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产养殖现状分析,河南水产养殖现状
河南省水产养殖
是二本。
前身为创建于1983年11月新乡师范学院设置的水产专业,1984年招收第一届本科生。
2000年6月,撤销水产教研室,成立水产养殖系。
2001年水产养殖系获得水产养殖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6年获得农业推广硕士(渔业)学位授予权。
2008年2月,河南师范大学水产研究所成立。
2008年8月,水产养殖学科为河南省二级重点学科。
2012年7月,河南师范大学成立水产学院。
2012年10月水产学科被评为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
2018年3月水产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和水产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通过审批。2019年12月我院水产养殖学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立项专业。
2021年9月水族科学与技术专业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具备水产博士学位、水产硕士学位和农业硕士(渔业发展)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河南省水产养殖项目
地址:南阳市镇平县侯集镇向寨村喜明金鱼锦鲤养殖场。
简介:河南喜明锦鲤养殖厂是一个以各类 锦鲤 ,金鱼 草金鱼(红鲫鱼)等观赏鱼繁育 养殖 销售为一体的集体合作养殖公司,全县观赏鱼养殖面积万余亩, 主养殖区占地6000余亩,其中我公司标准化孵化池占地20余亩,软硬件设施齐全。 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资金雄厚,并拥有10余人的科研技术队伍。公司与河南师范大学和河南农业大学水产学院技术合作,全力研发高档金鱼、锦鲤,草金鱼新品种。全力打造 “神游”观赏鱼品牌。公司观赏鱼养殖场的锦鲤亲鱼是从日本名场直接引进的高档精品良种。主要产品有红白、大正三色、昭和三色等十三大类几十个锦鲤品种,常年批发经营。
河南省水产养殖专业哪个大学好
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的招生专业分别是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工程测量技术专业、环境监测与评价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水环境监测与保护专业、水利工程监理专业、水利工程专业、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水产养殖技术专业、园林工程技术专业、水土保持专业、基础工程技术专业、水政水资源管理专业、会计电算化专业、工程造价专业。
河南省水产养殖专业的大学
河南有水产养殖的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农林学院。
河南省水产养殖示范区
8个乡场、街道,分别是水稻乡、金耀街道、杏花营街道、杏花营农场、城西街道、梁苑街道、新城街道和宋城街道。
开封经济示范区地处省会郑州和开封老城区之间,东起中心城区大梁门,西临郑州中牟,南至郑民高速,北依黄河大堤,总人口40万,规划面积287平方公里,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封片区也在辖区范围内。
示范区以连霍高速公路为界分为南北两部分。高速公路以北为沿黄生态文化旅游休闲带,规划面积68.3平方公里;高速公路以南为城市发展区和产业集聚区,规划面积218.7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总规划面积121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面积83平方公里,可容纳人口107万人。目前,在发展布局上,已初步形成了连霍高速公路以北的都市生态农业区、郑开大道两侧的商务中心区以及晋安路以南的产业集聚区。
河南省水产养殖政府补贴标准
家庭农场想要申请补贴,也是需要符合一定标准的,一般来说,不同农业的产业规模不一样,补贴标准也不一样,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请补贴:
(1)种植业:经营流转期限5年以上并集中连片的土地面积达到30亩以上,其中,种植粮油作物面积达到100亩以上(部分区域50亩以上),水果种植面积为50亩以上,茶园种植面积为30亩以上,蔬菜种植面积为30亩以上,食用菌的种植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或10万袋以上。
(2)畜禽业:生猪年出栏1000头以上,肉牛的年出栏为100头以上,肉羊的年出栏为500头以上,奶牛的年存栏为100-200头,家禽的年出栏为10000羽以上,家兔的年出栏在2000只以上。如果是从事其他特色养殖的,年净收入要求达到10万元以上。
(3)水产业:经营流转期限5年以上,且集中连片的养殖水面达到30亩以上(特种水产养殖面积达到10亩以上)。
河南省水产养殖基地
1.丹江口水库
水域面积达1022.75平方公里,蓄水量达290.5亿立方米,被誉为“亚洲天池”。位于汉江中上游,分布于湖北省丹江口市和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水域横跨鄂、豫两省,是亚洲第一大人工淡水湖,也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国家一级水源保护区,由湖北境内的汉江库区和河南境内的丹江库区两大部分组成,丹江口水利枢纽是综合开发和治理汉江流域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
2.小浪底水库
小浪底黄河三峡景区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济源市边界,地跨黄河南北两岸。其中水面296平方公里,峡谷河流为主要特色,属于体现黄河历史文化和自然风光的大型山岳湖泊型风景区水库面积达272.3平方公里,库容126.5亿立方米,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是黄河干流上的一座集减淤、防洪、防凌、供水灌溉、发电等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水利工程,是治理开发黄河的关键性工程。
3.宿鸭湖
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库容 该水库始建于1958年,,坝顶宽4—7米,拦蓄板桥、薄山水库等上游来水,蓄水面积239平方公里,库容16.5亿立方米,是一座以防洪为主,结合灌溉、发电、养殖、旅游等多项目综合利用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有“人造洞庭”之美誉。
4.南湾湖
位于淮河的支流浉河上,在河南省信阳市,位于信阳市西南8.5km浉河上游南湾风景管理,流域面积2070平方公里,库容16.3亿立方米。
5.陆浑水库
位于黄河二级支流伊河上,距洛阳市67公里,控制流域面积3492平方公里,占伊河流域面积57.9%,库容13.2亿立方米。
6.鸭河口水库
位于河南省南阳市城区以北40公里处,处于长江流域汉江支流的白河上游,水库控制流域面积3030平方公里,总库容13.2亿立方米,兴利库容7.45亿立方米。鸭河口水库受益范围北起伏牛山东端南麓,南至豫鄂交界处,南北长约100公里,东西宽约30公里,总面积约2400平方公里,灌溉35个乡镇。
7.出山店水库(在建)
出山店水库规划坝址在淮河干流的信阳市浉河区游河乡,水库控制流域面积2900平方公里,总库容12.51亿立方米,是一座以防洪、灌溉、供水为主,结合发电、水产养殖、旅 游、航运等综合开发利用的国家大型水库。2019年5月份正式下闸蓄水。
8.故县水库
位于河南省洛宁县故县镇、黄河支流洛河中游,距洛阳市165km。工程以防洪为主,兼有灌溉、发电、工业供水和生产饮用水等综合效益拦河坝为混凝土实体重力坝,最大坝高125米,总库容11.75亿立方米。
9.燕山湖
燕山水库控制流域面积1169平方公里,基本上控制的是南阳市方城县的来水,总库容9.25亿立方米,水库位于方城县杨楼乡和叶县保安镇境内。
10.鲇鱼山水库
位于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水库坝址在淮河支流史灌河西支流灌河上。水库库区长38公里,控制流域面积924平方公里,库容9.16亿立方米,库区内有大小岛屿千余座,素有“中原千岛湖”的美称。
河南省水产养殖面积
.养殖水产的地面积养殖为5亩到一壹伍亩为最好英为好放治虫和病才能达到高产。
河南省水产养殖政策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和捕捞水生动物、水生植物等渔业生产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渔业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加强水域、滩涂的统一规划和综合利用;保护渔业生态环境,合理利用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渔业工作。
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工作。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于养殖业的水域、滩涂进行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
第六条 在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和遗传育种价值的水产种质资源的主要生长繁育区域建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省、省辖市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由省、省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具有较高经济价值和遗传育种价值的水产种质资源的品种名录,由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经费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组织有关部门在天然水域采取增殖放流等措施,增殖渔业资源。
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经济价值渔业资源的产卵场进行增殖放流;禁止向天然水域放流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的名录,由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八条 单位和个人使用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下列规定条件的,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许可其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
(一)申请养殖的范围符合水域综合利用规划;
(二)养殖品种、规模和方式符合水产养殖规划;
(三)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能力;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包集体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后,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养殖证。
核发养殖证,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养殖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养殖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许可决定,逾期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鼓励、支持生产优质水产品,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水产质量安全标准的水产品。 从事水产养殖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水产养殖的技术标准、规范,养殖水体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渔业水质标准。不得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药物。
第十条 从事水产苗种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渔业生产者自育、自用水产苗种的除外。
从事水产苗种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生产场地,水源充足,水质符合国家渔业水质标准;
(二)用于繁殖的亲本来源于原、良种场,质量符合种质标准;
(三)生产条件和设施符合水产苗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
(四)有与水产苗种生产和质量检验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一条 从事水产品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经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由省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具体认定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转让、买卖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证书、标志。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生动物的防疫工作,监测、预防和控制渔业疫病的发生和蔓延,并建立、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加强监督管理,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三条 渔业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依法登记后,方可下水作业。
渔业船舶的检验、登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渔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在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从事水生动物、水生植物捕捞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船舶登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捕捞许可证。
具备下列条件的,方可发给捕捞许可证:
(一)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
(二)有渔业船舶登记证书;
(三)符合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在本省水域采捕天然生长和人工增殖水生动物、水生植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专门用于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
第十五条 禁止在河流、湖泊、水库使用禁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进行资源破坏性捕捞。
禁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由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并公布。
第十六条 在河流、湖泊、水库从事捕捞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保护渔业资源。渔获物中幼鱼比例按尾数计不得超过百分之五。
未经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捕捞活动。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二)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
(三)未经批准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渔业资源的苗种和怀卵亲体;
(四)制造、销售禁用渔具;
(五)在养殖水域内清洗、浸泡有毒器皿和有害渔业资源的其他物体。
第十八条 在重要经济鱼类洄游通道建闸、筑坝,对渔业资源有严重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建造过鱼设施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十九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渔业水域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工业废水和城市生活污水排入渔业水域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养驴
养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