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长剂对水产养殖作用,水产养殖用促生长剂
水产增效剂
双氧水在水产养殖作用:
改良水质,通过氧化有机物而达到改良水质,使水产品有良好的生活环境;
解毒,氧化降解铵态氮、亚硝酸氮与降解有机无机硫化物、氯系消毒剂、杀虫药的残留,避免这些药物对水产品的伤害;
增氧,双氧水可作为增氧机由于池塘增氧机缺氧急救,避免出现鱼浮头现象所造成的损失;
消毒杀菌剂,可作为水产养殖动物疾病的外用药或药物增效剂,可提前预防水产养殖动物患病。
水产增效剂的作用及功效
水产饲料加工生产中应用水产养殖业由于其特殊的养殖环境,对饲料生产有特殊的要求,首先是颗粒密度较小,在水中具有悬浮作用。但是,满足这个条件,饲料在造粒生产中会造成微粒成份粘合力下降,造成产品运输过程中易粉碎,鱼类或虾对饲料的食用率下降,养殖成本上升。腐植酸的应用将会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腐植酸具有胶体性质,有很好的吸附粘结作用。在水中又显示疏松的结构。目前,俄罗斯水产饲料加工生产行业对腐植酸的应用较好,技术较为先进。我国饲料加工技术还比较粗犷,特别是海水微粒饲料生产技术研究刚刚起步。据有关资料介绍,中科院海洋研究所在海水微粒饲料加工及配方技术方面有了重大突破。相信这一技术的成功,将会更好促进水产养殖的发展。植酸在水产饵料中的效果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出来:①提高了饵料的利用率,饲料转化率提高10%左右;②生长速度加快。如在斑节对虾养殖中,缩短养殖时间近四分之一;③有药物增效的作用。水产饲料中添加适量BFA,鱼虾类发病死亡率大大降低,同时抗应激能力也较显著;④具有改善肉质的作用。
2、水产养殖应用情况:
腐植酸在水产饵料中的效果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出来:①提高了饵料的利用率,饲料转化率提高10%左右;②生长速度加快。如在斑节对虾养殖中,缩短养殖时间近四分之一;③有药物增效的作用。水产饲料中添加适量BFA,鱼虾类发病死亡率大大降低,同时抗应激能力也较显著;④具有改善肉质的作用。3、水产养殖水质的调理和净化及底改作用
目前水产养殖水质净化和底改的方法主要有:①用沸石粉及其它聚合铁或铝盐吸附沉淀法。由于沸石粉含有大量微孔,可以吸附水中的氨态氮、H2S,以及其它重金属,使其沉于底部,减少在水塘水体中的分布。使用无机聚合物是利用其产生的氢氧化物胶体吸附水体中的有机悬浮物,沉淀于塘底,达到提高透明度作用。②微生物制剂的使用是水产养殖水质净化和底改的新途径。如光合细菌能充分利用水体中有害物质,以及其它有机污染物作为菌体生长,繁殖的营养成分。使用光合细菌,水中氨氮去除率达66%,化学耗氧量(COD)去除率达94%以上,生物耗氧量(BOD)去除率达98%以上。腐植酸类物质能用于水产养殖中水质的净化和底改是其特殊的结构和性质所决定的。腐植酸具有胶体的性质,在水溶液中显示疏松的结构,再加上其含有多种活性基团,因此,其有较强的离子交换能力、吸附、络合,鳌合能力。根据Flaiy等人的电子显微镜观察,腐植酸在水中最小分散颗粒为6~10nm,这样腐植酸颗粒和连同其吸附的其它微粒就会凝聚起来,产生絮状沉淀,从而起到净化水体悬浮有机质的作用,以提高水质透明度。
水产增效剂是什么
碳铵,即碳酸氢铵,主要用作肥料,适用于各种土壤和作物,对土壤和作物不残留有害物质,是速效性氮肥,可以长期使用。但是由于碳铵的化学特性,使之具有容易分解和挥发的特性。为了防止氨挥发使肥效损失和烧伤作物茎叶,农业生产中采用深施和覆土。
近几年,碳铵在渔业生产中用途越来越广泛,已经成为水厂养殖中不可替代的速效氮肥。
其优点很多:
一是价格便宜。
和尿素相比,碳铵的价格要低得多,效果却十分显著。
二是肥效迅速。
氨态氮肥是植物和藻类最容易吸收的形态之一,虽然在土壤中容易随水分流失,但是在渔业生产中却好处多多。
三是水中使用安全,可长期使用。
碳铵可以分解为NH3、co2和H2O,三种气体,所以也称为气肥。分解以后不产生有害的中间产物和最终产物,长期使用,不影响土质。
四是碳铵与磷肥一起使用。
形成磷酸铵,固定下来,可以促进藻类对于磷肥的吸收,并肥氮肥具有长效性。 碳铵施用到养殖场或渔场中去,对于水中藻类生长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特别是碳铵分解以后,水中co2含量的的增多,对藻类干物质形成具有明显的作用。所以说,碳铵是鱼类生产不可多得的氮素肥料。

当然,在水产养殖中,为了提高碳铵的利用率,还是要做一些相关的工作的:
一是针对其养分易于流失的特点,通常在施用碳铵的同时添加硝化抑制剂(硝化抑制剂,是指—类能够抑制铵态氮转化为硝态氮(NCT)的生物转化过程的化学物质。
例如:伴能,常州润丰化工商标:伴隆;双氰胺(代号:DCD);3,4-二甲基吡唑磷酸盐(代号:DMPP),德国巴斯夫公司生产)和脲酶抑制剂(脒基硫脲(ASU)、2-甲基-4,6-双(三氯甲苯)均三嗪(MDCT)、2-磺胺噻唑(ST)等),降低其转化释放,使之发挥效能更长,提高其利用率。
二是辅助添加藻类增效剂,提高碳铵的化学效能,使之更加具备增产效能,提高养分利用率,避免污染,发挥其环境友好的特点。
总之,碳铵施用要发挥其优势,避免其不足,使之更好地发挥氮素营养的促进作用。
水产促长剂
诱食促长剂有用。
1、改善饲料风味,增加水产动物采食量,降低饵料系数;
2、改善肠道微生物环境,促进肠道健康,改善消化吸收;
3、改善免疫力,增强对抗原微生物抵抗力,提高成活率;
4、促进养殖动物生长,降低饲料成本;
水产增重剂
Peg4000:俗称“增重剂”,主要成分为可溶性腊质,一般用於棉布回修时增重用(改善4~6%),用量60~120g/L(Pick-up:80 普通压轳)。但使用的时候要注意对颜色的影响,必须先试色。人棉布如果加上会有白色的刮痕,一般不可使用。化纤布和M布一律不可以使用。
水产添加剂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的标识管理,规范农业转基因生物的销售行为,引导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生产和消费,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行标识制度。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和公布。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必须遵守本办法。
凡是列入标识管理目录并用于销售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应当进行标识;未标识和不按规定标识的,不得进口或销售。
第四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审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在口岸的标识检查验证工作。
第五条 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由生产、分装单位和个人负责标识;经营单位和个人拆开原包装进行销售的,应当重新标识。
第六条 标识的标注方法:
(一)转基因动植物(含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微生物,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含有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产品成份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等产品,直接标注“转基因××”。
(二)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标注为“转基因××加工品(制成品)”或者“加工原料为转基因××”。
(三)用农业转基因生物或用含有农业转基因生物成份的产品加工制成的产品,但最终销售产品中已不再含有或检测不出转基因成份的产品,标注为“本产品为转基因××加工制成,但本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份”或者标注为“本产品加工原料中有转基因××,但本产品中已不再含有转基因成份”。
第七条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应当醒目,并和产品的包装、标签同时设计和印制。
难以在原有包装、标签上标注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的,可采用在原有包装、标签的基础上附加转基因生物标识的办法进行标注,但附加标识应当牢固、持久。
第八条 难以用包装物或标签对农业转基因生物进行标识时,可采用下列方式标注:
(一)难以在每个销售产品上标识的快餐业和零售业中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可以在产品展销(示)柜(台)上进行标识,也可以在价签上进行标识或者设立标识板(牌)进行标识。
(二)销售无包装和标签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时,可以采取设立标识板(牌)的方式进行标识。
(三)装在运输容器内的农业转基因生物不经包装直接销售时,销售现场可以在容器上进行标识,也可以设立标识板(牌)进行标识。
(四)销售无包装和标签的农业转基因生物,难以用标识板(牌)进行标注时,销售者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声明。
(五)进口无包装和标签的农业转基因生物,难以用标识板(牌)进行标注时,应当在报检(关)单上注明。
第九条 有特殊销售范围要求的农业转基因生物,还应当明确标注销售的范围,可标注为“仅限于××销售(生产、加工、使用)”。
第十条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汉字进行标注。
第十一条 进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经农业部审查认可后方可使用,同时抄送国家质检总局、外经贸部等部门;国内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经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生产、分装单位和个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后方可使用,并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报农业部备案。
第十二条 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工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之日起30天内对申请做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 销售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进货时,应当对货物和标识进行核对。
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2年3月20日起施行。
水产增效剂的主要成分
1、用于工厂化、高位池及池塘养殖的放苗前水质处理,快速降解和络合水体中氨氮、亚硝酸盐、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
2、用作季胺盐、重金属(如硫酸铜、高锰酸钾)、有机磷(如敌百虫)、菊酯类、抗生素等使用后的毒素降解;中毒严重时配合速解宝效果更好。
3、配合肥水产品、生物制剂及增氧剂使用,可起到明显增效,对于难肥的池塘,效果极佳。
4、暴雨天气、突然倒藻、水质变白、变红、变黑时使用,可缓解水产动物应激反应,保持水质稳定。
5、用作伊乐藻、轮叶黑藻叶面矿物质盐的处理。
6、水体“脏”或“浑浊”时使用,能提高透明度,水质变得清爽;在老化池塘定期使用,能避免水分层和底质发热现象。
7、调节过高的PH值,配合乳酸菌使用,稳定水质酸碱度,降低老化水体的浑浊度,使水质清爽。
8、可应对由于水质不好引起的鱼虾蟹吃食不好、海参不下摊、海蜇顶网等。
9、在蓝藻、轮虫过多时局部使用或配合其他相关产品使用,起到很好的控制作用。
10、水产动物产生应激时,配合应激卫士使用,快速解除应激因子,快速恢复体质。
【用法用量】用水稀释后全池均匀泼洒。
1、鱼苗室、工厂化养殖:1m³水体用本品2~3ml,即2~3ppm。
2、池塘养殖:解毒时每瓶本品用量4~5亩▪米,配合肥水、调水时每瓶本品用量为5~6亩,情况严重时酌情加量。
3、鳝鱼养殖:1m³网箱水体使用本品1.67~2.5ml(即每瓶使用200-300m³网箱水体)。
水产养殖增效剂
增效剂助剂简单的说就是可以提高我们平时打药效果的一类助剂的总称,它本身并无活性,加到药液中可提高药液的延展、渗透及粘附性,好一点的增效剂可以消除病虫害的抗性,比一般的增效剂对实际应用更好,因此农药增效剂可以分为普通增效剂与消抗增效剂。 目前增效剂助剂分为有机氟增效剂和有机硅增效剂。
水产促生长添加剂
1、麸皮43%、鱼粉30%、豆饼15%、大麦10%、添加剂2%、饲料系数2。
2、豆饼50%、鱼粉15%、麸皮15%、米糠15%、维生素1%、无机盐1%、抗生素下脚料1%、黏合剂2%、饲料系数2.70。
3、米糠40%、麸皮38%、豆饼10%、鱼粉10%、酵母粉2%。饲料系数1.90。如另加喂青饲料,饲料系数为2.20。
4、稻草粉80%、豆饼10%,饲料系数4.90,另加喂青饲料,系数为13。
5、玉米粉70%、鱼粉10%、豆饼粉15%、麸皮5%,其添加物为(以基础饲粮总量计):红薯粉12%、食盐0.50%、生长素2%、磷酸氢钙2%,饲料系数4.80。
6、4、红薯藤粉80%、豆饼粉15%、麸皮5%,按基础饲粮总量添加:红薯粉12%、食盐0.50%、生长素2%、磷酸氢钙2%,饲料系数为15。
养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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