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规划设计图,养殖场规划设计图片
养殖场规划图平面图
根据不同情况牛棚建设用途设计出肉牛养殖场平面设计图
1、牛舍尺寸。牛舍跨度(宽)6米,长度10米,共60平方米。牛舍屋脊高3.2米,前墙高1.4米,后墙高2米,均为清水墙。房脊垂直到地面至前墙间距为2.8米,至后墙间距3.7米。
2、棚顶。牛棚统一为钢架梁,刷防锈漆;木檩、木椽,要求刮光。棚顶背阴面为土木结构或彩钢结构,阳面为太阳板,也可阴阳面均采用彩钢和太阳板混搭;要经常擦拭表面的灰尘和水,保持太阳板的清洁,以便获得足够的光照。
养殖场规划图平面图纸
提出申请—审核—审批—审查图纸、设计、布局。
以山西为例,设施农业用地(养殖场)由使用者提出申请,经乡(镇)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具体程序为使用者提出申请,提供以下资料:用地申请书;拟订建设方案;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占地平面布置图;申请审批表。
乡(镇)政府审核,是否符合乡村建设总体规划,统一审查图纸、设计、布局。县政府审批:农业部门审核其设施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承包土地用途调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以及使用者的经营能力;住建部门审核其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国土部门审核其合理性、合规性。
养殖场平面布局图
养殖场建设标准
畜禽良种化
养殖场要因地制宜,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的畜禽种,品种来源清楚、检疫合格,严格执行动检部门的审批备案程序。
养殖设施化
(一)养殖场选址
1、养殖场建设要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建设用地应符合当地村镇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不得位于《畜牧法》明令禁止的区域,占地面积符合畜禽养殖需要。
2、养殖场场址应选择地势高燥、背风向阳和村庄的下风向。
3、养殖场应水源充足、水质良好,电力充足、可靠。
4、养殖场应远离XX区、交通便利,符合畜牧、动物防疫、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场区布局
1、养殖场整体建筑布局科学合理。分生活管理区、辅助生产区、生产区、隔离区、无害化处理区五大部分。生活管理区应处在生产区的上风向,辅助生产区不宜在生产区的下风向,隔离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区应处在生产区的下风向。
2、生活管理区:包括宿舍、办公室、消毒室、消毒池等生活生产管理必需的附属建筑设施。养殖场大门口应设置消毒池,消毒室应安装喷雾设施和紫外线灯。
3、辅助生产区:包括饲料草料库、饲料草料加工车间、青贮窖、配电室、水塔等辅助生产建筑设施。
4、生产区:包括各类圈舍和生产设施。生产区应与管理区严格隔离,禁止一切外来车辆和人员进入。在生产区入口处设工作人员更衣沐浴消毒室。
5、隔离区:隔离区应当远离生产区。
6、无害化处理区:包括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粪污处理设施等。
7、养殖场内净道和污道要严格分开。净道主要用于畜禽及产品周转、饲养员行走和饲料、产品的运输等;污道主要用做处理粪污、病死畜禽和废弃设备的专用道。
(三)设施与设备
1、圈舍建造
(1)根据饲养畜禽品种,因地制宜选择半开放式或密闭式畜禽圈舍,采用砖混结构或轻钢结构,要求框架结实,抗风、抗压能力强。
(2)畜禽圈舍的朝向和间距必须满足日照、通风、防火和防疫要求。
(3)畜禽圈舍应能防止雨雪侵入,保温隔热。
(4)根据饲养畜禽不同的生长发育阶段、生理阶段、生产性能表现等,建设相配套的各类型圈舍。
养殖场规划图平面图找谁设计
1、养殖用地证明。可以到国土资源局办理,一般符合养殖用地的都是可以办理的。
2、环评手续。到环保局办理,环保部门会有人员下来考察,只要排污合格的养殖场就可以。

3、规划意见。养殖场设计好建设图纸,然后到规划局审核。
4、立案备案手续。到发改委办理,这个是最好跟村委会的一起去,否则往往都不知道在哪里。
5、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在畜牧局办理,一般防疫到位的养殖场都可以拿到手。
6、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到畜牧局办理,这个很简单,登记一下就可以了。
7、生产经营许可证。先让村委会证明,然后到畜牧局,畜牧局审核过后,直接到工商局办理。
8、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后,到畜牧局办理检疫证,然后到林业局办理。
养殖场规划图平面图怎么画
《营业执照》
兴办小型养猪场,个人应向养殖用地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报备乡镇主管部门同意后,到当地工商局办理工商登记预核手续(场名预核),然后再进行办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般在农村兴办小型养猪场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即可。
项目备案手续
到当地畜牧部门办理养猪项目备案手续。

环评手续
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公司编写环评报告,然后送环保局进行委托评审,最后评审通过拿到批文环评手续就算完成了。
《土地规划许可证》
养殖用地不可占用基本保护农田,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科研单位、风景区、饮用水源地等区域,另外还需要位于当地划分的禁养区之外。可先撰写一份《养猪户可行性分析报告》,然后到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养猪用地备案手续与《土地规划许可证》。

《动物检疫条件合格证》
持单位法人身份证及相关行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当地动物检疫检验局办理《动物检疫条件合格证》。
《税务登记证》
根据《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农业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再持《营业执照》及《财务制度》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建设施工许可证》
最后持《土地规划许可证》、《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与环保证明》、《税务登记证》等,到建设局申请《建设施工许可证》。
养殖场的建设方案及平面图
需要的手续如下:
1、跟村集体申请土地建养殖场。一般需要流转村里的集体建设用地来建,因为现在农业用地改为建设用地很难获得审批。
2、去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部门备案。这时你需要出具你的养殖场设计平面图,看是否符合《动物防疫法》的选址规定,一般要满足以下条件:养殖场1公里范围内没有居民区、饮用水源、学校、医院、公路铁路等;3000米内没有屠宰场、动物隔离区、农贸市场等;厂房内有隔离饲养生产区。注意,不同地区可能会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具体选址要求当地人民政府的畜牧部门或者当地畜牧局进行详细咨询。
3、去县国土局办理厂址修建审批手续。需要填写养殖场建设用地申请书,并按照当地要求缴纳一定额度的复耕保证金。
4、去畜牧局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拿着办到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去工商部门办营业执照
扩展资料
(一)经营者申请。设施农业经营者应拟定设施建设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地面积,拟建设施类型、数量、标准和用地规模等;并与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土地使用年限、土地用途、补充耕地、土地复垦、交还和违约责任等有关土地使用条件。协商一致后,双方签订用地协议。经营者持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向乡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
(二)乡镇申报。乡镇政府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等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应及时将有关材料呈报县级政府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乡镇政府及时通知经营者,并说明理由。
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营者应依法先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三)县级审核。县级政府组织农业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农业部门重点就设施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承包土地用途调整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以及经营者农业经营能力和流转合同进行审核,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农业部门审核意见,重点审核设施用地的合理性、合规性以及用地协议,涉及补充耕地的,要审核经营者落实补充耕地情况,做到先补后占。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县级政府批复同意。
养殖场规划图平面图手绘
需要的手续如下:
1、跟村集体申请土地建养殖场。一般需要流转村里的集体建设用地来建,因为现在农业用地改为建设用地很难获得审批。
2、去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部门备案。这时你需要出具你的养殖场设计平面图,看是否符合《动物防疫法》的选址规定,一般要满足以下条件:养殖场1公里范围内没有居民区、饮用水源、学校、医院、公路铁路等;3000米内没有屠宰场、动物隔离区、农贸市场等;厂房内有隔离饲养生产区。注意,不同地区可能会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具体选址要求当地人民政府的畜牧部门或者当地畜牧局进行详细咨询。
3、去县国土局办理厂址修建审批手续。需要填写养殖场建设用地申请书,并按照当地要求缴纳一定额度的复耕保证金。
4、去畜牧局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拿着办到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去工商部门办营业执照
养殖场规划图片
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是加快生产方式转变,建设现代畜牧业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有利于增强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畜产品供给安全;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从源头对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控制,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有效提升疫病防控能力,降低疫病风险,确保人畜安全;有利于加快牧区生产方式转变,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有利于畜禽粪污的集中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牧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养殖场的规划布局总平面图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设施农业 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萊垍頭條
鲁自然资规〔2020〕1 号萊垍頭條
各市人民政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條萊垍頭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萊垍頭條
2020 年 5 月 6 日條萊垍頭
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萊垍頭條
第一条 为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 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 号),制定本办法。萊垍頭條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设施农业用地,是指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按功能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与生产直接关联的辅助设施用地。(一)作物种植设施用地萊垍頭條
生产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作物设施种植(工厂化栽培)、育种育苗大棚、连栋温室、日光温室、场内通道等设施用地。辅助设施用地是指为生产服务的看护房、检验检疫监测、病虫害防控、农业灌溉、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等,以及与生产农产 品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积肥等设施用地。萊垍頭條
(二)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垍頭條萊
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养殖中畜禽舍、养殖池、饲料配制场所、活动训练场所、产品收集场所、绿化隔离带、场内通道、进排水渠道等设施用地。辅助设施用地是指与养殖生产直接关联的废弃物处理、检验检疫、消洗转运、冷藏存储及必要的管理用房等设施用地。條萊垍頭
第三条 市、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设施农业用地的日常管理。萊垍頭條
市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对县级设施农业用地的监督管理。萊垍頭條
第四条 设施农业建设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农业发展规划。市、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对本区域范围内的设施农业用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合理布局设施农业 用地,确定设施农业用地的数量和规模。垍頭條萊
第五条 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设施农业用地被非农业建设占用的,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原地类为耕地的,应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萊垍頭條
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的,经营者应当于结束使用后1年内 恢复原土地用途,相关恢复要求在用地协议中予以明确。條萊垍頭
第六条 设施农业建设应当按照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同时通过工程、技术等措施减少对耕地耕作层的破坏。條萊垍頭
作物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养殖设施用地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可以使用少量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30%。萊垍頭條
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应做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萊垍頭條
第七条 直接利用耕地进行作物种植、畜禽养殖,地面不硬化、不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不属于破坏耕地耕作层;硬化、挖损地面等破坏种植条件、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属于破坏耕地耕作层。垍頭條萊
对项目建设是否破坏耕地耕作层有异议的,由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认定。萊垍頭條
第八条 根据生产规模和建设标准,按照节约资源、规模经营的原则,确定设施用地规模。萊垍頭條
直接用于种植、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规模,根据生产需要,按照设施农业用地标准合理确定。條萊垍頭
辅助设施用地规模按以下标准执行:頭條萊垍
(一)作物种植辅助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30亩,其中,看护房单层,用 地面积控制在 22.5 平方米以内;條萊垍頭
(二)水产养殖辅助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总用 地面积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 15 亩;萊垍頭條
(三)畜禽养殖辅助设施用地规模,按养殖类型予以区分。其中,畜类养殖辅助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项目总用地面积的 20%以内,最多不超过 50 亩;禽类养殖辅助设施用地原则上控 制在项目总用地面积的 10%以内,最多不超过 20 亩。垍頭條萊
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但须符合相关规划、建设安全 和生物防疫等有关规定;实施多层养殖的畜类养殖设施,辅助设施用地面积可适当放宽,最多不超过 60 亩。垍頭條萊
第九条 设施农业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经营者向 乡镇政府备案,备案时需提交以下资料:萊垍頭條
(一)农业设施建设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用地单位、建设地点、设施类型、生产数量、用地规模、预估建设工期、拟经营年限、土地复垦措施及项目建设简易平面图、勘测定界图(含矢量坐标);條萊垍頭
(二)用地协议和土地流转经营合同;萊垍頭條
(三)市、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萊垍頭條
第十条 经审查符合设施农业用地条件的,乡镇政府自收到 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备案结果应于1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萊垍頭條
乡镇政府在完成用地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将备案信息汇交至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萊垍頭條
第十一条 涉及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乡镇政府应当将拟建设施农业用地的情况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县级自然资源主 管部门在 15 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踏勘,并对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是否破坏耕地耕作层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可行性进 行认定,出具意见。未经同意的,项目不得动工建设。萊垍頭條
同意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中补划。补划完成后,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上报补划资 料,更新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补划 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核查。萊垍頭條
第十二条 各市、县(市、区)政府是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的责任主体,市、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建立制度、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同时加强信息共享与协调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做好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萊垍頭條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政策宣传,科学引导设施农业用地选址和节约集约用地,落实永久基本 农田补划工作,做好设施农业用地信息上图入库和土地变更调查登记。萊垍頭條
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主动公开农业发展规划、农业环境保护和疫病防控等相关规定,负责对设施农业布局选址、用地标准、建设方案的指导。萊垍頭條
乡镇政府做好设施农业用地选址、备案、监督实施及信息汇交等工作,定期对设施农业项目建设、经营和用地协议履行等情况开展现场核查,对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萊垍頭條
第十三条 设施农业经营者必须按照用地协议使用土地,确保农地农用,严禁扩大设施农业用地范围。有下列行为的,必须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手续。萊垍頭條
(一)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和经营性住宅;萊垍頭條
(二)各类农业大棚、农业园区中建设的餐饮、住宅、会议、交易市场、仓储等非农业设施;頭條萊垍
(三)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场所;條萊垍頭
(四)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病死动物专业集中无害化处理厂等;萊垍頭條
(五)其他类型的永久性建筑。萊垍頭條
第十四条 市、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 门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设施农业用地的监管。县级自然资源主 管部门或综合执法部门会同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加强对设施农业用地的日常执法动态巡查,对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业用地用于非农业建设、擅自或变相扩大设施农业用地规模的行为及时制止、责令限期纠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萊垍頭條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山东 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山东省畜牧 兽医局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国土资发 〔2012〕3 号)同时废止。頭條萊垍
来源: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萊垍頭條
养殖区规划平面图
1、流程一:向本村村委会提交土地建设养殖场的申请书。條萊垍頭
2、流程二:去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部门备案,需要提交养殖场设计平面图,审批标准为厂房内有隔离饲养生产区,3000米内没有屠宰场、动物隔离区、农贸市场等,养殖场1公里范围内没有居民区、饮用水源、学校、医院、公路铁路等。萊垍頭條
3、流程三:去县国土局办理厂址修建审批手续。垍頭條萊
4、流程四:去畜牧局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证明。萊垍頭條
5、流程五: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证明去工商部门办营业执照。萊垍頭條
混合养殖
混合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