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类养殖保险,水产保险
水产养殖保险条款
1、玉米
保费18元/亩,保险金额400元/亩。
2、小麦
保费18元/亩,保险金额450元/亩,费率4%。
3、大米
保险费30元/亩,保险金额650元/亩,费率4.62%。
4、花生
保费24元/亩,保险金额600元/亩,费率4%。
5、棉花
保险费为30元/亩,保险金额为500元/亩,费率为5%。
6、土豆
马铃薯分为两类:一类是春马铃薯,保费60元/亩,保险金额1200元/亩,费率5%;第二个是秋天的土豆。保费40元/亩,保险金额800元/亩,费率5%。
7、苹果
保险费200元/亩,保险金额4000元/亩,费率5%。
8、桃子
保险费为150元/亩,保险金额为3000元/亩,费率为5%。
9、胡椒粉
10、姜
价格指数保险金额为4500元/亩,保费为315元/亩。需要补充的是,农业保险费并非完全由农民自己承担,而是由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县级政府和农民按比例分摊。具体持股比例大致为:中央政府承担35%;省级35%;市级5%;县级5%;农民承担20%。然而,也有例外,如生姜、大蒜和其他作物保险。保费的60%由国家补贴,农民需要自己承担40%的保费。
价格指数保险金额为1500元/亩,保费为105元/亩。农业保险的种类非常广泛,包括种植保险和养殖保险。具体如下:种植保险:分为农业保险,如以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和棉花为保护对象;它还分为收获期作物保险、森林保险、经济林、园林苗圃保险等。水产养殖保险:分为家畜保险、家畜保险、家禽保险、水产养殖保险和其他水产养殖保险。简单地说,是指猪、羊等家畜、鸡、鸭、鱼、虾、珍珠等在养殖期间可因中毒、鼠疫等死亡而获得赔偿的投保对象。
根据各个地方政策不同,其保险费也有一定出入,一般小麦玉米田保费为18元每亩;包括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险,农业疾病保险。
按照保险的赔付标准来说,如果一亩地出现了损失,那么会赔偿80%。农作物保险收货期的农作物保险,还有森林保险。也有畜牧保险,也有经济林保险,还有园林苗圃的保险。
这是不确定的,要根据具体的购买情况确定,不同的保险,赔偿情况是不一样的。农业保险类型是比较多的。
菜地赔偿标准多少一亩
菜地赔偿标准多少一亩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南水北调临时征地补偿多少钱一亩?
每个地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当地的政府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土地性质等因素制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需要进行评估,按照评估后的价值进行赔偿。
阳光农业保险理赔标准
法律分析:设置起赔点。理赔起点为30%,即承保的农作物因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率达到30%(含30%)以上到70%时,按农作物生长期划分保险金额和损失率计算赔款。
具体理赔计算公式为:赔偿金额=各生长期保险金额X损失率X受损面积。对于损失率达到70%以上时,按该农作物生长期保险金额全额赔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水产养殖保险条款内容
可以打95518咨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他们如果不承保,估计其他的公司都不会承保。鱼塘里的鱼能买保险,
可以买财产险中的农业保险。农业保险可以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渔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其中的水产养殖保险,以商品性的人工养鱼、养虾、育珠等水产养殖产品为承保对象,承保在养殖过程中因疫病、中毒、盗窃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水产品收获损失或养殖成本报失。
值得注意的是,农业保险只能保预计收获量的70%,超过部分要我们自负。
即使这样,也给我们提供了一道防火门,不至于血本无归,我建议农业保险还是有必要买!
水产养殖管理办法
第二章 养 殖 业
第十条 国家鼓励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充分利用适于养殖的水域、滩涂,发展养殖业。
第十一条 国家对水域利用进行统一规划,确定可以用于养殖业的水域和滩涂。单位和个人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的,使用者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许可其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核发养殖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集体所有的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可以由个人或者集体承包,从事养殖生产。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核发养殖证时,应当优先安排当地的渔业生产者。
第十三条 当事人因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发生争议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在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破坏养殖生产。
第十四条 国家建设征收集体所有的水域、滩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征地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商品鱼生产基地和城市郊区重要养殖水域的保护。
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水产优良品种的选育、培育和推广。水产新品种必须经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后推广。
水产苗种的进口、出口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水产苗种的生产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但是,渔业生产者自育、自用水产苗种的除外。
第十七条 水产苗种的进口、出口必须实施检疫,防止病害传入境内和传出境外,具体检疫工作按照有关动植物进出境检疫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引进转基因水产苗种必须进行安全性评价,具体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养殖生产的技术指导和病害防治工作。
第十九条 从事养殖生产不得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饲料。
第二十条 从事养殖生产应当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施肥、使用药物,不得造成水域的环境污染。
农业水产养殖法律法规
畜牧兽医局负责兽药(含渔药)的归口管理:渔业局负责无交叉渔药(即仅用于水产养殖的兽药)的管理。
在农业部兽药审评委员会内设立渔药审评小组;该小组参与有关渔药标准、规范的评审,对渔药(包括新渔药、进口渔药)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进一步充实中国兽药典委员会、农业部兽用生物制品规程委员会、全国兽药残留专家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中渔药方面的专家,具体专家人选由渔业局提名推荐。渔药的安全评价试验,由指定的水产科研院所承担。
有关渔药管理的具体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有关兽药(渔药)的综合性法律、法规,由畜牧兽医局牵头组织起草,并会签渔业局有关必药的专门性管理规定及技术性文件,由渔业局主办,会签畜牧兽医局。
(二)渔业局负责组织起草渔药专门性技术规范和允许使用目录、禁用清单,并提交兽药审评委员会评审。相关文件会签畜牧兽医局。
(三)需要审批的渔药(包括新渔药、进口渔药),由渔业局提交兽药评审委员会评审,相关文件会签畜牧兽医局。
(四)渔药专产企业的许可管理由渔业局负责;许可文件由渔业局主办,会签有牧兽医局。
(五)全国动物性产品兽药残留年度抽检计划应涵盖水产品:水产品中兽药残留年度抽检 计划由渔业局提出并组织实施,药残超标水产品的查处工作由渔业局负责。 (六)全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年度计划应涵盖渔药;渔药的点抽检品种和抽检范围由渔业局提出。
(七)渔药的药效临床试验由渔业局负责实施。
兼用于水产养殖的兽药(兼用渔药)的审批和管理仍由畜牧兽医局负责,批准文件由畜牧兽医局主办,会签渔业局。 兼产渔药的兽药生产企业的许可管理由畜牧兽医局负责,许可文件由畜牧兽医局主办,会签渔业局。
水产养殖保险条款规定
您好!如果您想要为承包的十亩鱼塘里的鱼购买保险,那么可以考虑水产养殖保险,它是由保险机构为水产养殖者在水产养殖的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
另外,其保险责任一般分为死亡责任和流失责任两大类。
死亡责任是指由于缺氧、疾病、他人投毒等灾害事故造成的水产品死亡;流失责任是指由于台风、龙卷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鱼塘、虾池的堤坝倒塌所引起的水产品流失。
水产养殖保险条款最新
首先,养殖保险一般分为畜禽养殖保险和水产养殖保险两大类。下面我们分开说一说他们的赔付处理。
1.畜禽养殖保险的赔付处理
索赔时,被保险人应提供保险单、保费收据以及当地兽医部门或有关方面出具的牲畜死亡证明。
计算赔款时,应结合投保方式,并注意扣除残值,而残值的确定方法,一般在保险条款中约定。如保险条款中规定有免赔比例的,应扣减免赔额。按传统方式投保的,理赔中发现保险标的数量已超过保险时的数量,作为不足额保险,实行比例赔偿,或采取“第二危险”赔偿方式,即从死亡数量中减去未投保数量后再作计算;按账面价值投保的,以账面价值为限,扣除残值后赔付;以商定价值投保的,以保险金额为限,扣除残值后赔付;以定额投保的,按约定档次给予相应定额赔付,不扣减残值。对于因发生恶性传染病引起的保险标的死亡,赔偿时不扣减残值。
2.水产养殖保险的赔付处理
水产养殖保险赔偿中,由于保险标的有生活在水下的特点,出险后责任不易分清,损失程度也难以准确测定,定损难度大。特别是发生部分死亡或部分流失的情况,目前还没有准确核定损失程度的科学手段。这种难度带来一定的风险,保险人需要通过理赔中免赔额的扣除抵减。因此,水产养殖保险无论是采取保成本,还是保产值的投保方式,保险人只承担部分责任,另一部分责任由被保险人自负。
按成本投保的,根据保险标的不同时期投入的不同成本,按不同的赔偿标准对不同时期出现的保险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款,即用不同时期赔偿额占保险金额的比例计算,并扣减残值。按产值投保的,若保险责任事故造成全部损失,则按保险金额扣减残值赔付。发生部分损失,若最后产量等于或高于保险产量(平均收获量的七成),损失由被保险人自负;若最后产量低于保险产量,损失数量低于保险产量与收获量的差额,按损失数量扣减残值赔付;损失数量高于差额数量,按差额扣减残值赔付。
养殖保险理赔流程
1、农牧户遭到损失时应第一时间拨打保险公司或向该乡镇的保险协保员报案。
2、查勘定损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接到报案后,前往出险地与保险协保员一并进行查勘定损,确定损失程度,采集损失图片,并与受灾农牧户确定受损数据。
3、上报材料
查勘定损工作完毕后,保险协保员将核定后的损失数字及出险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人保公司。证明材料主要包含:索赔申请书、损失标的照片、气象证明、灾害证明、损失清单等。
4、支付赔款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并待证明材料齐全及达成赔偿协议后在10日内将赔付款转至各参保县账户,并配合各县将赔付款按照损失清单落实到户。
渔业水产养殖政策保险
农业部对水产养殖户的扶持政策有:
1.渔用柴油涨价补贴。渔业柴油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项重要的强渔惠渔政策,是渔业历史上获得的资金规模最大、受益范围最广、对渔民最直接的中央财政补助,是中央“三农”政策在渔业的具体体现。2006年~2012年,中央财政共下达渔业柴油补贴资金728.78亿元,占全部补贴资金的81.66%,在几个补贴行业中资金量位居首位。但需要说明的是,在淡水渔业中,只有淡水捕捞渔船可以享受到这一政策,一般的淡水养殖业很少能享受该政策。
2.渔业资源保护和转产转业财政项目。大宗淡水鱼涉及此项目的为其中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该项目以省及计划单列市为单位安排资金,对水生生物资源衰退严重或生态荒漠化严重水域,以及放流技术成熟、苗种供应充足、增殖效果明显、渔民受益面大的品种,在增殖放流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
3.渔业互助保险保费补贴。“十六大”以来,在中央出台一系列推动农业政策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背景下,渔业保险的探索步伐不断加快。2008年5月,农业部正式启动渔业互助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试点工作。试点险种确定为渔船全损互助保险和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中央财政分别补贴保费的25%,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最高补贴保险金额每人20万元。渔船全损互助保险试点区域为辽宁省、山东省、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部分重点渔区。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试点区域为浙江省岱山县。2009年8月,扛苏省正式启动渔业政策性保险,为有效控制经营风险,确保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该省探索出了一种新型保险组织模式——省财政对参加渔业保险试点的投保渔民给予投保保费25%的补贴的基础上,将渔业互助保险年度保费“打包”再保险,即渔业互助保险巨灾超赔再保险。
4.发展水产养殖业补贴。
(1)水产养殖机械补贴。2008年,农业部和财政部预拨下达2008年农机购置补贴款40亿元。与2007年相比,补贴资金规模扩大的同时,扩大了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其中,增氧机、投饵机和清淤机3类水产养殖机械首次纳入补贴目录。
(2)水产良种补贴。水产良种补贴的起步是2006年的《水产养殖业增长方式行动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开展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运行机制调研,探讨水产良种补贴方法”。2007年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及水产良种补贴政策调研组奔赴各地进行调研取证,一些地方的水产良种补贴已经启动,但大多数涉及的是经济价值较高的淡水鱼类。
(3)养殖基地补贴。山东省深入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建设工程,计划用5年~8年时间,整理改造老旧鱼塘350万亩,新开发鱼塘150万亩,形成500万亩现代渔业生产基地。仅2007年、2008年两年省级财政投入就达3000余万元,改造池塘12万亩,新开发池塘2万亩。
5.渔业贷款贴息。水产养殖业贷款贴息目前只在局部地区自行开展,主要对灾害造成的再生产能力下降、对符合地方发展要求的企业技改、新产品开发、固定资产投资等给予贷款贴息。(1)渔业救灾复产贷款贴息。2008年2月,广东省江门市财政安排200万元贷款贴息补助专项资金,按受灾经济损失比例分配给各市、区,各市、区政府按不少于1∶1的比例配套专项资金,支持辖区内因2008年初寒冷天气造成严重损失的水产养殖户(场)救灾复产。贷款期限由农信社和受灾水产养殖尸根据需要和实际生产周期自行确定,贴息贷款补助期限为1年。当受灾水产养殖尸贴息总额小于或等于两级政府安排的贴息资金总额时,实行全额贴息;当受灾水产养殖户贴息总额大于两级政府安排的贴息资金总额时,则按比例实行部分贴息。2008年10月,广东省阳江市出台了渔业复产贴息贷款工作方案,支持遭受台风“黑格比”重创的渔业救灾复产。市本级财政安排补助专项资金1500万元,专项用于辖区内受灾户,尤其是“全倒户”、养殖受灾(损失10万元以上)大户和大船(60匹马力以上)船主的恢复生产性贷款,符合条件的,由市、县(市、区)财政按7∶3的比例给予1年期贷款贴息。2009年7月,福建省清流县向受特大洪灾影响的养鱼户发放贴息贷款。由“清流溪鱼”发展协会担保,依托清流农行“惠农卡”,采取3户~4户联贷方式,由县财政支付利息,给予每产受灾养鱼专业户5万元的3年授信贷款。
渔业企业技改、新产品开发贷款贴息,养殖业贷款贴息,水产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等。2009年,福建省根据相关规定,认定77家企业为省2009年~2010年度水产产业化龙头企业。这些企业将在两年内享受到10万元的贷款贴息补贴。湖北省洪湖市从2009年起,对符合该市水产品加工业发展方向的重点投资项目实行财政贷款贴息和有偿扶持相结合,首次固定资产投资超过2000万元,属于贷款建设的项目,实行全额贷款贴息,贴息期1年~3年。2006年,海南省海口市出台《海口市本级财政支农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区域内从事水产品培育、生产、加工和流通等项目的个人、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财政支农贷款贴息资金。养殖面积达10亩以上的水产养殖专业尸可获得不超过50万元的财政支农贷款年贴息资金,养殖面积达50亩以上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可获得的财政支农贷款年贴息资金不超过100万元,贴息期限为1年~3年。
6.税收优惠。为支持引进和推广良种,加强物种资源保护,发展优质、高产、高效渔业,我国在“十一五”期间对用于培育、养殖以及科学研究与实验的进口鱼种(苗)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为降低2008年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给水产养殖业造成的重大损失,2008年度增加“其他鱼苗及其卵”免税计划4000万尾(粒)。
水产养殖保险投保收费标准
鱼塘里的鱼是可以买保险的,这属于水产养殖保险。水产养殖保险是由保险机构为水产养殖者在水产养殖的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水产养殖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根据危险事故的不同,可以分为死亡损失责任和流失损失责任两大类。
1、死亡损失责任,主要包括因非正常缺氧、他人蓄意投毒或投放爆炸物、疾病以及第三者排放污水引起水质污染等造成保险标的死亡的,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
2、流失损失责任,主要是指因自然灾害或非人为方面的原因致使保险标的流失所造成的损失,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水产养殖险是按成本投保的,根据保险标的不同时期投入的不同成本,按不同的赔偿标准对不同时期出现的保险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款,即用不同时期赔偿额占保险金额的比例计算,并扣减残值。按产值投保的,若保险责任事故造成全部损失,则按保险金额扣减残值赔付。
养殖业保险条款
养猪可以上保险的,有专门的农业险。但是只有很少的几家保险公司可以提供。(PICC,农业保险公司等)而且覆盖范围有限。
养殖业保险
(1)牲畜保险。牲畜保险是以役用、乳用、肉用、种用的大牲畜,如耕牛、奶牛、菜牛、马、种马、骡、驴、
养殖业保险
骆驼等为承保对象,承保在饲养使役期,因牲畜疾病或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死亡、伤残以及因流行病而强制屠宰、掩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牲畜保险是一种死亡损失保险。
(2)家畜保险、家禽保险。以商品性生产的猪、羊等家畜和鸡、鸭等家禽为保险标的,承保在饲养期间的死亡损失。
(3)水产养殖保险。以商品性的人工养鱼、养虾、育珠等水产养殖产品为承保对象,承保在养殖过程中因疫病、中毒、盗窃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水产品收获损失或养殖成本报失。
(4)其他养殖保险。以商品性养殖的鹿、貂、狐等经济动物和养蜂、养蚕等为保险对象,承保在养殖过程中因疾病、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死亡或产品的价值损失。
水产养殖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但其实水产养殖保险是最早在2014年开始广州试行,2017年正式全面施行。并没有多久的历史,但确实给部分养殖户承担了一定的风险。水产养殖保险是由保险机构为水产养殖者在水产养殖的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保险。
根据养殖环境的不同,水产养殖保险又分为淡水养殖保险和海水养殖保险
渔业养殖保险
一,鱼苗补助。
在水产养殖过程中,能够养殖的水产品种名目众多,不是养啥都有补贴的,并且各个地方的政策也不一样。这里有个参考标准,大家可以对号入座的看一下。
罗非鱼种苗:每亩补助120元,每亩按2000尾计算,最高补贴12000元。如果是水库养殖罗非鱼的话,每亩补助是60元,按1000尾计算每亩数量,每户最高补贴是6000元。
对虾种苗:每亩补助160元,按80000尾计算每亩数量,最高每户补贴8000元。
石斑鱼种苗:每亩补贴200元,按1000尾计算每亩数量,最高每户补贴10000元。
东风螺种苗:每平方米补贴20元,按1000粒计算每平米数量,最高每户补贴4000元。
第二,渔用柴油涨价补贴。
这是一项中央三农政策在渔业上的具体体现,2018年时候,渔用柴油涨价补贴的资金达到了728.78亿元,是全部渔业补贴资金的81.66%,几个补贴行业里资金量是最多的。不过在淡水渔业里,只有淡水捕捞渔船能够享受这一政策,一般的淡水养殖业很少能享受。
第三,渔业资源保护和转产转业财政项目。
近年来,近海水生生物资源严重退化,生态荒漠化严重,到了必须治理的时候。现在放流技术成熟,苗种供应也较为充足,在增殖放流上进行资金的照顾和安排,能让增殖效果得以明显显现,渔民的受益面增大。
第四,渔业互助保险保费补贴。
这个补贴全称是渔船全损互助保险和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最高补贴每人20万元。从2008年开始,在山东、辽宁、江苏、福建、海南和广东等重点渔区开始试点。而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则在浙江岱山进行区域试点。
第五,水产养殖机械补贴。
从2018年起,农机购置补贴开始达到40亿元规模,在规模扩大的同时,农机具购置补贴的种类也增多了,像是水产养殖常用的增氧机、投饵机、清淤机等三类水产养殖机械,首次纳入到补贴的范围。
第六,水产良种补贴。
除了对水产养殖机械加大补贴力度,水产良种补贴在一些地方也已经启动,不过目前主要针对高经济价值的淡水鱼类,具体的品种各地政策不同,需要去当地部门了解咨询。
第七,养殖基地补贴。
在山东,计划用5-8年时间,整理整改老旧鱼塘面积350万亩,新开发鱼塘面积150万亩,目标是要形成500万亩的现代渔业生产基地。
第八,渔业贷款贴息和税收优惠。
水产养殖业因为受到自然环境影响较大,所以贷款贴息范围也只是在局部地区,主要是对于灾害后生产能力下降,以及符合地方发展的新项目等。至于税收优惠,主要针对引进推广良种方面。“十一五”期间,用于培育、养殖以及科学研究与实验的进口鱼种、鱼苗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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