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风暴对水产养殖的影响
水产养殖对水环境的污染
流量:单位时间内流过渠道、管道、河流等某一过水断面的水量
水位:水的高程,一般用绝对高程表示
平面图:按照正投影所作的剖面图
水准点 :指在高程控制测量时埋设的高程控制点标志
等深线:把河湖底上相同的水学的点顺序连成的曲线
地形图:按一定的比例,把地面上各种固定物及地貌用规定的符号和表示方法绘制成的线画图
催产池 :利用人工方法模拟鱼类在天然水域产卵场中的水流形态及其鱼类生理条件建立的场所
配套功率:一台水泵应先配的动力机的功率数
设施渔业: 用工业化的方式组织和从事水产养殖的现代渔业生产方式,是工厂化养鱼、工业化养殖、机 械化养殖、高密度流水养殖等的统称
降水强度: 单位时间内的降水量
抗剪强度:岩体、土体在剪切面上所能承受的极限或允许剪应力
控制测量:指在整个测区范围内测定一些起控制作用的的点的精确位置,整个测区的测量工作的方法
水产养殖水体污染
青苔对水质有着不可忽略的影响!
一是会造成水质恶性偏瘦,水清,青苔会越来越繁殖;
二是会引起水体酸碱值偏高;
三是青苔一个生长周期结束,会腐烂败坏水质,继而引起水体污染家居,亚盐氨氮硫化氢会升高!希望可以帮到你,交流水产养殖问题,相互交流探讨提高
养殖业对水体的污染
1.行业标准是《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2.如果排水点用于农业灌溉,应该遵守农田用水标准,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这个标准更严格一些
3.如果要排入地表水系,就得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GB3838-2002 的标准,分五类
4.如果有处于饮用水源地附近,可能要执行《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的一级A标准
水产养殖污染问题
辛硫磷是水产国标杀虫药里的2个品种的主要成分,一直广泛用于鱼类养殖中。
夏季用辛硫磷具有杀虫和灭菌的双重功效,在配合戊苯液的情况下使用,可以有效治疗鱼类爆发性出血病。
油状液体,碱性介质中、高温、光照容易分解。
有机磷杀虫剂,是丝氨酸蛋白酶的不可逆抑制剂。对胆碱酯酶有强烈的抑制作用。造成乙酰胆碱在体内大量积累,使神经兴奋异常,引起寄生虫肢体震颤、痉挛、麻痹而死亡。本品易降解,对环境污染少。
水产养殖对水环境的污染有哪些
1、一些厂家在配制水产配合饲料时,往往只是片面考虑水产动物对蛋白质的需求量,而忽视了水产动物对能量的需求量,添加大量鱼粉是导致高磷和高氮污染。
2、水产动物排泄的大量含氮物质是造成水体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这些含氮物质主要来自饲料中那些未被消化利用的粗蛋白质和氨基酸。
3、部分添加剂的不合理使用,不能提高饲料的利用率,对水体环境的污染程度。
蛋白质是鱼虾生存的重要营养物质,是构成机体细胞、组织、器官的重要组成物质。鱼类正常生长需要饲料中有数量足够、容易消化吸 收、各种氨基酸配比适宜的蛋白质。鱼类摄取蛋白质不足时,生长缓慢、机体免疫力下降、各种氨基酸配比适宜的蛋白质。鱼类摄取蛋白质不足时,生长缓慢、机体免疫力下降、组织更新缓慢、创伤愈合力差、易患病。摄取的蛋白质过多,消化利用不了的蛋白质就会以氮元素的形式排出体外,既降低了机体对蛋白质的利用效率,又加重了水质管理的压力,同时也易引起肠道疾病的发生。在相对适宜的蛋白质水平条件下,氨基酸平衡不仅会使鱼虾获得较快的生长速度,而且其免疫力也会有所增强。
水产养殖环境的污染及其控制
第一条 为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我省水产养殖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综合治水工作规定》和《浙江省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促进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我省水产养殖污染预防和治理。
第三条 本规范中水产养殖的含义是指养殖生产者在人工构筑设施内,繁育或放养水产苗种,通过投喂饲料(饵料),使用渔药、投放肥料或者其它养殖投入品等人工管理措施,收获半成品或成品的行为。
第四条 本规范中水产养殖污染的含义是指水产养殖过程中排放的尾水、产生的淤泥、养殖中病死水生动物和渔药、饲料包装物等废弃物,未经处理和收集,直接排放或丢弃到养殖场所周边,对水环境或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把水产养殖产生的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利用纳入当地渔业产业规划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鼓励发展绿色生态、优质高效的水产养殖业,将水产养殖对环境的污染降至最低。
禁养区和限养区的划定整治
第六条 禁养区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制订并发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中禁止养殖行为的区域,包括一级饮用水源、水环境敏感地带和航道等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部门依法划定的不适合水产养殖的区域。
第七条 禁养区划定前已有的养殖生产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限期搬迁或关停。
第八条 限养区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制订并发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中限制养殖行为的区域,包括二级饮用水源地、水环境承载力较弱和重点港湾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部门依法划定的不适合水产养殖的区域。
限养区内的开放性水域禁止施肥养鱼,水产养殖生产活动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不得污染环境。池塘养殖排放的尾水须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或循环使用。
第九条 限养区划定前已有的养殖生产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根据当地相关规划和水环境承载力,要求养殖生产者限期对可能造成周围水环境污染的水产养殖设施进行整改。整治不到位的,应限期搬迁或关停。
第十条 因禁养区、限养区搬迁或关停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补偿。
第十一条 鼓励和支持在禁、限养区水域开展水生生物资源的增殖放流活动,促进禁、限养区内的水环境持续修复和改善。
养殖区的污染防治
第十二条 养殖生产者应采取有效措施,建设与养殖废弃物产生相适应的沉淀处理设施,采取物理、生物方法进行生态化处理,防止水产养殖尾水直接排放到周边水域。
养殖尾水排放应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十三条 养殖生产者在养殖生产过程不得使用农药进行清塘、清涂。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和水产技术推广部门要积极指导生产者采取以下措施,有效减少养殖污染的产生、积累和排放:
1.对以吃食性品种为主的养殖模式,推广单一品种单一饲料,提高饲料利用率,合理控制养殖密度,并搭养一定数量的滤食性鱼类或贝类。
2.配备与养殖生物总量相适应的电力、增氧设施,提高养殖水原位处理效率,减少养殖污染积累,提高养殖生物环境质量水平。
3.选择合法企业生产的苗种、饲料和渔药等投入品,并严格执行相关的技术操作规范,不投喂动物源性冰鲜饵料,保持养殖环境清洁和产品质量安全。
4.定期清除养殖塘的淤泥,改善养殖池塘底质和水体水质,并配备使用相应的病死水生动物深埋等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渔药、饲料投入品包装物等收集箱。
5.建设并运行与养殖用水和排放尾水相适应的物理沉淀和生物净化设施。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应引导生产者发展生态循环模式,示范推广以下技术,持续修复和改善水域环境:
1.稻鱼共生轮作,开放性、半开放性水域不投饲利用的生态渔业模式;
2.浅海贝藻养殖和贝类底播,发展离岸深水抗风浪网箱、围网;
3.池塘循环水和工业化循环系统。
第十六条 扶持现代渔业发展的财政补助资金优先支持生态健康养殖和生态循环渔业项目,重点补助循环水养殖和与养殖生产设施相配套的废弃物处理、水质监测等设施装备建设。
渔业水域环境监测和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制订渔业水域环境监测年度计划,加强对水产养殖集中区域养殖尾水监测与评估,编制渔业水域环境监测报告,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辖区内限养区、养殖区的养殖污染处理设施档案,加强养殖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巡查,督促养殖生产者正常使用。
第十九条 村级集体组织可以制订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的乡规民约,鼓励水面流转时将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内容写入流转合同。开展水产养殖污染防控宣传教育,发现水产养殖污染环境的,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十条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应当依据《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发现养殖生产使用农药清塘、清涂的行为的,应移交农业执法机构或公安机关处理。
水产养殖对水环境的污染影响
沿岸海域各海区无机氨和无机磷普遍超标,污染程度有所增加,局部海域营养盐含量已超过国家3类水水质标准,油类污染有所减轻,但珠江口、大连湾、胶州等海域污染仍较严重。
中国近海海域内发生赤潮的频次和面积都有所增加。1994年,全国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没有改善,水产养殖业受到严重影响,局部水域内发生水生生物死亡。
沿岸梭鱼、海螺、蛤蜊、毛蚶、贻贝、牡蛎等水产品受污染影响较大。
水产养殖对水环境的污染危害
针对畜禽养殖污染,我国先后发布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1222 - 2006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9 号)等文件。
国家颁布的《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文件中 针对养殖废水排放标准要求如下:
1 、畜禽养殖废水不得排入敏感水域和有特殊功能的水域。排放去向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2 、标准适用规模范围内的畜禽养殖业的水污染物排放分别执行下表 1 、表 2 和表 3 的规定。
表 1 :集约化畜禽养殖废水水冲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
注:养殖废水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量的单位中,百头、千只均指存栏数。
春、秋季养殖废水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量按冬、夏两季的平均值计算。
表 2 :集约化畜禽养殖业干清粪工艺最高允许排水量
注:养殖废水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量的单位中,百头、千只均指存栏数。
春、秋季养殖废水排放标准最高允许排放量按冬、夏两季的平均值计算。
表 3 :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
水产养殖带来的环境问题
洪水调蓄功能减退
洞庭湖由于大量的泥沙淤积,导致湖泊萎缩,调蓄滞洪功能降低.1949年以来洞庭湖容积减少量相当于三峡工程总库容(235亿立方米)的50.6%,调节库容(89亿立方米)的1.3倍,与1949年相比,减少40.6%.与此相应,50年代多年平均削减洪峰流量值达13246立方米/S,占入湖洪峰流量的27.7%;80年代以来进一步下降至5660立方米/S,占入湖洪峰流量的15.6%,削减调蓄能力仅相当于50年代的50%。
生态破坏与污染仍然存在
——20世纪50-70年代曾大量围湖造田,累计围垦面积约1933平方公里,导致湖泊面积萎缩,生态失调.
——乱捕滥猎猖狂,有的结成团伙,配备先进设备,使用火力威猛的大抬铳.湖里“迷魂阵”遍布,电捕船横冲直撞.
——造纸行业是洞庭湖区主要污染行业,年排放的工业废水、COD、BOD5占湖区年排放总量的49.6%、81.7%、79.13%.大量的小造纸厂基本上没有进行污染治理,继续向湖区周围排放污染物,严重影响水体环境质量.
——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染比较严重.农药、化肥仍在大量施用,蓄禽养殖污染面广量多.生活污染是污染大户,排放的污染物占湖区总量的40%-50%.
富营养化日趋突出
——洞庭湖外湖的富营养化在湖泊过水能力很强的情况下,仍由10年前中一贫营养状况发展到了现在的中一富营养状况.
——内湖由于水体交换慢,各种营养物质来源广,富营养化比较普遍.加上人工水产养殖发展迅速,加速了湖泊的富营养化进程,大通湖就是如此.
生物多样性下降
——1916年首先在洞庭湖发现的白鳍豚,由于泥沙淤积,君山与下飘尾之间水位变浅,使其活动受到限制,现已难觅踪迹.
——银鱼是洞庭湖的名贵鱼类,1928年产量达到90吨,现不足2吨.
——胭脂鱼、鳗鱼等重要保护物种越来越罕见.
——斑嘴鹈鹕、大天鹅等20世纪50年代常见的鸟类,近年考察中很少发现.
——蛇类等被大量捕杀,导致东方田鼠等有害物种泛滥成灾.
——局部区域由于污染的缘故,水生生物几乎绝迹,如20世纪90年代沅江的塞南湖,汉寿的蒋家咀等水域.
血吸虫病疫情回升
洞庭湖区现有流行区人口336万,血吸虫病人22.4万,病畜近5万头,有螺面积3915万公顷,占全国现有钉螺分布面积的52%.且泥沙淤积,洲土不断扩大,每年有螺分布面积还以60万公顷至90万公顷的速度增长
混合养殖
混合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