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蜂如何检疫
(1)抽检的样品数对不同的样品,抽检的样品数不一样。具体如下:蜜蜂:不低于总蜂数的5%~20%。生产群,100群以下不低于5%~20%;101~200群不低于5%~10%;201%~300%群不低于3%~10%;300群以上不低于3%~5%。蜂产品:不低于总件数的0.5%~5%。蜂具:不低于总件数的0.5%~5%。抽样品最低限量:蜂种不低于5件作临床症状检查,可疑者必须进一步进行室内病原和病理鉴定。
(2)检疫的方法有现场检疫、实验室检疫及饲养观察。现场检疫:先注意观察蜂场上、蜂箱周围有无不正常的死蜂,后按抽样比例,随机确定检查蜂群,开箱认真检查有否发现检疫对象的症状。实验室检疫:对于现场检疫其症状不明显,或者现场无法确定的,取样回室内作进一步检验,以便准确判断。饲养观察:经过临床症状、室内病原的形态等鉴定之后,仍难诊断为哪一种病害,而且病害初期的可疑症状仍无法排除时,必须将可疑的材料(蜂群)放入一个周围环境无蜜蜂存在的相应孤立的地区(岛屿或山区),或隔离完善的试验蜂场,进行较长时间的饲养观察,一般通过一个发病季节的观察,即可明确有否发病。一旦发现检疫性病虫害蔓延,立即采取隔离防疫等坚决措施。饲养观察一般应用于从国外引种上。
(3)检疫的手续输入的蜂群在过关口之前,输出的蜂群在起飞或出口前,应由货主或负责运输单位申报检疫机关检疫,检疫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和检疫要求,进行严格检查检疫。依据检疫结果填写报告单,若无发现检疫性病害即可签证放行。若发现检疫性病害,检疫人员应填报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情况严重的要加以销毁或退回。若输入国家要求不甚严格,对轻微的检疫性病害,亦可经过严格的消毒处理后再行检验检疫,确无发现检疫性病害存活者,可以签注合格意见并再填写检疫报告单,凭单换取准予放行证书,方可出口(或进口)。
(4)实施检疫时应注意的事项①要预防在检疫中病(虫)害的蔓延,事先要做好产地病害的调查工作,了解病(虫)害分布情况,供检疫参考。若产地就是检疫性病虫的疫区,应禁止该疫区的蜜蜂出境,并组织力量定时做好检查检疫和扑灭工作,直到彻底消灭为止。在普查病虫害的基础上,明确本管辖区内有否检疫对象和检疫对象分布情况,明确划分疫区的范围,提高检疫质里。②内地或新近发展起来的养蜂生产区域往往病虫害较轻,要特别注意防范。③如果蜜蜂品种相同或亲缘关系接近,自然条件上也相似的地方,一旦由疫区传入检疫性病虫,危险往往很大,需要严防。④勿在疫区引入新种,引进的蜜蜂最好要集中饲养观察一定时间,经过一周期繁育,确定无检疫性病害后,再调拨给使用单位。⑤检疫机构应设在运输枢纽处和生产场地附近,以防漏检。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农业出版社《中国生物技术发展报告》
养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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