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濒危动物,中国濒危动物
养殖濒危动物要什么证件
前提条件是经营者必须持有渔政部门批准颁发的《水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驯养证》复印件、经营利用需要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运输证》等相关证件,向经营所在地的渔政部门提出申请之后,才能销售娃娃鱼。
如果食用的娃娃鱼真是野生的,那根据刑法规定,知道或应当知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食用或其他目的而非法购买的,属非法收购行为
野生动物养殖证好办吗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事前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检查所要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具备的条件:1、有适宜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2、具备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人员和技术;3、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具备了上述条件,向当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 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向所在地县级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材料,并填写《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提交材料:1、书面申请书;2、申请表(一式两份);3、兽医技术证明(兽医身份证、技术证书影印件);4、可行性报告(包括技术、种源、场地、饲料等)。县级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书面申请,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审核程序:当地林业部门对外办公室受理→林政科核查、林业局意见→市林业主管部门意见→省林业厅或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站审核发证。审批权限:凡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林业部审批;凡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批准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许可证》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由林业部统一印制。申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1、审核内容:驯养的种类、场所、资金、技术、饲料来源等。2、审核依据:林业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3、审核程序:当地林业部门对外办公室受理→林政科核查、林业局加具意见→市林业主管部门加具意见→省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站审核发证。4、提交材料:(1)书面申请书;(2)申请表(一式两份);(3)兽医技术证明(兽医身份证、技术证书影印件);(4)可行性报告(包括技术、种源、场地、饲料等)。5、审核时限:十五个工作日。
养殖野生动物需要办理什么证
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证申请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书(村社、乡镇或街道签字盖章);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种源来源证明,包括引种协议书或意向书、有效批准文件、进出口证明书、收容救护处理文书等;
4、证明其对驯养繁殖固定场所具有相应使用权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6、驯养繁殖所需资金来源证明;
7、饲养人员技术能力证明;
8、兽医资格证复印件;
9、野生动物饲料来源说明材料;
10、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规划(54种名录以外的物种);
保护动物养殖证
动物饲养场所(养殖小区)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
1、选址、布局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
2、畜禽舍得的设计、建筑符合动物防疫要求,采光、通风和污物污水排放设施齐全,生产区清洁道和污染道分设。
3、有患病动物隔离圈舍和病死动物,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4、有专职的防治人员。
5、出入口设有隔离和消毒设施、设备。
6、饲养、防疫、诊疗等人员无人畜共患病。
7、防疫制度健全。
种公畜站和胚胎生产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
1、选址、布局、设计、建筑、设施、设备、用具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2、种用动物饲养区、采料区或者采胚区与生活区分开,有引进动物、病畜隔离场所。
3、有专职的防治人员。
4、种用动物应当取得健康证明。
5、有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6、直接接触繁育动物、料区或者胚胎生产的工作人员无人畜共患病。
7、防疫制度健全。
孵化厂应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
1、选址、布局、设计、建筑符合动物防疫要求,孵化车间的应当单间,不可交叉或者回流;
2、孵化厂与外界有隔离屏障,并保持一定距离;
3、孵化设施、设备和专用工具,用具等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4、有种蛋熏蒸消毒设施;
5、有病雏、死雏、蛋壳、废弃蛋等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6、有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7、防疫制度健全。
屠宰场、肉类联合加工厂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
1、选址、布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
2、设计、建筑符合动物防疫要求,采光、通风和污物污水排放设施齐全;
3、设有检验室;
4、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宜的待宰间、急宰间和患病动物的隔离间;
5、有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和污物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6、动物、动物产品运载工具和容器符合动物防疫要求,并有消毒设施设备;
7、有符合防疫要求的屠宰设备和屠宰工具、用具;
8、屠宰技术工人和肉品检验人员无人畜共患病和其他可能污染动物产品的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9、防疫制度健全。
动物储运、中转、交易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
1、选址、布局、设计、建筑、设施设备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2、有患病动物隔离间和污水、污物、粪便处理设施;
3、无害化处理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4、防疫制度健全。
动物产品经营加工储藏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要求
1、选址、布局、设计、建筑、设备、工具、用具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2、有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3、有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4、有采购动物产品检验情况登记等健全的动物防疫制度;
5、直接从事经营加工销售人员无人畜共患病和其他可传染性动物产品的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原毛、生皮、骨、角加工场所所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
1、选址、布局、设计、建筑、设施、设备、用具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2、有固定的原来贮藏场地;
3、有污水污物处理设施;
4、有消毒设施设备;
5、防疫制度健全。
各类动物隔离饲养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
1、选址、布局、设计、建筑、设施、设备、用具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2、必须远离动物生产、屠宰、经营、动物产品加工经营场所;
3、隔离场的出入口有消毒设施设备;
4、有隔离动物的排泄物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5、饲养、诊疗人员无人畜共患病;
6、防疫制度健全。
动物诊疗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
1、选址、布局、设计、建筑、设施
设备、用具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2、必须远离动物生产、屠宰、经营、动物产品加工经营场所;
3、有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消毒设施设备;
4、诊疗人员无人畜共患病;
5、防疫制度健全。
动物源性致病微生物保存使用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
1、选址、布局、设计、建筑、设施、设备、用具符合防疫要求;
2、具体实验动物、病料、废弃的产品,污水污物的空气处理设施,符合特殊要求;
3、有动物源性致病微生物保存使用专业知识人员;
4、有动物源性致病微生物保存使用管理制度;
5、实验室污染区和清洗区严格分开;
6、有无菌操作设备,并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7、对操作人员等有严格的消毒制度;
8、有独立设置的实验动物强度接种饲养场所;
9、防疫制度健全。
养殖保护动物需要办什么证
大鲵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养殖需要办理《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销售需要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申办部门主要是省及水产局或者渔政处。采取逐级审批的模式,各省办理证件的职能部门可能稍有不同,详细情况可咨询当地渔政局或者水产办公室,一般挂靠在农业部门
养殖濒危动物要什么证件才能办
1首先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需符合以下条件:
1.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2. 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3. 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注意: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按规定建立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及养殖档案。
办理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才可以凭此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还要向当地环保局申请环评手续。
适用于综合性动物园(水族馆)、专类性动物园、野生动物园、城市公园的动物展区、珍稀濒危动物饲养繁殖研究场所。
从事城市动物园(以下简称动物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动物保护必须遵守本规定。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动物园管理工作。
2、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园管理工作。
3、城市人民政府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城市的动物园管理工作。
4、动物园管理机构负责动物园的日常管理及动物保护工作。
5、 国家鼓励动物园积极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科学研究和移地保护工作。
动物园的规划和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园林和绿化规划,并进行统筹安排,协调发展。
需要新建动物园的,应当对建设地点、资金、动物资源和技术条件、管理人员配备等,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可行性报告和计划任务书,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应当征得城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动物园的规划设计应当坚持环境优美、适于动物栖息、生长和展示、保证安全、方便游人的原则,遵照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设计的有关标准规范。
动物园规划设计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全园总体布局规划;
(二)饲养动物种类、数量,展览分区方案,分期引进计划;
(三)展览方式、路线规划,动物笼舍和展馆设计,游览区及设施规划设计;
(四)动物医疗、隔离和动物园管理设施;
(五)绿化规划设计,绿地和水面面积不应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六)基础设施规划设计;
(七)商业、服务设施规划设计;
(八)人员配置规划,建设资金概算及建设进度计划等;
(九)建成后维护管理资金估算。
动物笼舍和展馆设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动物生活习性要求;
(二)方便游览观赏;
(三)保证动物、游人和饲养人员的安全;
(四)饲养人员管理操作方便;
(五)规定的设计规定。
动物园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需要捕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在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前,须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需要申请捕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在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前,须经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一)未取得规划设计、施工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承担动物园规划设计或施工的;
(二)没有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动物园建设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动物园规划设计方案的;
(四)擅自侵占动物园及其规划用地的。
开动物园是一个比较麻烦的事情,需要很多手续。
野生动物养殖许可证好办吗
不好办
1、先跟村里或土地经营者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确定养殖用地性质及其范围。再向当地政府提出养殖项目申请,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对养殖用地进行实地勘察,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同意养殖项目的批复意见和适养区证明,并发函告知当地畜牧兽医局。
2、经过县农委立项之后,向当地国土部门申请建设指标,国土部门核准后出具证明,值得注意的是,有可能需要缴纳一笔复耕保证金。
3、向当地兽医畜牧局提交畜禽养殖发展规划书,经审核后,兽医畜牧局出具符合养殖发展规划证明。
4、向环保和检疫部门申请办理环保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保证明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很重要,无证建设存在很大的风险。
5、向国土部门申请养殖用地和备案,取得备案后带上办齐全的证件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濒危动物养殖许可证
申请非濒危物种证明需提交以下材料(提交材料一式两份):
1、 申请报告(书面向广东省林业局提出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申请,写明进出口国家或地区、物种、数量、来源、用途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申请表(凡申办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应提交申请表。表内相关内容,须逐项如实填写,不得漏项,材料需打印)。
3、 进出口合同或协议。
4、 来源证明。申请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应提交产地省级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来源证明,本省的应提交产地市、县级野生动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来源证明。申请进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必须提交对方(出口国)管理机构或者主管部门出具的出口(再出口)许可证、产地证明书或其它能够表明对方主管部门同意其出(再出)口的证明材料。按规定属于个人或家庭的财产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或提交购物发票。
5、 海关证明材料。
6、 中成药成份表和外包装说明材料。审核程序1、 申请者按要求填写好《申请表》并带上述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到省保护办受理处,审查材料齐全后,开立回执。2、 省保护办主办人员初审材料合格后,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办负责人复核,经局分管局长审核后发出《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审核请示》报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濒管办批准。3、 申请者凭回执领取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濒管办的批件到批件指定的办事处核发允许进出口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证明书。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作出同意的,报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审批;作出不同意的,由省保护办书面答复。
养殖濒危动物要什么证件呢
人工养殖海马需要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可以到县级以上的林业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七条:国家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许可证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三十条: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驯养繁殖许可证。以生产经营为主要目的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凭驯养繁殖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林业部关于核准部分濒危野生动物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通知。具体省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实施办法。
畜牧养殖
畜牧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