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化工环保风暴,环保风暴养殖场
养殖场环境保护
养殖地点的选址一定要合理,尽量的远离人们居住的地方,远离人们所需的生活用水,还有就是被划入禁养区的地方也是不能建养殖场的。
养殖场要有相应的环保除污的设施设备,我国有关法规规定,从事畜禽养殖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处理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并依法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环保污染的处理排放要达到国家的相关标准。
养殖场的手续一定办理齐全,没有拿到相关手续的最后只会被关门,而在农村有一个很好的优势,就是养殖场达到一定的规模,符合一定的条件,是有政府的补贴的,或者享受无息贷款。
以上就是养殖环保的基本要求,想要开办养殖场的朋友一定要注意了。
养殖场环境保护论文参考文献
我查阅了下中文期刊在线,主要栏目设置是畜牧养殖类的,可以看:农业科学类杂志和畜牧类杂志,举例:《黑龙江畜牧兽医》、《中国畜牧》、《北方牧业》、《湖北农业科学.》、《山东畜牧兽医》等。
这些杂志的官网都是有电子版的论文的。可以下载查看。
养殖场环境保护案例
有一村民在承包地里栽了桃树,几年桃树长大了,该村民又买来知了种种到地里,现在桃子年年丰收,知了猴年年夏天有收入,每只至少卖5毛钱,实现了种养结合双收入。
养殖场环境保护税
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所谓“耕地”是指种植农业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其中,园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
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也视同占用耕地,必须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
占用己开发从事种植、养殖的滩涂、草场、水面和林地等从事非农业建设,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着有利于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平衡的原则,结合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税。所以,根据以上依据来说,是必须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
养殖场环境保护税的计算公式
废气排放量(标立方米)的换算: 换算的过程就是把废气的单位从吨/年,换算为立方米/年。
只要用废弃的重量除以其密度即可。
但是不同种类的废气,其密度是不一样的,所以要先对排出的废气取样,测出其密度,然后即可换算为立方米/年。
养殖场环境保护税怎么收
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免征环境保护税。
养殖场环境保护职责
关于畜禽养殖管理规定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是现行针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专项法律法规,适用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污染防治。现行法律法规尚未专门对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作出明确规定。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具体规模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备案。
关于部门管理职责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协调、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条例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关于排放要求
现阶段,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对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进行查处时,应根据污染的具体情形,选择法律适用条款。如《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第八十三条,《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等。
养殖场环境保护税 公益诉讼
禁养一般是对环境有污染的,一旦进入禁养范围内原则上是要补偿,《畜牧养殖条例》当中给予实际规定的。一旦落到实践中,可能没有依据、没有范本说明养殖场到底怎么拆迁、怎么补偿。
实践中就应该按照一般的生产经营补偿,但是在计算内部附属设施和所带来利润差别的时候就是五花八门的。我们曾经做过浙江杭州地区一个大型的养猪场的案件,补偿是按照每头猪250块。大家都很清楚,养殖是不断循环的,如果拆迁导致养殖场两年不能建成,那么应不应该按照养殖批次计算利润损失呢?我记得温州有一个大型的养殖基地是这么做的,辽宁营口我们也做过一个养鸡场的孵化基地也是这么说的:“拆迁会导致我的养鸡场两年不能恢复经营生产,而且我每年养殖家禽大约是3-4个批次,每一个批次的损失额度是固定的。”这样的补偿是比较合理的。
这主要是停产损失的问题,其他的按照一般生产经营性的土地、厂房、附属设施、装修和一些简单的机器设备,该按照重置价的按重置价走,能搬迁就应该按照搬迁费走,这跟一般经营性是可以互相参考的。只是养殖类的停产损失的补偿跟一般经营性是不一样的。
养殖场环境保护情况怎么填写
只要是大规模的养殖都会出现污染的吧。
粪便,水质,空气,都会形成不同程度的污染。比如养殖业废水属于富含大量病原体的高浓度有机废水,直接排放进入水体或存放地点不合适,受雨水冲洗进入水体,将可能造成地表水或地下水水质的严重恶化。由于畜禽粪尿的淋溶性很强,粪尿中的氮、磷及水溶性有机物等淋溶量很大,如不妥善处理,就会通过地表径流和渗滤进入地下水层污染地下水。大量有机物质进入水体后,有机物的分解将大量消耗水中的溶解氧,使水体发臭;当水体中的溶解氧大幅度下降后,大量有机物质可在厌氧条件下继续分解,分解中将会产生甲烷、硫化氢等有毒气体,导致水生生物大量死亡;废水中的大量悬浮物可使水体浑浊,降低水中藻类的光合作用,限制水生生物的正常活动,使对有机物污染敏感的水生生物逐渐死亡,从而进一步加剧水体底部缺氧,使水体同化能力降低;氮、磷可使水体富营养化,富营养化的结果会使水体中硝酸盐和亚硝酸盐浓度过高,人畜若长期饮用会引起中毒,而一些有毒藻类的生长与大量繁殖会排放大量毒素于水体中,导致水生动物的大量死亡,从而严重地破坏了水体生态平衡;粪尿中的一些病菌、病毒等随水流动可能导致某些流行病的传播等。
养殖场环境保护承诺书
畜牧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的重要产业,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之一,可以为农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也是农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门路。近年来,随着畜牧业的发展,规模化养殖用地逐渐成为发展的瓶颈。因此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就曾联合出台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有关用地政策。那么关于养殖用地政策你又知道多少呢?
申请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用地应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2008年1月1日以后申请新建或扩建的。
2.实行封闭管理,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常年存栏生猪300头以上,肉牛100头以上,家禽10000羽以上。
3.选址与设计合理,配套设施(含环境设施)完善,防疫严格,管理规范,并实现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生产。
4.兴办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需到畜禽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规模化养殖场的批准文件。
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扶持政策
1.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上述组织或个人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3.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重新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以上政策,首先各地要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细化有关规定,积极为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做好服务。其次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畜牧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合作,及时研究规模化畜禽养殖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相应政策和措施,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健康发展。最后,各地在贯彻落实本通知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
生态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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