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雨水多,水产养殖雨水多
水产养殖水环境
当水质硬度过高时,可采用的调整方法为:
1.使用软水药剂调整,例如:添加适量的硬度降低剂。
2.使用阳离子交换树脂进行预过滤,彻底软化水质硬度。
3.部份换水,加入低硬度水或以纯水混合。水质中的硬度通常是指溶解于水中的钙、镁等化合物的含量。其含量越高,水质硬度就越大。硬度高的水质,称为“硬水”,硬度低的水质,称为“软水”。硬度有多种多样的表示方法,目前,在水族业界通用最多的是德国的硬度表示法,即以氯化钙的当量来表示溶于水质中所有可溶性钙和镁盐的方法。一个德国硬度相当于每100毫升水质中含有氯化钙的当量为1毫克,标记为1度gH。 硬度在8度gH以下的水称之为“软水”,较为适合一般水草、鱼类的养殖。硬度高于8度gH以上的水称之为“硬水”,比较不适合一般水草、鱼类的养殖,必须要设法降低水质中的硬度,这个降低水质硬度的处理程序,我们称之为水质的“软化处理”。 但是,也并不是硬度越低的水质越好,也是不适合水草、鱼类养殖的,因为水质中的钙、镁等化合物的含量太少,尤其是对水草栽培而言,也不利于生物的营养生长。如果要在这种“软水”环境下种植水草、饲养鱼类,我们就必须设法来提高水质的硬度,这个增高水质硬度的处理程序,我们称之为水质的“硬化处理”。
水产养殖水环境污染
水质污浊,鱼虾全废。
水产养殖水环境改良剂美婷怎么用法
鲤鱼的养殖技术
在鱼苗下塘前7至10天,应将鱼塘进行消毒,并且投入肥料培育游生动物等,在鱼苗入池后,根据采食规律进行投喂,并且每三次追肥一次繁殖水中轮虫,使鱼苗获得充足饲料,在长至一定规格后,再投喂配合饲料,在整个养殖期,应早、中、晚做好巡塘工作。
1、单养法:选2-4亩,水深1-1.5亩,经消毒的地塘,放夏花鱼种3000-6000尾/亩,投喂配合饲料或豆饼、蚕蛹、鱼粉混合物,要求饲料蛋白质35%以上,每天8-12次,投饵率5-8%。2、混养法:将鲤鱼夏花与其它鱼种混养,可以鲤鱼为主或为辅。若以鲤鱼为主,则应加强饲料投喂,若以花白鲢为主时可适当培育水质,若以草鱼为主,则鲤鱼宜少放。3、饲养管理①早开食鱼苗开口越早,生长起点越早,生长就越好。应力求尽早平稳过渡到用全价配合饲料投喂。②狠抓旺食鱼种前期(特加是寸片到25-30时间内)生长特别快,体长体重增长均快,需要的饲料也较多,此时应加强投喂,有些渔民此期投饵率超过10%。③投料坚持定质、定时、定位、定量"四定",按鱼种采食节律予以投喂。④日常管理做好早、中、晚"三巡四查",掌握气候、鱼情、病情,保持鱼快速生长,同时还要定期注水和做好防洪、防逃工作。
鲫鱼的养殖技术
池塘条件
鲫鱼有喜集群、潜入淤泥和逆水跳跃逃逸的习性。主养鲫鱼的池塘面积不宜过大,一般以2亩左右为宜,不应超过4亩;要求池塘底质较硬,一般淤泥厚度在10厘米以内,超过10厘米时必须清淤,以利于对鲫鱼的捕捞(捉);池埂坚实不漏水,进出水口要安装牢固可靠的拦鱼栅,拦鱼栅应高于池塘最高水位50厘米。
品种选择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鲫鱼品种较多,难免出现良莠不齐。实践证明,异育银鲫和高背体形异育银鲫(简称高背鲫)适合主养,生长速度比普通鲫鱼分别快2倍和3倍。异育银鲫和高背鲫鱼相似,异育银鲫与普通鲫鱼的区别为:异育银鲫侧线鳞为31-32片、普通鲫为28-29片;异育银鲫与高背鲫的侧线鳞数目相同,但高背鲫头短、背高体厚、腹部呈圆形。
放养密度
从养殖经济效益看,放养数量超过2000尾/亩,虽然能获得较高产量,但养成商品鱼个体小,销售价格低,效益不理想;放养量少于1000尾/亩,尽管商品鱼个体较大,但总产量不高,销售收入少。每亩放养体重30克的鱼种1400尾或50克的鱼种1200尾,搭配适量的鲢、鳙和夏花草鱼,搭配鱼总数不超过600尾,可净产鲫鱼500公斤以上,其它鱼200公斤左右,效果理想。
水质管理
鲫鱼体内的钙、磷含量为其它鱼类的2倍多,因而要求水中有丰富的钙、磷以满足鲫鱼生理需要。要求20天左右施1次生石灰溶液,每亩每次用量为60公斤;每15天施1次过磷酸钙,每亩每次用量15-20公斤。施生石灰3-5天后方可施过磷酸钙,防止水体碱性过大降低磷肥效果。根据塘口水质变化情况及时定量补充有机生物肥料,必要情况下可以配合投放培育的小球藻藻种,定期在食台和下风口投放微生态制剂菌种。上半年精养鲫鱼塘口采用全塘消毒和杀虫只有两次,一次是投放鱼种前,还有一次就是梅雨季节前,使用的种类和计量也是严格控制,要事先进行一定的预试验取得效果后在大面积使用。调水上使用有机生物肥料次数也较少,一个塘平均2次左右/半年。菌类的使用相对较多,主要是不定期的局部使用,有效的分解水体有机质、生物尸体和方便,提高养殖水体自净能力。由于合理选料和投喂,基地塘口水质保持相对稳定,上半年的养殖周期中尽量减少对养殖水体的微生态环境的刺激,维持相对的稳态,减少对鱼的应激。
饲料选择
饲料占据养殖成本的60~70%,选择优质的饲料不仅可以提高鲫鱼抗病力,降低养殖风险;同时还可以降低养殖成本,抓住鱼价高涨行情,实现赢了倍增模式。
投喂管理
俗话说:“人病都是吃出来的,鱼病都是喂出来的”,如何投喂?每天投喂多少?是淡水鱼塘养殖管理最重要的一环,常规的做法只知道投喂“八吃饱”,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正真量化的标准,这个“八吃饱”的含义任何理解?普通养殖户往往认为投喂相对比简单,认为只要鱼吃就给它才就可以了,投喂差不多就行,没有什么技术难度;在我们一线的走访调查中发现实际上一些养殖户养殖失败或不赚钱的原因中,其中不合理投喂(投喂过量或投喂不足)往往是主导因素。在生产中养殖户看到鱼摄食较好往往会加大投喂量,尤其像2016年这种大好行情,想急切的拉大鱼规格,抓住良好行情,而忽视鱼内在生长规律,导致鱼机体各项机能过早超负荷消耗,又不能及时的补充修复,加上外界环境的复杂变化导致前期(5、6、7月份水温上升期)疾病的爆发。
病害防控
常见鲫鱼病害主要是水霉病、鲫爆发性出血热、肝胆综合征和红鳃病等。本文主要综述相关鲫鱼的病害的症状以及行之有效的治疗方法,为鲫鱼养殖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水霉病
该病是由真菌寄生鱼体表面引起的,其中最常见的是水霉和棉霉。10-15℃最适合生长,25℃游孢子繁殖能力减弱,较不容易感染。鱼体因为过度拥挤、移动或者不良环境影响发生表皮损伤,水中的水霉病游孢子即伺机附着,于坏死组织上开始发芽形成菌丝,菌丝除寄生于坏死组织外,尚可漫延侵入附近的正常组织,分泌消化酵素分解周围组织,更而贯穿真皮深入肌肉,使皮肤与肌肉坏死崩解。鱼体受伤或越冬鱼池放养密度过高等都易引发鱼类水霉病。表现为病鱼体表形成肉眼可见的灰白色柔软棉絮状物,鱼体负担过重,游动失常,食欲减退,以致衰弱而死。
水霉病多发于春季,在低温季节,鱼种的转运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机械损伤,放养时应用2%-4%的食盐水浸洗,同时应控制水质,水体不应过肥。可泼洒3毫克/升美婷制剂进行预防。
二.肝胆综合征
该病近两年来比较流行,病因可能与养殖密度过大,水质恶化,饲料营养单一,鱼体营养失衡相关。病鱼以尾尖白、鳍条尖白、肝胆肿大变色为典型症状,并伴有烂鳃、赤皮等症状。
防治措施主要有:1)用漂白粉或者二氧化氯水体消毒,同时配给VC、诺氟沙星类药物。2)选用复合微生物制剂对水质进行调节。3)改变饲料配方。
三.红鳃病
该病发病期在5-6月份和10-11月份,水温20-26℃为高发期。病鱼停留在距水面5-10厘米处静止不动,用物体拍打水面,病鱼下沉,但一会儿后又游到原来水面静止不动。病鱼鱼体黑瘦,鳍条尖发白,鳞片松动,鳃部出血红肿,呈鲜红色。解剖病鱼发现其肠道无食且红肿,肝脏出血并伴有肾脏出血,胆囊肿大,胆汁颜色加深。
防治措施主要有:1)放养鱼苗前应彻底清塘,使用生石灰进行消毒。2)控制水质。3)控制饲料质量以及投喂量。饲料中碳水化合物不得超过40%,饲料投喂量应为鱼食量的70%为佳。4)发病期可采用高氯酸锶(超强氧化剂)0.15毫克/升-0.25毫克/升的量全池泼洒,每日一次,连续4天。
水产养殖水环境治理
第一条 为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我省水产养殖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综合治水工作规定》和《浙江省农业废弃物处理与利用促进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我省水产养殖污染预防和治理。
第三条 本规范中水产养殖的含义是指养殖生产者在人工构筑设施内,繁育或放养水产苗种,通过投喂饲料(饵料),使用渔药、投放肥料或者其它养殖投入品等人工管理措施,收获半成品或成品的行为。
第四条 本规范中水产养殖污染的含义是指水产养殖过程中排放的尾水、产生的淤泥、养殖中病死水生动物和渔药、饲料包装物等废弃物,未经处理和收集,直接排放或丢弃到养殖场所周边,对水环境或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把水产养殖产生的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利用纳入当地渔业产业规划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鼓励发展绿色生态、优质高效的水产养殖业,将水产养殖对环境的污染降至最低。
禁养区和限养区的划定整治
第六条 禁养区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制订并发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中禁止养殖行为的区域,包括一级饮用水源、水环境敏感地带和航道等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部门依法划定的不适合水产养殖的区域。
第七条 禁养区划定前已有的养殖生产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限期搬迁或关停。
第八条 限养区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制订并发布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中限制养殖行为的区域,包括二级饮用水源地、水环境承载力较弱和重点港湾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部门依法划定的不适合水产养殖的区域。
限养区内的开放性水域禁止施肥养鱼,水产养殖生产活动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不得污染环境。池塘养殖排放的尾水须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或循环使用。
第九条 限养区划定前已有的养殖生产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根据当地相关规划和水环境承载力,要求养殖生产者限期对可能造成周围水环境污染的水产养殖设施进行整改。整治不到位的,应限期搬迁或关停。
第十条 因禁养区、限养区搬迁或关停造成养殖生产者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补偿。
第十一条 鼓励和支持在禁、限养区水域开展水生生物资源的增殖放流活动,促进禁、限养区内的水环境持续修复和改善。
养殖区的污染防治
第十二条 养殖生产者应采取有效措施,建设与养殖废弃物产生相适应的沉淀处理设施,采取物理、生物方法进行生态化处理,防止水产养殖尾水直接排放到周边水域。
养殖尾水排放应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十三条 养殖生产者在养殖生产过程不得使用农药进行清塘、清涂。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和水产技术推广部门要积极指导生产者采取以下措施,有效减少养殖污染的产生、积累和排放:
1.对以吃食性品种为主的养殖模式,推广单一品种单一饲料,提高饲料利用率,合理控制养殖密度,并搭养一定数量的滤食性鱼类或贝类。
2.配备与养殖生物总量相适应的电力、增氧设施,提高养殖水原位处理效率,减少养殖污染积累,提高养殖生物环境质量水平。
3.选择合法企业生产的苗种、饲料和渔药等投入品,并严格执行相关的技术操作规范,不投喂动物源性冰鲜饵料,保持养殖环境清洁和产品质量安全。
4.定期清除养殖塘的淤泥,改善养殖池塘底质和水体水质,并配备使用相应的病死水生动物深埋等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渔药、饲料投入品包装物等收集箱。
5.建设并运行与养殖用水和排放尾水相适应的物理沉淀和生物净化设施。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水产技术推广部门应引导生产者发展生态循环模式,示范推广以下技术,持续修复和改善水域环境:
1.稻鱼共生轮作,开放性、半开放性水域不投饲利用的生态渔业模式;
2.浅海贝藻养殖和贝类底播,发展离岸深水抗风浪网箱、围网;
3.池塘循环水和工业化循环系统。
第十六条 扶持现代渔业发展的财政补助资金优先支持生态健康养殖和生态循环渔业项目,重点补助循环水养殖和与养殖生产设施相配套的废弃物处理、水质监测等设施装备建设。
渔业水域环境监测和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制订渔业水域环境监测年度计划,加强对水产养殖集中区域养殖尾水监测与评估,编制渔业水域环境监测报告,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辖区内限养区、养殖区的养殖污染处理设施档案,加强养殖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巡查,督促养殖生产者正常使用。
第十九条 村级集体组织可以制订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的乡规民约,鼓励水面流转时将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内容写入流转合同。开展水产养殖污染防控宣传教育,发现水产养殖污染环境的,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十条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应当依据《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发现养殖生产使用农药清塘、清涂的行为的,应移交农业执法机构或公安机关处理。
水产养殖水体
会导致DO、PH、碱度下降透明度和水色发生波动,活性磷酸盐减少,含铁高的水用于水产养殖有很大危害。含铁过多的水有毒,其在天然水条件下,当水中含有溶解氧时,Fe2+不能稳定存在,会被氧化为Fe(OH)3,其溶解度很小,以致在天然水中的PH条件下,几乎不可能存在Fe3+离子存在。
水产养殖对水环境的影响
1、正常水温在18-35度,但是25-32度才是最适宜水产生长的温度。
2、PH值应该在6.5-8.5,如果低于6.5,肥效将无法正常发挥优势,氨氮、硫化氢等毒性增大,易缺氧浮头。
3、盐度一般在0-1%。如果盐分过高会影响到淡水生物的正常繁殖。
4、氨氮;0—0.02mg/L,过高会损坏鱼、蚌的鳃,高于0.5时会引起无法进食和呼吸,直至死亡。
5、硫化氢;0—0.1mg/L,过高会损坏鱼、蚌的中枢神经,高于0.5时会引起患病或死亡。
6、亚硝酸盐;0—0.02mg/L,过高会引发出血病,是诱发暴发性疾病的重要因子,高于0.5时会引起患病或死亡。
7、有效磷;0.2—1mg/L,低于0.2水体中的优质藻类生长受到影响,甚至出现水华,不利于鳙、鲢、蚌的生长。
8、透明度;20—30cm,过高肥度不够,过低影响光合作用。
9、溶解氧;≥3mg/L,小于3mg/L会影响鱼类的摄食,小于2mg/L时会出现浮头,小于1mg/L会出现泛塘,直到大量死亡。
水产养殖水质达到以上条件便是符合养殖标准的,不过在养殖过程中还是需要注意水质管理,以免因为青苔、水藻、有害菌等的影响造成养殖失败。所以一般工厂化养殖都会选择涂刷专业养殖漆,避免水藻、青苔的生长,也方便日常清洁维护工作
水产养殖水环境优美图
水产养殖对水体比较关注的指标基本上有这几个:PH,DO(溶解氧),氨氮,亚硝酸盐,水温,盐度。还有个别的会关注一下总碱度和硫化氢。
PH:绝大多数水产养殖品种在中性或者弱碱性的水环境下比较适合生存,比如在ph7.5-8.2之间。淡水鱼类对ph的适应范围能更广一下,在ph6.5-9.0之间都可以。说句题外话,在观赏鱼养殖中,有专门玩草缸的爱好者,这种草缸的水环境要求是弱酸性。
溶解氧:有耐低氧的品种和不耐低氧的品种,但总体来说DO大于5mg/L比较好,当然,溶解氧过高,会使鱼类得气泡病。
氨氮:基本都要求低于0.2mg/L,高了会使养殖品种中毒。
亚硝酸盐:一般会要求低于0.1mg/L,高了的话会向氨氮转化,间接导致水产动物中毒。
总碱度:我只在南美白对虾养殖中了解到这个指标,要求在80-120mg/L。
硫化氢:基本也是要求低于0.1mg/L。
水温:根据养殖品种的不同,要求也不同。比如大菱鲆属于冷水性鱼类,水温在12-18度比较合适,海参在10-16度比较合适,水温高于20度就会进行夏眠。南美白对虾喜欢高水温,在22度以上生长速度比较快。
盐度:同水温一样,不同品种对盐度要求也不一样。淡水养殖品种就不说了,海水养殖品种有广盐性和狭盐性的区分,广盐性的品种在不同盐度下都可以生存,比如鲟鱼,花鲈,南美白对虾,虹鳟。而狭盐性品种只在一定盐度范围内才可以生存,比如海参等,而且水体的盐度不易短时间内变化太快。
水产养殖水环境系统
水产养殖对水体比较关注的指标基本上有这几个:PH,DO(溶解氧),氨氮,亚硝酸盐,水温,盐度。还有个别的会关注一下总碱度和硫化氢。
PH:绝大多数水产养殖品种在中性或者弱碱性的水环境下比较适合生存,比如在ph7.5-8.2之间。淡水鱼类对ph的适应范围能更广一下,在ph6.5-9.0之间都可以。说句题外话,在观赏鱼养殖中,有专门玩草缸的爱好者,这种草缸的水环境要求是弱酸性。
溶解氧:有耐低氧的品种和不耐低氧的品种,但总体来说DO大于5mg/L比较好,当然,溶解氧过高,会使鱼类得气泡病。
氨氮:基本都要求低于0.2mg/L,高了会使养殖品种中毒。
亚硝酸盐:一般会要求低于0.1mg/L,高了的话会向氨氮转化,间接导致水产动物中毒。
总碱度:我只在南美白对虾养殖中了解到这个指标,要求在80-120mg/L。
硫化氢:基本也是要求低于0.1mg/L。
水温:根据养殖品种的不同,要求也不同。比如大菱鲆属于冷水性鱼类,水温在12-18度比较合适,海参在10-16度比较合适,水温高于20度就会进行夏眠。南美白对虾喜欢高水温,在22度以上生长速度比较快。
盐度:同水温一样,不同品种对盐度要求也不一样。淡水养殖品种就不说了,海水养殖品种有广盐性和狭盐性的区分,广盐性的品种在不同盐度下都可以生存,比如鲟鱼,花鲈,南美白对虾,虹鳟。而狭盐性品种只在一定盐度范围内才可以生存,比如海参等,而且水体的盐度不易短时间内变化太快。
水产养殖水环境化学
我们都知道:一般池塘里都是用于养殖漁类为主。因此这池塘里水质标准应该按《漁业水质标准TJ36-79》文中规格执行。在这个文件中中共有24条标准项目。其中第五条就是:生化需氧量(5天温度摄氏20度时)不超过5毫克/升,冰封期不超过3毫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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