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产品养殖资质证书,水产品养殖证书
海水养殖需要办哪些证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域、滩涂养殖管理,规范水产养殖生产行为,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保障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水域、滩涂包括全民所有水域、滩涂和集体所有水域、滩涂。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渔业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对水域滩涂的养殖规划,确定可以用于养殖业的水域、滩涂。
第四条 国家对养殖水域、滩涂实行养殖证制度。
凡利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养殖证分全民所有水域滩涂养殖证和集体所有水域滩涂养殖证两类,由农业部统一印制。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发放管理工作,上一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协调。
跨界养殖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发放工作,由毗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商解决,上一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协调。
第六条 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㈠养殖申请表;
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单位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㈠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来源证明材料;
㈡养殖技术条件说明;
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使用集体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有效的水域、滩涂承包经营合同。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会同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踏勘,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水域、滩涂养殖使用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当地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和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填写审批表,报请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核发养殖证。
对不符合当地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及本办法有关规定或依法不予批准的申请,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前款规定期限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核发养殖证时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遵循下列优先顺序:
㈠因当地渔业产业结构调整需转产从事养殖业的渔业生产者;
㈡因当地养殖规划调整需另行安排养殖场所的当地渔业生产者;
㈢养殖水域、滩涂毗邻村、乡(镇)的传统养殖渔民;
㈣养殖水域、滩涂毗邻农业集体经济组织;
㈤应用高新技术或具有养殖专业技术特长的单位和个人;
㈥规模化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在合理安排当地养殖生产者后,具有开发潜力的水域、滩涂以及按照前款难以确定使用申请人的养殖水域、滩涂,可以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使用人。招标方案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 本办法实施前,对已用于水产养殖的水域、滩涂;
㈠符合当地养殖规划和本办法有关规定、使用界限清楚的水域、滩涂,无证使用者应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养殖证,经审核后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发给养殖证;已持证的使用者,应在三个月内按本办法规定申请换证。
㈡不符合当地养殖规划和本办法有关规定的水域、滩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登记,无证使用者应当签订拆迁保证书,限期拆除养殖设施;持证使用者,当地政府应妥善安排,酌情补偿。
第十一条 养殖证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 持证单位和个人基本情况;
(2)发包方情况(限集体所有水域、滩涂);
(3)地进概位用平面界至图;
(4)养殖水域、滩涂面积及范围(方位坐标);
(5)养殖类型、养殖方式、品种及密度;
(6)养殖证有效期限;
(7)年审记录;
(8)养殖证编号。
第十二条 养殖证的有效期限依据养殖区域的生态环境、养殖方式。投资风险、收益用综合使用等因素,分为:
(一)浅海养殖最高使用期限10年;
(二)滩涂养殖最高使用期限15年;
(三)深海养殖最高使用期限20年;
(四)海水池塘最高使用期限5年;
(五)湖泊养殖最高使用期限10年;
(六)水库养殖最高使用期限8年;
(七)淡水池塘养殖最高使用期限10年;
(八)河沟养殖最高使用期限5年;
(九)临时养殖证使用期限1年。
第十三条 养殖生产者应严格按照养殖证所规定的品种。养殖方式等进行养殖生产,如有变动,需提前一个月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四条 养殖证使用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六十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并有优先获得该水域、滩涂的权利。
第十五条 使用集体所有的水域、滩涂进行养殖生产的,可以由使用者依照本办法第六条原规定单独申领养殖证,不便于单独申领的,可以由合法拥有该水域、滩涂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统一领养殖证。
第十六条 养殖证实行年审制度,未按规定进行年审的养殖证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 合法取得养殖证的养殖生产者受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十八条 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按养殖证的有关规定,合理利用水域、滩涂资源,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用药,不得造水域环境污染。
第十九条 严重违反养殖生产有关规定的,发证机关可以吊销养殖证,终止其进行水产养殖生产的权利。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农业部渔业局负责解释。
海水养殖需要办哪些证呢
分析如下:
1、买人工海盐来调制,比如红十字、红海等进口品牌。国产的海盐在质量的稳定性上比较差,在不差钱的时候,建议不要采用。海鲜市场用来暂养的“海水晶”,是不能用的喔,那个因为杂质,微量元素等原因,并不适合长期饲养海水鱼;
2、调制海盐所用的淡水,可以采用太阳下暴晒过的自来水,或者纯净水,都非常不错;
3、人工海盐和淡水的比例,可以采有海盐包装的说明。一般来说,一升淡水中,需要加入30-35克海盐;轻轻搅拌后,打气增氧,一二个小时后,就往往可以使用了。
海水养殖需要办哪些证书
养殖珊瑚需要按规定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繁育驯养许可证》和《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这两个证件办理方法和步骤如下:(1)需要出具相关的资格证明,要证明你有这个知识、水平去繁育经营珊瑚。比如中国渔业协会海洋观赏生物分会出具的珊瑚繁育培训结业证书,证明你参加过专业的培训,有知识水平能做好珊瑚繁育。
(2)需要证明你具备一定的场地、设施,具备保证珊瑚的生存条件。
(3)带着上述证件、证书和证明材料就可以办理双证。
搞水产养殖要办养殖证吗
以下是养殖需要的证件:
1、土地手续
需要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签订用地协议需要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
2、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手续)
从选址到最终养殖场生产运行整个流程都需要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环评手续需要到环保局办理。
3、排污许可证
在依法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畜禽养殖场必须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并且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根据《动物防疫法》规定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养殖证
《养殖证》是国家要求海域水产养殖和内陆水域养殖户需要办理的一种证件。
6、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需要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比如养孔雀、野猪等野生动物的都需要办理这个。
水产养殖场需要办什么证件
1. 营业执照、健康证、税务登记证。
2. 办好有关从业人员的健康证。
3. 如有从业人员雇用的要办好雇用手续,写好雇用合同。
4. 凭以上手续的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登记(通常说的办营业执照)。
5. 凭营业执照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水产品养殖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没有这种类型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类型是根据组织形式来确定的,例如个体工商户,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等等,淡水鱼是一种商品或者物种,经营范围要说明养殖还是销售,这是完全不同的,如果是销售,那么直接写上水产品销售,如果是养殖或者捕鱼,则要办理相关许可证(水产养殖业捕捞许可证),根据所捕鱼种类不同,还有就是特许专项的,需要不同的渔业捕捞许可证,例如长江刀鲚。因为类目众多,无法一一说明许可证办理情况,下面重点介绍下营业执照的办理,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手续说明
海水养殖需要办哪些证件
需要按规定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繁育驯养许可证》和《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目前各个地区的法规细则不尽相同,以当地法规为准。
首先呢,有些地区需要出具相关的资格证明,要证明你有这个知识、水平去繁育经营珊瑚。
比如中国渔业协会海洋观赏生物分会出具的珊瑚繁育培训结业证书,证明你参加过专业的培训,有知识水平能做好珊瑚繁育。
其次,除了知识,你也需具备一定的场地、设施,保证珊瑚的生存条件。
这些都具备的话,就可以办理双证。
当然,最终仍以当地的法规细则为准,大家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海水养殖许可证
申办养殖证程序
1.向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肥西县是畜牧水产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养殖证申请表;②公民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③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水域滩涂承包合同、“水域、滩涂界至图”、村及乡镇证明等(具体事项可向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2.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符合规定的,将申请在水域、滩涂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日;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水产养殖证办理条件
农村养殖场要办哪些手续?
01土地的手续
养殖场用地需要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签订用地协议,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养殖场的选址还需通过规划局的审批。
02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手续)
养殖项目属于易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从选址到最终养殖场生产运行整个流程都需要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需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评手续也是后期申请工商、税务、动检等证件审批时必须的材料。环评手续需到环保局办理。
03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在建设养殖场时一定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看。
04养殖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养殖证》是国家要求海域水产养殖和内陆水域养殖户需要办理的证件;而对于驯养繁殖可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时,一定要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05办理工商登记、办好备案手续
证件齐全后养殖户需要去工商局申请工商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取得营业执照后需要到畜牧局办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
农村办养殖场申请流程
1.养殖用地是由国土部门提前统一规划的,新建养殖场绝对不允许占用基本农田,尽量占用劣地和荒地。
2.需要办理养殖项目个人申请,先经村镇同意后,到畜牧部门办理养殖备案手续。
3.携带个人养殖申请、村镇证明、养殖备案手续到当地国土所申请办理养殖用地备案手续。
4.国土所进行现场测量,出具地类、规划等证明,签订土地复耕协议,报国土局审查备案。
5.如果养殖用地建设了永久性建筑,则还需要办理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然后还要缴纳一定的使用费和造地费。
养殖用地新政策
01国土资源部最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
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
由此可见,现在养殖用地的审批越来越严格。
02另外,养殖用地还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不能破坏种植条件,不能破坏耕地的耕作层;
不能在农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建在非保护农田上;
禁养区内不能建设养殖场。必须远离河流、饮用水源和村庄等;
必须达到环评设计要求,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办理海水养殖证需要什么
1、采砂证区分采河砂、海砂;河砂是内河淡水河流域内的砂,海砂是指海边海水区域内的砂;
2、除采砂证外,还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在当地工商管理局办理;税务登记,在当地税务局办理;
3、办理采砂证必须公关,而且还必须有非常过硬的关系,否则不可能办到。公关的费用与采砂规模及利益的大小有关。
4、水行政主管部门就是当地水利局(或水务局),由于河道管理按流域分级由国家水利部、省水利厅、市、县(区)水利局(水务局)管理,如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等大江大河由水利部管理(或委托流域管理机构管理);
5、各地的采砂审批流各均不相同,有的分地段、区域公开招标或拍卖;有的是申请、审批,具体流程必须到当地政务中心的水利(水务)窗口咨询了解。但可以说很复杂,涉及的部门较多,一般需要以下部门签署书面意见同意:
①河道管理部门意见②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③交通运输部门意见④渔业管理部门意见⑤国土部门意见⑥当地政府意见⑦海事部门意见⑧航道部门
养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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