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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项目怎么申请,农业养殖如何立项

养殖项目怎么申请,农业养殖如何立项养殖项目怎么申请,农业养殖如何立项

农业养殖如何立项流程

新政策养猪场需要办理什么证?

1、养猪用地证明:可以到国土资源局办理,一般符合养殖用地的都是可以办理的。

2、环评手续:到环保局办理,环保部门会有人员下来考察,只要排污合格的养猪场就可以。

3、规划意见:养猪场设计好建设图纸,然后到规划局审核。

4、立案备案手续:到发改委办理,这个是最好跟村委会的一起去,否则往往都不知道在哪里。

5、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在畜牧局办理,一般防疫到位的养猪场都可以拿到手。

6、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到畜牧局办理,这个很简单,登记一下就可以了。

7、生产经营取可证:先让村委会证明,然后到畜牧局,畜牧局审核过后,直接到工商局办理。

8、野生动物训养繁殖许可证:取得生产经营取可证后,到畜牧局办理检疫证,然后到林业局办理。

新建养殖场申请流程和证件办理

1、先跟村里或土地经营者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确定养殖用地性质及其范围。再向当地政府提出养殖项目申请,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对养殖用地进行实地勘察,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同意养殖项目的批复意见和适养区证明,并发函告知当地畜牧兽医局。

2、经过县农委立项之后,向当地国土部门申请建设指标,国土部门核准后出具证明,值得注意的是,有可能需要缴纳一笔复耕保证金。

3、向当地兽医畜牧局提交畜禽养殖发展规划书,经审核后,兽医畜牧局出具符合养殖发展规划证明。

4、向环保和检疫部门申请办理环保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保证明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很重要,无证建设存在很大的风险。

5、向国土部门申请养殖用地和备案,取得备案后带上办齐全的证件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在申请流程中,最需要注意的是备案和环保证明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明,养猪场被查往往是在这项证明上存在不全或者缺失,造成养猪场日后的隐患

农村养殖立项流程

1、与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租用协议或意向协议。

1、视养殖场项目大小需向当地发改部门申请立项,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

2、在当地农业(畜牧)部门办理相关生产手续

3、在当地环境部门办理环评手续,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

4、办理相关立项手续后到当地国土部门办理设施农用地使用手续,签订或缴纳土地复垦费用。

农村养殖项目审批流程

1、流程一:向本村村委会提交土地建设养殖场的申请书。

2、流程二:去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部门备案,需要提交养殖场设计平面图,审批标准为厂房内有隔离饲养生产区,3000米内没有屠宰场、动物隔离区、农贸市场等,养殖场1公里范围内没有居民区、饮用水源、学校、医院、公路铁路等。

3、流程三:去县国土局办理厂址修建审批手续。

4、流程四:去畜牧局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证明。

5、流程五: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证明去工商部门办营业执照。

养殖项目立项的实施方案范文

先请农业规划单位做可行性研究报告;接下来向当地发改委提交立项报告;再到当地农业部门备案;到工商部门注册;然后就是租地,开始生产。

农业养殖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手续:

1、《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2、合法的野生动物来源凭证;

3、有经营的场所、有足够的资金来源;

4、有资质的技术人员和兽医师;

5、提供有关野生动物来源、种类、数量、资金、人员、技术的情况报告;

6、提供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场所、设施的报告;

7、区林业局现场勘验审核,省内一般保护野生动物报市林业局批准,其它报省林业局批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报国家林业局批准。办理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手续:

1、单位和个人的书面申请,并填写《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申请表》;

2、提供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来源、种类、数量、资金等情况的报告。

3、单位和个人的法人执照或身份证明;

4、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5、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来源证明。

6、区林业局现场勘验审核,省内一般保护野生动物报市林业局批准,其它报省林业局批准。

养殖项目立项流程

1、有适宜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

2、具备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人员和技术

3、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

申请材科:

1、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一式3份);

2、与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类、规模相适应的驯养繁殖场所使用权、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资金储备和固定资产投入、技术人员专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及饲养场地、笼舍方面相关照片;

3、开展驯养繁殖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

4、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材料,其中:(1)属人工驯养繁殖的,须提供动物输岀单位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及复印件;(2)属野外猎捕的,须提供特许猎捕证、狩猎证及复印件。(3)属进口的,须提供允许进口证明书及复印件。

5、提供与动物输岀单位的动物输出合同或协议

6、申请增加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的,须提交原有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和健康状况的说明材料及已经取得的驯养繁殖许可证复印件和相关批准文件

7、申办野生动物园驯养繁殖许可证的还须附有国家林业局批准立项文件的复印件;

许可程序

1、申请人必须向所在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剖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地县級林业行政主管剖门上报省林业厅审核没有县級林业行政主管剖门的地区,向市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市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省林业厅审核;

2、省林业厅审核后,上报国家林业局

3、规模大的驯养繁殖活动须经国家林业局或者其委托单位组织的专家评审、听证等程序:

4、审查合格的,由国家林业局向申请人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审查不合格的,由国家林业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复议或者诉讼权利

农业养殖如何立项流程图

养猪是个风险投资,一般银行不想做这方面在业务,不过你要是有一定的规模,建立有猪舍,进有猪仔,申请帮扶贷款是应该较容易,或者有东西抵押,在者有人替你担保也可以。现在银行都可以进行小规模贷款。下面详细说明一下政策的划分情况,以及办理手续,你可以根据你个人的养殖条件选择合适的政策和手续。

养猪补助政策:

国家目前对养猪的补助政策有:

对年出栏牲猪500头以上,年存栏母猪25头以上的养殖场,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化规模的养殖场立项条件,每个项目给予20万元以上不等的项目资金。2010年此类项目已上报完毕。

能繁母猪保险,每头交保费60元,其中国家补助48元/头,养殖户自己出12元/头,每头母猪的保额为1000元。

对于国家强制性免疫的疫病,如猪瘟、蓝耳病、口蹄疫等疫病的预防,国家是免费的。

国家对养猪补贴政策

2008年继续实行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由省和地方财政对养殖场投保的能繁母猪的保费给予80%的补贴。保险可以为11类重大病害所引致的能繁母猪直接死亡提供政策性理赔。

母猪保险投保条件:参保能繁母猪必须经当地畜牧兽医部门认定,并按规定免疫并佩带标识;猪龄在8月龄以上、4周岁以下;存栏量1 0头以上的可直接投保,10头以下的以行政村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单位统保。

保额:1000元/头。

保费:60元/头,其中饲养户承担12元,其余48元由政府直接补贴。

母猪保险责任:涵盖母猪饲养过程中面临的主要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包括败血症、蓝舌病、痒病、猪瘟、猪肺炎、猪丹毒、蓝耳病、流行性腹泻、猪链球菌、口蹄疫及其免疫副反应、台风、龙卷风、暴雨、雷击、地震、洪水、冰雹、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国家还将继续对生猪调出大县给予奖励,并在完善生猪生产消费监测预警体系、增加猪肉储备规模等方面扶持生猪产业健康发展。

贷款手续流程

1、个人或企业养猪贷款

办贷款证,办证条件:需有房屋或其他固定资产作为低压办证;需有成年人一名做为担保人;在与信贷员或信贷主任沟通后,报材料到中国信合上级部门报批,只要批下来了,就可以办贷款手续了。

申请报表注意这几个方面:①项目的课操作性; ②项目的市场前景; ③项目给周边地区带来的辐射效应;④政府税收等;⑤环保方面。

2、大学生创业养猪贷款

大学生创业贷款是国家政府针对大学生创业推出的一项政策,既然是国家针对大学生创业推出的政策那肯定跟直接在银行贷款不一样,创业基金是没有利息的,也无抵押。但是有年限,贷款一般5年内有效!带齐学生的证件、身份证去你户口所在地的当地政府就进行申报,等你所在的当地政府给你开出证明,你就可以去政府指定银行去贷款了。

3、养猪贷款手续流程

基本规定

(1)贷款对象: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自然人。

(2)贷款额度:授信总额度最低额度5万元,最高额度300万元。

(3)贷款期限:授信额度的有效期限最长为三年,额度项下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

(4)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和总行有关规定执行。

(5)担保方式:担保采取抵押、质押和保证方式,但是不接受单纯以第三方保证形式提供的担保。

(6)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①借款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借款人及配偶的当地常住户口或当地长期居住证明材料; ③从事生产经营的营业执照,从事许可制经营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证明; ⑤借款人配偶承诺共同还款的证明; ⑥借款人获得质押、抵押贷款额度所需的质押权利凭证、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⑦建设银行二级分行以上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

农业养殖如何立项流程图片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

(1)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2)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3)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2)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3)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4)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并且在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

(5)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在5米以上或者有隔离设施。

禽类饲养场、养殖小区内的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并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孵化间的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

(1)场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

(2)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

(3)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适宜材料,以便清洗消毒;

(4)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或者有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

(5)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6)有相对独立地引入动物隔离舍和患病动物隔离舍。

工作人员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者乡村兽医。患有相关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动物饲养工作。

档案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按规定建立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等制度及养殖档案。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申领《动物防疫合格证》应提交书面材料

1 、《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

2、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经营场所污水、污物排放管道布局走向说明图;3、设施设备清单;

4、土地使用证明 ;

5、管理制度文本(有关防疫制度、设备设施和执行无菌操作制度、操作人员及环境场所消毒制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病死动物、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制度等有关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管理制度的文本材料);

6、人员情况(企业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务、职称、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书面材料及健康证明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申请单位技术人员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职称、执业经验等证明材料)。

养殖场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应当到环保和工商部门办理相关证件后方能进行生产经营。

延伸阅读:新养殖场申请环评操作程序

在进行养殖之前我们需要选定养养殖场的场址,而在选定养殖地址之后并不能马上建设,而是要走一道程序,这道程序我们称为养殖场申请环评操作程序,通过这道流程后才能开始养殖场的建设,具体的流程与操作方法列举如下:

申请条件

1、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者村镇建设规划,符合环境功能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2、符合国家农业政策;

3、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4、排放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5、重点污染物符合问题控制的要求;

6、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项目

1、项目环保审批的申请报告;

2、发改或经信部门出具的立项备案证明;

3、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环境技术中心对项目出具的评估意见;

5、基建项目需提供规划许可证、红线图;

6、涉及水土保持的,出具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农田保护区的项目,出具农业、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出具渔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出具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7、环保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

1、项目环保审批的申请报告;

2、发改或经信部门出具的立项备案证明;

3、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4、环境技术中心对项目出具的评估意见;

5、基建项目需提供规划许可、红线图;

6、涉及水土保持的,出具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农田保护区的项目,出具农业、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出具渔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出具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7、环保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项目

1、项目环保审批的申请报告;

2、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三份);

3、发改或经信部门出具的立项备案证明;

4、基建项目需提供规划许可、红线图;

5、环境技术中心对项目出具的评估意见(需公众参与的项目);

6、涉及水土保持的,出具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农田保护区的项目,出具农业、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出具渔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出具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办理程序

1、申请单位(个人)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到县环保局环审股提交申请材料;

2、对项目进行材料审核、现场核查;

3、经环保局专题审批会,对项目作出审批或审查意见。

办理时限

(一)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由其或补齐后再受理;(二)申请材料齐全的:

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自受理之日起60日;

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自受理之日起30日;

3、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自受理之日起15日。(资料来源:兽医全在线)

农业养殖如何立项流程视频

国科发资〔2021〕1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坚持“四个面向”总要求,积极探索“揭榜挂帅”等科技管理改革举措,全面提升科研投入绩效。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和组织管理相关要求,现将“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 项目组织实施应整合优势创新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过程分为预申报、正式申报两个环节,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填写预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预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预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

专业机构受理预申报书并组织首轮评审。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对于非定向申报的单个指南方向,若申报团队数量不多于拟支持的项目数量,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择期重新研究发布指南。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填写正式申报书。对于通过首轮评审和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请,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专业机构受理正式申报书并组织答辩评审。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支持1~2项的指南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项,如答辩评审结果前两位的申报项目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关键节点考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1.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推荐单位名单在国科管系统上公开发布。

申报资格要求

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4.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1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6.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7.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8. 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项目管理改革举措

关于“揭榜挂帅”项目。为切实提升科研投入绩效、强化重大创新成果的“实战性”,“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聚焦国家战略亟需、应用导向鲜明、最终用户明确的攻关任务,设立“揭榜挂帅”项目。突出最终用户作用,实施签订“军令状”“里程碑”考核等管理方式。对揭榜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对揭榜团队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鼓励有信心、有能力组织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的优势团队积极申报。明确榜单任务资助额度,简化预算编制,经费管理探索实行“负面清单”。

关于青年科学家项目。为给青年科研人员创造更多机会组织实施国家目标导向的重大研发任务,重点研发计划在更大范围内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根据领域和专项特点,采取专设青年科学家项目或项目下专设青年科学家课题等多种方式。青年科学家项目不下设课题,原则上不再组织预算评估,鼓励青年科学家大胆探索更具创新性和颠覆性的新方法、新路径,更好服务于专项总体目标的实现。

关于部省联动。部分专项任务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区域产业发展重大需求,采取部省联动方式实施,由部门和地方共同凝练需求、联合投入、协同管理,地方出台专门政策承接项目成果,在项目组织实施中一体化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出和落地转化。

关于技术就绪度(TRL)管理。除“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重点专项等基础研究任务外,其他专项中技术体系清晰、定量考核指标明确的相关任务方向,“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探索实行技术就绪度管理。相关申报指南中将明确技术就绪度要求,并在后续的评审立项、考核评估中纳入技术就绪度指标,科学设定里程碑考核节点,严格把控项目实施进展和风险,确保成果高质量产出。其他技术开发类项目鼓励积极开展探索。

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专业机构可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1年6月4日8:00至7月8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 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7月15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4. 业务咨询电话:

(1)“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087

(2)“农业生物种质资源挖掘与创新利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087

(3)“北方干旱半干旱与南方红黄壤等中低产田能力提升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9375

(4)“黑土地保护与利用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074

(5)“农业面源、重金属污染防控和绿色投入品研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9368

(6)“重大病虫害防控综合技术研发与示范”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9380

(7)“畜禽新品种培育与现代牧场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497

(8)“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9199381

(9)“林业种质资源培育与质量提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076

(10)“工厂化农业关键技术与智能农机装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11832

(11)“食品制造与农产品物流科技支撑”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10207

(12)“乡村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598200

养殖企业立项需要什么手续

需要办理证件如下:

1、养殖用地证明。可以到国土资源局办理,一般符合养殖用地的都是可以办理的。

2、环评手续。到环保局办理,环保部门会有人员下来考察,只要排污合格的养殖场就可以。

3、规划意见。养殖场设计好建设图纸,然后到规划局审核。

4、立案备案手续。到发改委办理,这个是最好跟村委会的一起去,否则往往都不知道在哪里。

5、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在畜牧局办理,一般防疫到位的养殖场都可以拿到手。

6、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到畜牧局办理,这个很简单,登记一下就可以了。

7、生产经营许可证。先让村委会证明,然后到畜牧局,畜牧局审核过后,直接到工商局办理

新建养殖场申请流程和证件办理

1、先跟村里或土地经营者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确定养殖用地性质及其范围。再向当地政府提出养殖项目申请,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对养殖用地进行实地勘察,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同意养殖项目的批复意见和适养区证明,并发函告知当地畜牧兽医局。

2、经过县农委立项之后,向当地国土部门申请建设指标,国土部门核准后出具证明,值得注意的是,有可能需要缴纳一笔复耕保证金。

3、向当地兽医畜牧局提交畜禽养殖发展规划书,经审核后,兽医畜牧局出具符合养殖发展规划证明。

4、向环保和检疫部门申请办理环保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保证明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很重要,无证建设存在很大的风险。

5、向国土部门申请养殖用地和备案,取得备案后带上办齐全的证件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在申请流程中,最需要注意的是备案和环保证明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明,养猪场被查往往是在这项证明上存在不全或者缺失,造成养猪场日后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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