后就可以拿到营业执照。

备案

最后一步就是进行养殖场的备案工作,只有在备案之后才能成功的养殖。而备案的内容包括不能在禁养区内进行喂养,不能超过村庄、水源地等500米;距离其他的饲养场需要保持在1公里以上的距离。还需要确保猪圈的防疫设备符合规定,有专项的无害化处理设施。最后就是要有养殖档案,规范化养殖工作,且需要有技术人员。

只有以上的手续全部拿到手里,才能进行合法的养猪,如果少一个步骤可能就会被查处,

猪的养殖档案

商品猪的养殖档案保存周期为2年,这个档案包括品种丶用饲料丶防病防疫等记录,这是追溯的需要。

生猪养殖档案本

哺乳段饲养员工作流程1 哺乳段饲养员猪舍准备工作流程日工作步骤 工作内容第一步 严格遵守生物安全标准进场—— (洗澡更衣 ) 第二步 单元清洗(准备清洗工具和安全措施) (领取上班所属物品)第三步 单元消毒 (按照消毒标准 ) 第四步 段长验收检查,发合格证第五步 单元干燥, 5~7 天第六步 猪舍布置,通风、饮水、围栏等设备维修,物品、药品、准备齐全第七步 熏蒸消毒(按照熏蒸标准)2 哺乳段饲养员接猪工作流程日工作步骤 工作内容第一步 严格遵守生物安全标准进场(洗澡更衣 )(领取上班物品)第二步 清槽,加水第三步 准备赶猪道 (一切插到关闭和防滑措施 ) 第四步 圈猪第五步 赶猪道冲洗第六步 赶猪道消毒第七步 核对母猪卡片和耳号,记录档案(根据档案核对和观察了解母猪情况)其它工作,安全观察,轻松快乐下班 3 哺乳段饲养员产前工作流程日工作步骤 工作内容上午第一步 严格遵守生物安全标准进场(洗澡更衣 ) 第二步 6:30-7:00,巡视猪舍,按巡视清单记录,单元环境控制; (检查表)第三步 7:00-7:30,第一次饲喂母猪;第四步 8:00-8:30,记录猪的采食量、粪便、膘情、临产征兆等基本情况第五步 8:30-9:00,清洗料槽,加水第六步 其他工作,下班下午第一步 15: 30-16:00,巡视猪舍,按巡视清单记录,单元环境控制第二步 16:30-17:00,第二次饲喂母猪第三步 17:00-17:30,记录猪的采食量、粪便、膘情等临床征兆基本情况第四步 17:30-18:00,清洗料槽,加水第五步 其他工作,安全观察,轻松快乐下班4 哺乳段接产员产子期间工作流程 (本阶段当天全部顺序, 把前边的容入)日工作步骤 工作内容第一步 严格遵守生物安全标准进场(洗澡更衣 ) 第二步 接产工具准备第三步 观察母猪情况第四步 临产母猪,清洗母猪乳房、臀部、外阴第五步 开启红外线灯第六步 接产、助产,擦干仔猪口鼻、身上粘液第七步 结扎脐带并消毒第八步 称重并填写产子清单第九步 全身烘干并护理吃好初乳 第十步 清理胎衣和死胎第十一步 对炎症大、采食量低的母猪进行治疗5 哺乳段饲养员产子期间工作流程日工作步骤 工作内容上午第一步 严格遵守生物安全标准进场(洗澡更衣 ) 第二步6:30-7:00,巡视猪舍,按巡视清单记录,环境控制(参看技术点和检查表)第三步 7:00-7:30,第一次饲喂母猪,调整饲喂量;第四步 7:30-8:30,核对仔猪数目,新生仔猪吃好初乳,弱小仔猪灌服初乳第五步 8:30-9:00,清洗料槽,加水第六步 9:00-9:30,出生仔猪寄养、弱仔护理、调整仔猪、治疗第七步9:30-10:30,按照档案记录做程序保健: 1 日龄仔猪注射保健用药、 断尾;3 日龄的小猪注射铁针(上午或下午只一次)第八步 10:30-11:00,清理粪便,打扫单元卫生,下班下午第一步 14:30-15:00,巡视猪舍...

生猪养殖档案范本

每天早上六点半洗完澡进猪舍开始一天的工作。我按照时间的顺序从早上到下班写了一天的工作日常。

上午日常

1、喂猪:(早上进舍的第一件事就是喂猪)把自动补水器关掉,打开自动下料系统,每两排最后的那个公猪需要手动饲喂。

2、调头:因为料槽在前方,需要给调皮方向转反了吃不到料的猪掉头(掉头的工作刚开始比较害怕,以后克服了自己也能完成)。刚开始不熟练也比较害怕,猪的力气也比较大,经常让猪跑出去了。

3、采样与治疗:首先观察异常猪只,将腿疼(拿蜡笔在猪后背标记T),呕吐(标记O),咳嗽(标记K)等等.......将异常猪只记录出来。开始对异常猪进行采样,采样分为三种:分别对它们的鼻腔口腔黏膜,和肛门进行采样,装到采样管里,交到实验室。之后对异常猪只进行治疗(治疗均按照场里规定的药品配方)。我只操作了采样,没有操作治疗。

4、拨料:猪吃的差不多了,因为有些异常猪不吃,因此拨到其他猪的料槽中。(不管是喂猪还有治疗都是针对自己的那四排猪)。

5、帮忙或打扫厂内卫生:场里的师傅或者之前来的实习生需要帮忙,我们就去帮忙了。一般帮忙的内容就是,清点猪的档案和耳标、写耳标号、再就是转猪、或者是打疫苗、我们端丢针头的盒子、配种的时候给猪洗屁股,再就是查情的时候挡公猪。一般就是这几种。如果不用我们帮忙,猪场喂猪治疗一系列事情忙完大概到九点半左右,开始打扫卫生,铲猪粪,扫过道,一般上午不用刷料槽。 11:30下班。

下午日常:下午一点开始上班,喂猪治疗打扫卫生或者帮忙同上,没有采样。下午下班前要刷干净料槽。因为猪应当吃的干净健康才会减少异常猪。洗澡下班。

生猪养殖档案生产记录范本

猪场耳标是该猪档案,包括生日期。

生猪养殖档案范本图片

1.申请

养殖者需要将猪场的面积、地点、类型、规模等信息汇报上来。土地的用途如何、出租期限、等都要有所说明,和土地承包方签订协议,之后将这些资料全部汇报到镇级部门。

2.申报

镇级部门将会审查养殖者的各类资料,看看资料是否齐全,有没有违规的情况。如果条件符合,那就需要交给上级部门进行审批;如果审批被拒绝,那就需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并解释缘由。

3.审批

申报没有问题的,县级政府就会进行进一步的审查,看看土地是否符合相关的用地规定,使用是否合理,如果没有问题的就会进行审批。

4.环评申请

养殖户需要写出一份养殖报告,并将相关的养殖位置汇报上去,环保局将会就材料进行审查,看看是否符合环评标准,并给出环评报告。

建造猪圈

以上这些手续齐全之后,需要进行猪圈的建造,而在建造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好按照当地的建设标准,此时可以去畜牧局申领建造计划表,按照上面的内容建造猪圈,这样才能确保养殖的合理性。

防疫合格证

什么时候猪圈建造下来了,一定要及时的申请防疫合格证。此时需要向畜牧局说明情况,随后就会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工作。审查的内容就是看看养猪户是否按照相关的规定建造,如果符合标准那就可以办理防疫合格证。

营业执照

在合格证拿到手之后,此时就可以去当地的工商部门申请,将猪圈的规模、名称、地址等信息汇报上去,之后就可以拿到营业执照。

备案

最后一步就是进行养殖场的备案工作,只有在备案之后才能成功的养殖。而备案的内容包括不能在禁养区内进行喂养,不能超过村庄、水源地等500米;距离其他的饲养场需要保持在1公里以上的距离。还需要确保猪圈的防疫设备符合规定,有专项的无害化处理设施。最后就是要有养殖档案,规范化养殖工作,且需要有技术人员。

生猪养殖档案填写

按照档案管理规范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动物检疫监督档案总体分为文件档案和业务档案两大类。

1.1 文件档案

包括:上级文件,如各类指导文件、通知等;业务工作(总结)材料,如各类业务工作的请示、总结、汇报等书面材料;国家及省级行政管理部门有关的畜牧、 兽医、 动物疫病防控的各种技术规范、技术要求和工作指导等。以上文件材料可按年份、类别进行分类汇总,装订成册。

1.2 业务档案

1.2.1 产地检疫档案

包括产地检疫申报单、产地检疫工作记录、区域养殖情况巡查情况记录表、产地检疫月统计表、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处理记录表、检疫处理通知单、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领取及使用记录表。

1.2.2 屠宰检疫档案

包括屠宰检疫申报单、屠宰动物宰前查验情况登记表、屠宰动物屠宰检疫工作记录表、违禁药物(瘦肉精)监督检测记录表、屠宰检疫月统计表、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处理记录表、检疫处理通知单、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领取及使用记录表。

1.2.3 监督检查档案

包括动物定点屠宰场监督检查记录表、动物养殖场(专业户、小区)监督检查记录表、动物产品加工(储藏)场所监督检查记录表、散养动物饲养户监督检查记录表、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贸易)场所监督检查记录表、 家禽孵化场监督检查记录表、集贸(交易)市场动物卫生日常监管登记表、动物诊疗场所监管记录表。

1.2.4 检疫报表档案

包括检疫月报表、季度报表、半年报表、年报表及其他相关数据。其中年报表有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设置情况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情况表、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违法违纪处理情况统计表、违反《动物防疫法》案件查处情况表、动物卫生监督证章及标志使用情况表。半年报表有养殖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报表。月报表有动物产地检疫情况表、动物屠宰检疫情况月报表、交易市场动物卫生监督报表、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业务报表、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情况表。

1.2.5 隔离场监督档案

记录每次隔离动物的具体情况,包括动物隔离场(所)申报审核表、住场动物隔离观察日志、动物隔离观察处理报告书、动物隔离处理情况统计报表。

1.2.6 无害化处理监督档案,记录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开展的情况,如无害化处理时间、地点、数量、处理方式、监管人员等。相关表格有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情况统计表、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相关情况月报表、 规模养殖场 (小区)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凭据。

1.3 档案管理设专人负责,保存档案须有专用库房动物检疫监督档案管理应安排严谨、细心、负责的人员进行专门管理,档案管理人员要参照档案管理规定做好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单位的档案材料。档案管理人员对下属单位或相关部门报送的基础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同时监督采集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根据制度规定,规范建档,满足评估认证、落实检查等工作需要,做到有痕可查有迹可循。保管档案应配有专用库房,并设档案柜,还须配备一些相关档案管理设备必需品,如打孔器、切刀、装订夹等。档案库房是档案资料保存的重要场所,是整理、提供利用档案的中心。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档案保存的年限、种类、项目等进行分类并妥善管理。

2 动物检疫监督档案管理工作需注意的问题

2.1 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对档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很多人认为档案管理工作就是把一些重要文件、材料收集起来,装进档案盒进行保存,保证不丢失,在需要使用时能找到,如领导工作检查或调用时能找得出来就可以了。档案管理在单位实际工作中没有带来明显的业绩,不算单位的主要工作,以致有关负责同志对档案管理工作没有给予重视,进而使档案管理人员在档案管理工作中缺乏对档案管理重要性的认知,没有体现出严谨、细心、负责的工作态度。

2.2 专业人员缺乏,档案管理质量不高,档案室条件欠缺在进行档案管理工作时,大部分档案管理人员都是半道出家,属于兼职的,没有经过档案保管的相关培训,对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及有关要求都不是很了解,这些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由于平时忙于正常的业务,对档案管理工作投入精力有限,导致不能对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装订等都进行及时、有效的开展,档案管理水平较低。档案的保管应配有专用库房,并设档案柜,还须配备一些档案管理必需品,但当前有一些单位没有专门的档案室,只是在办公室内排列几个柜子用于收集、存放资料,有些单位虽然有档案室,不过档案室没有得到真正的利用,档案的整理存放较少,档案室中更是没有必需的打孔器、切刀和档案夹等工具,缺乏档案保管设备。

2.3 档案收集周期长、收集不规范由于单位不够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再加上档案管理人员还有其他的业务工作,对不断堆积起来的档案资料不能及时整理归档,导致不能将新增加的档案整理入档案盒,容易使档案资料丢失,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档案的管理。在档案收集过程中,没有制度进行约束,材料想交就交,不交也罢,平时也不注意对存档资料的保存,乱丢乱放;档案整理不规范,立卷时没有按要求进行排序组卷,有些档案会出现卷内文件与实际整理材料不相符等情况。

3 加强动物检疫监督档案管理的几点建议

3.1 提高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首先单位领导要从根本上认识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规范标准的档案管理工作可以全面体现出本单位工作的开展运行状况,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要指定专人全职管理档案,档案保管人员要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细心严谨的工作态度。

3.2 推进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进行档案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最基本的是要及时收集、补充材料,这直接影响到档案管理工作是否能顺利实施,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完毕后,要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整理、统计、分类等处理,使之成为系统的资料。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要用档案工作制度来规范,因此我们在制定档案管理制度时要以提高档案实体质量为重点,明确各业务部门的职责分工,使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等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归档验收、阅档审批,借档催收等制度得到全面规范的落实,促使档案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3.3 加强档案管理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在档案管理工作中,由于特殊身份,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善于学习的品质、较强的责任心、高度的保密意识及严谨的工作态度,单位要创造条件为档案管理人员提供不定期培训的方式来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同时,档案管理人员也要要重视自身修养和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在熟悉各管理环节时,应积极探索更加快捷的保管方式,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实用。

3.4 充分发挥动物检疫监督档案在动物疫病防控方面的作用动物检疫监督档案作为一个阶段或者一个时期动物疫病防控信息的载体,其对动物疫病的防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的整理保存有利于探索动物疫病的发展规律, 为动物疫病的防控和指导生产提供科学依据,指导政府制定动物疫病的防控规划,我们既可以从借鉴档案中留存的经验,又可以从中吸取教训。因此,我们有责任加强动物检疫监督档案建设,并进行规范管理,让动物检疫监督档案在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生猪养殖档案表

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

单位名称:

畜禽养殖代码:

动物防疫合格证编号:

畜禽种类:

怒江僳僳族自治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印制

(一)畜禽养殖场平面图

(由畜禽养殖场自行绘制)

(二)畜禽养殖场免疫程序

(由畜禽养殖场填写)

(三)生产记录(按日或变动记录)

圈舍号 时间 变动情况(数量) 存栏数 备注

出生 调入 调出 死淘

注:1、圈舍号:填写畜禽饲养的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不分圈、舍、栏的此栏不填。

2、时间:填写出生、调入、调出和死淘的时间

3、变动情况(数量):填写出生、调入、调出和死淘的数量。调入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编号,并将检疫证明原件粘贴在记录背面。调出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详细的去向。死亡的需要在备注栏注明死亡和淘汰的原因。

4、存栏数:填写存栏总数,为上次存栏数和变动数量之和。

(四)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记录

开始使用

时间 投入品

名称 生产厂家 批号/加工日期 用量 停止使用

时间 备注

注:1、养殖场外购的饲料应在备注栏注明原料组成。

2、养殖场自加工的饲料的生产厂家栏填写自加工,并在备注栏写明使用的饲料药物添加剂的详细成分。

(五)消毒记录

日期 消毒场所 消毒药名称 用药剂量 消毒方法 操作员签字

注:1、时间:填写实施消毒的时间

2、消毒场所:填写圈舍、人员出入通道和附属设施等场所。

3、消毒药名称:填写消毒药的化学名称。

4、用药剂量:填写消毒药的使用量和使用浓度。

5、消毒方法:填写熏蒸、喷洒、浸泡、焚烧等。

(六)免疫记录

时间 圈舍号 存栏数量 免疫数量 疫苗名称 疫苗生产厂 批号(有效期) 免疫方法 免疫剂量 免疫人员 备注

注:1、时间:填写实施免疫的时间。

2、圈舍号:填写动物饲养的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不分圈、舍、栏的此栏不填。

3、批号:填写疫苗的批号。

4、数量:填写同批次免疫畜禽的数量,单位为头、只。

5、免疫方法:填写免疫的具体方法,如喷雾、饮水、滴鼻点眼、注射部位等方法。

6、备注:记录本次免疫中未免疫动物的耳标号。

(七)诊疗记录

时间 畜禽标识编码 圈舍号 日龄 发病数 病因 诊疗人员 用药名称 用药方法 诊疗结果

注:1、畜禽标识编码:填写15位畜禽标识编码中的标识顺序号,按批次统一填写。猪、牛、羊以外的畜禽养殖场此栏不填。

2、圈舍号:填写动物饲养的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不分圈、舍、栏的的此栏不填。

3、诊疗人员:填写做出诊断结果的单位,如某某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执业兽医填写执业兽医的姓名。

4、用药名称:填写使用药物的名称。

5、用药方法:填写药物使用的具体方法,如口服、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等。

(八)防疫监测记录

采样日期 圈舍号 采样数量 监测项目 监测单位 监测结果 处理情况 备注

1、圈舍号:填写动物饲养的圈、舍、栏的编号或名称。不分圈、舍、栏的的此栏不填。

2、监测项目:填写具体的内容如布氏杆菌病监测、口蹄疫免疫抗体监测。

3、监测单位:填写实施监测的单位名称,如:某某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企业自行监测的填写自检。企业委托社会检测机构监测的填写受委托机构的名称

4、监测结果:填写具体的监测结果,如阴性、阳性、抗体效价数等。

5、处理情况:填写针对监测结果对畜禽采取的处理方法。如针对结核病监测阳性牛的处理情况,可填写为对阳性牛全部予以扑杀。针对抗体效价低于正常保护水平,可填写为对畜禽进行重新免疫。

(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

日期 数量 处理或死亡原因 畜禽标识编码 处理方法 处理单位

(或责任人) 备注

1、日期:填写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日期。

2、数量:填写同批次处理的病死畜禽的数量,单位为头、只。

3、处理或死亡原因:填写实施无害化处理的原因,如染疫、正常死亡、死因不明等。

4、畜禽标识编码:填写15位畜禽标识编码中的标识顺序号,按批次统一填写。猪、牛、羊以外的畜禽养殖场此栏不填。

5、处理方法:填写《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8规定的无害化处理方法。

6、处理单位:委托无害化处理场实施无害化处理的填写处理单位名称;由本厂自行实施无害化处理的由实施无害化处理的人员签字。

养猪场档案

第一章 总则萊垍頭條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制定本条例。垍頭條萊

第二条 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萊垍頭條

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但是,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萊垍頭條

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頭條萊垍

第三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垍頭條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生猪屠宰活动的相关管理工作。萊垍頭條

第四条 国家根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规模、生产和技术条件以及质量安全管理状况,推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引导、扶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改善生产和技术条件,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征求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意见后制定。垍頭條萊

第二章 生猪定点屠宰萊垍頭條

第五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规划(以下简称设置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萊垍頭條

第六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设置规划,组织商务主管部门、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经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的意见确定,并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萊垍頭條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其确定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頭條萊垍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持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萊垍頭條

第七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将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悬挂于厂(场)区的显著位置。頭條萊垍

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不得出借、转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萊垍頭條

第八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萊垍頭條

(一)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萊垍頭條

(二)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以及生猪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條萊垍頭

(三)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萊垍頭條

(四)有经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頭條萊垍

(五)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以及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萊垍頭條

(六)有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萊垍頭條

(七)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垍頭條萊

第九条 生猪屠宰的检疫及其监督,依照动物防疫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萊垍頭條

生猪屠宰的卫生检验及其监督,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执行。萊垍頭條

第十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应当依法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并附有检疫证明。萊垍頭條

第十一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生猪,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垍頭條萊

第十二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如实记录其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條萊垍頭

第十三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严格的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肉品品质检验应当与生猪屠宰同步进行,并如实记录检验结果。检验结果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萊垍頭條

经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或者附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标志。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应当在肉品品质检验人员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如实记录处理情况;处理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萊垍頭條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生猪产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场)。萊垍頭條

第十四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对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费用和损失,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由国家财政予以适当补助。萊垍頭條

第十五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生猪或者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萊垍頭條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不得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頭條萊垍

第十六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对未能及时销售或者及时出厂(场)的生猪产品,应当采取冷冻或者冷藏等必要措施予以储存。條萊垍頭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生猪屠宰场所或者生猪产品储存设施,不得为对生猪或者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场所。萊垍頭條

第十八条 从事生猪产品销售、肉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伙食单位销售、使用的生猪产品,应当是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萊垍頭條

第十九条 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限制外地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进入本地市场。萊垍頭條

第三章 监督管理萊垍頭條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萊垍頭條

第二十一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对生猪屠宰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萊垍頭條

商务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頭條萊垍

(一)进入生猪屠宰等有关场所实施现场检查;萊垍頭條

(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垍頭條萊

(三)查阅、复制有关记录、票据以及其他资料;萊垍頭條

(四)查封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场所、设施,扣押与违法生猪屠宰活动有关的生猪、生猪产品以及屠宰工具和设备。萊垍頭條

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萊垍頭條

对商务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條萊垍頭

第二十二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箱,受理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依法处理。垍頭條萊

第二十三条 商务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取消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格。條萊垍頭

第四章 法律责任萊垍頭條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萊垍頭條

冒用或者使用伪造的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頭條萊垍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借、转让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取消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格;有违法所得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垍頭條萊

第二十五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对其主要负责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萊垍頭條

(一)屠宰生猪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的;萊垍頭條

(二)未如实记录其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的;萊垍頭條

(三)未建立或者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的;萊垍頭條

(四)对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如实记录处理情况的。萊垍頭條

第二十六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没收生猪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取消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萊垍頭條

第二十七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没收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生猪产品、注水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或者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或者其他单位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垍頭條萊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除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外,还应当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两次以上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取消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格。萊垍頭條

第二十八条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生猪产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取消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格。萊垍頭條

第二十九条 从事生猪产品销售、肉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伙食单位,销售、使用非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产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以及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产品的,由工商、卫生、质检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尚未销售、使用的相关生猪产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照)机关吊销有关证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萊垍頭條

第三十条 为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生猪屠宰场所或者生猪产品储存设施,或者为对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场所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萊垍頭條

第三十一条 商务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萊垍頭條

生猪养殖档案怎么填写

要到当地的农业农村部门所属的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检疫,合格后出具检疫证明。

按照规定,养殖场或者养殖户要提前三天申报,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和检疫员要到养殖场或户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查看养殖场的养殖档案,看有无非法使用添加剂及一些违禁药物,确保出栏的畜禽健康安全

特种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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