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种畜禽管理条例,天津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天津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防止畜禽疫病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对人体的危害,防止畜禽养殖污染,促进畜禽养殖业协调、有序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范围内畜禽养殖区域规划布局、畜禽养殖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在人工饲养条件下能正常繁殖三代以上的、以经济利用为目的的家养陆生动物,包括猪、牛、羊、马、驴、驼、骡、鹿、兔、犬、鸡、鸭、鹅、火鸡、鸽、鹌鹑、鹧鸪、山鸡、驼鸟、貂、狐以及蜂、蚕等动物。
国家和本市对伴侣动物、观赏动物、竞技动物、实验动物等饲养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畜禽养殖管理工作的领导,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逐步实现畜禽的集约化生产、标准化饲养、规范化管理、产业化经营。第四条 市畜牧兽医管理部门主管本市畜禽养殖管理工作。
相关区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畜禽养殖场的布局以及畜禽饲养、疫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畜禽养殖实施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市鼓励开展畜禽养殖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推进畜牧业科技进步。第二章 规划布局第六条 本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为禁止养殖区、控制养殖区和适度养殖区。第七条 禁止养殖区是指外环线以内地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第八条 控制养殖区是指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行政区域内禁止养殖区域以外的区域。第九条 适度养殖区是指武清区、宝坻区、蓟县、宁河县、静海县行政区域内禁止养殖区域以外的区域。第十条 禁止养殖区、控制养殖区、适度养殖区的具体范围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区县人民政府确定畜禽养殖区域时,应当听取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专业团体和公众的意见。第十一条 禁止养殖区内不得饲养畜禽。
控制养殖区内严格控制畜禽养殖场的数量和规模,不得新建小型畜禽养殖场,已有的小型畜禽养殖场应当逐步关闭;符合环保和动物防疫条件的,鼓励其过渡为大中型养殖场。
适度养殖区可以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鼓励发展畜禽适度规模生产。第十二条 禁止养殖区和控制养殖区内,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畜禽养殖发展进行帮助、引导,合理调整产业结构。
因政策调整确需关闭的畜禽养殖场,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给予适当补偿。具体评估和补偿标准由市畜牧兽医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第三章 养殖管理第十三条 畜禽养殖场应当符合我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第十四条 畜禽养殖场应当向所在地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备案,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发放的动物防疫合格证;
(二)养殖场名称、养殖地址、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三)饲养的畜禽品种、数量、来源;
(四)养殖场区位图、平面布局图、建筑面积,生产、防疫以及粪便、废水等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情况;
(五)养殖场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数量、学历、技术职称;
(六)生产管理、畜禽防疫制度。
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发给畜禽标识代码,不符合要求的,书面通知畜禽养殖场。畜禽标识代码管理办法由市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第十五条 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生产经营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由市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审核,报国务院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父母代以上的种畜禽场、种畜站,由市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审核发放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单纯从事种畜禽经营、卵孵化和配种业务的,由所在区县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审核发放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并报市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备案。第十六条 从事畜禽养殖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畜禽饲养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人畜共患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畜禽饲养工作;
(二)禁止水禽与旱禽、家禽与家畜混养;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天津宝坻经济状况如何
宝坻以传统农业为主,具有发展生态农业的良好基础。宝坻区强化发展生态农业的能力建设,较完善的组织、投入和政策法规构建了全区生态农业科学的调控体系。全区由主管副区长牵头,在区、镇、村三级建立领导组织机构,公众参与,这是区域生态农业建设的基础。同时,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方式解决建设投入问题,形成以国家投资为导向,以农民投入为主体,以吸引外资为补充的综合有效的投入机制。根据宝坻区的实际,全区在生态农业上狠下功夫,建立稳定、高效、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首先,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几年来,宝坻区不断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强农田生态环境建设,充分高效利用水、土、光、热资源。在生态工程建设中,全区建立了3.47万公顷小麦、1.13万公顷优质稻、0.5公顷果菜、0.67万公顷以获绿色食品认证的“三辣”种植业生产基地和0.17万公顷淡水鱼养殖基地,促进了生态农业规模与气候的形成,区域农业已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第二,结合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建立农牧复合的生态系统,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全区的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示范基地建设,和以清洁生产为目标,和以资源高效利用为目标的生态养殖小区,目前,已建成145个。第三,充分发挥生态优势,实现经济良性循环。全区建立了粮食、生猪、肉牛水产品、蔬菜和水果五大批发市场,形成了市场牵动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化经营链条,化解了农民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 宝坻区还推广生态农业模式及配套技术,提高生态农业建设的科技含量。全区建立高效的人工生态系统,在生态区推广农林复合型、粮经多元种植型、农牧复合型、农渔种养复合型等多种生态模式,并引进实施了水稻工厂化育秧、稻麦连作、葱麦连作、玉米免耕精量播种、测土配方施肥、土壤深松、种子包衣、秸秆发酵青贮喂猪、养牛、淡水鱼健康养殖等配套技术。秸秆处理是保护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宝坻区的秸秆资源相当丰富,在创建生态示范区已试验推广秸秆还田、秸秆快速腐烂技术,先后进行了秸秆覆盖栽培、秸秆粉碎还田,贴茬播种、过腹还田等项目工程,均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并建立了稳定的土壤培肥制度,现在,全区秸秆的综合利用率已达95%。 在推广生态农业模式的同时,宝坻区实现生产、加工和销售一体化,从而推进了产业化进程。全区的农业结构日趋优化,农业基础地位更加稳固,第第三产业得到迅猛发展,区域化、专业化生产水平全面提高。畜牧业、渔业等养殖业占农业产值的比重明显增加,种植业结构、种群结构日益合理,特种养殖发展较快,目前已有狐狸、山鸡、乌鸡、孔雀等10多个品种,存栏达15万只(头)以上。这些不但加快了种养良种化进程、提高了生产力水平,而且加快了农业产业化进程。全区在水稻、“三辣”、生猪、肉牛、鲜蛋、鱼、藕等八大优势农业产品上实现了“产、加、销”一体化,促进了农业生态的良性循环。 通过生态农业的建设,宝坻区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去年,全区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06.9万亩,粮食总产量40.5万吨,同比增长11.57%,经济作物播种面积为41.1万亩,果品产量24333吨,同比增长15.42%。造林面积5738亩,植树92.02万株,育苗1016亩,年末实有林地面积36.7万亩,林木覆盖率20.2%。同时,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加快,全区共有农业龙头企业23家,其中国家级1家、市级11家,配套生产基地16.4万亩,涉及6.6万余农户。 通过生态农业的实践,探索出一条以高科技为先、以市场为导向的产业化、区域化生产与优化生态、培育资源相结合的农业可持续发展之路,在宝坻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养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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