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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设施水产养殖,水产养殖设施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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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设施水产养殖管理办法

设施农业用地是指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设施农业用地是指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4〕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加工、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农业局:

合理界定设施农用地范围

根据现代农业生产特点,从有利于支持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粮食生产发展、规范用地管理出发,将设施农用地具体划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

(一)进一步明确生产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

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和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单层,小于15平方米)用地等。。

现代化水产养殖

丰尚是一家以饲料机械、养殖机械、仓储机械、粮油加工机械、食品机械为主营业务,致力于提供从“田间”到“餐桌”农牧装备全产业链系统解决方案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农牧装备制造集团企业。丰尚为饲料制造向更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支持,在整个价值链中推进可持续发展。

在互联网时代,传统制造业面临严峻挑战,加快转型升级,创新征战全球新思路成为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丰尚积极响应“中国制造2025”“工业4.0”“一带一路”倡议等,坚持科技引领发展,创新驱动转型,以实干铸就未来。

1、瞄准世界领先,加大技术投入。技术领先才能让“中国智造”真正打入国际核心竞争圈。丰尚坚持每年将不少于主营收入的5%用于研发技术领先、高性价比的产品/工程。近年来,由丰尚欧洲、美洲研究院研发推出的粉碎机、制粒机等10项新产品、环保节能型饲料加工装备关键技术等9项核心技术以及15/25/35/50t齿轮式颗粒机、烘干机、真空喷涂机等新产品国际领先,9300余台粉碎机、5800余台混合机、3900余台制粒机、1300余台膨化机在全球超过140个国家出口,以技术引领饲料行业可持续发展。

2、深化产学研合作,巩固科研成果。丰尚是行业内唯一一家饲料机械研究基地,具有国内同行业最高的科研技术水平。依托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饲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平台,丰尚积极与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农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江南大学、河南工业大学、武汉轻工大学、美国堪萨斯州立大学等20多个国家、近30所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形成高新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快速通道,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发展至今,丰尚已在全球建立1个海外生产基地,4个研发中心,5个合资企业,在140多个国家及地区建立了超过8800座工程。

3、借智提升自我,增强研发能力。丰尚在技术研发上追求“丰尚产品、全球设计”,构建了亚、欧、美三位一体的研发平台;强势邀请全球“最强大脑”加入丰尚,各类研发、工艺设计人员近600人,占员工总数的20%。来自美国、德国、丹麦等国家的近百位世界顶级研发专家集聚在丰尚研究院,与本土丰尚人珠联璧合,持续提升研发核心驱动力。截止目前,丰尚累计申请各类专利1000多项,其中发明专利62项,国际专利10项。

4、唱响民族品牌,引领行业发展。积极主持并参与国内、国际饲料机械标准的制定,在世界的舞台运用标准化手段引领行业的发展,成为行业的“领跑者”。近年来,共主持和参与起草了国家标准8项、行业标准50余项(国际标准正在制定中)。

水产养殖设施包括哪些

(一)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

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和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单层,小于15平方米)用地等。

(二)附属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的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

2、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

3、设施农业生产中所必需的设备、原料、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场所用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场内道路等用地。

(三)配套设施用地。配套设施用地是指由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包括: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用地。

现代设施水产养殖管理办法解读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设施农用地可以划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

(一)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

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和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单层,小于15平方米)用地等。

(二)附属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的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

2、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

3、设施农业生产中所必需的设备、原料、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场所用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场内道路等用地。

附属设施用地规模不得超过标准,其中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5亩;水产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

(三)配套设施用地是指由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包括: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用地。

配套设施用地规模需要严格控制。南方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种植面积500亩、北方1000亩以内的,配套设施用地控制在3亩以内;超过上述种植面积规模的,配套设施用地可适当扩大,但最多不得超过10亩。

(四)规范设施农用地类型。对于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以及由于农业规模经营必须兴建的配套设施,包括蔬菜种植、烟草种植和茶园、橡胶园等农作物种植园的看护类管理房用地(单层、占地小于15平方米),临时性烤烟、炒茶、果蔬预冷、葡萄晾干等农产品晾晒、临时存储、分拣包装等初加工设施用地(原则上占地不得超过400平方米),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实行县级备案。

(五)农业设施建设要合理选址。要依据农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积极引导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粮食生产发展。设施建设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避免滥占优质耕地,同时通过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等工程技术等措施,尽量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

对于平原地区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涉及的配套设施建设,选址确实难以安排在其他地类上、无法避开基本农田的,经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部门组织论证确需占用的,可占用基本农田。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按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原则和有关要求予以补划。各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工厂化作物栽培等设施建设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六)鼓励集中兴建公用设施。县级农业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引导和鼓励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在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粮食生产发展过程中,相互联合或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兴建粮食仓储烘干、晾晒场、农机库棚等设施,提高农业设施使用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七)改进设施农用地监督管理。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不同类型设施农用地的规划安排、选址要求、使用周期,以及结束使用后恢复原状的保障措施。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设立标示牌,标明设施农用地用途、面积、责任人和备案序号,接受公众监督。设施农用地的管理信息纳入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和土地督察,防止擅自将设施农用地“非农化”。

符合上述标准和要求的用地属于设施农用地,其农业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属于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不作为新增建设用地管理,但生产结束后,经营者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占用耕地的应复垦为耕地。

非农建设需要占用设施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设施农业项目兴建之前为耕地的,非农建设单位还应依法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

现代设施水产养殖管理办法全文

1.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上述组织或个人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3.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重新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现代水产养殖技术

目前,养殖期间易产生一些疾病, 影响产品的质量, 危害周边环境, 引发一系列安全问题。所以, 需要不断优化、完善养殖技术, 保证为农业经济效益的获取提供支持。

生猪高效健康养殖配套技术应用推广

1.优化猪群结构

根据相关调查结果, 应深入分析地区适应性, 进而明确养猪的示范区。还需要对示范区域中的猪群进行检查, 淘汰掉病残、生产性能较低的母猪。对于猪种的采购, 应当将经过许可且接受生产测定, 具有较强抗体的猪作为主要猪种, 优化猪群结构。另外, 在优化猪群结构方面, 应高度重视培训与指导的重要作用, 以保证养殖场的全面发展。在此基础上, 应不断更新猪的养殖品种, 将品种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进一步增强生产工作的效率。

2.改善养殖环境

要想保证生猪养殖的安全, 应当在实践工作中积极借鉴以下几方面内容:1) 对养殖场附近环境的有效改善。在贯彻落实规模化养殖的过程中, 为确保养殖效果的有效发挥, 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 就必须要有效地改善周边环境。其中, 应严格调控周边环境, 对养殖场的外部环境予以有效地控制, 有效地避免对生猪养殖的不利影响。2) 选址时, 养殖场需要与医院、学校等保持一段距离, 以防止废水的排出。同时, 应尽量避免污染物排放对养殖场带来的影响。3) 养殖污染的有效降低。在生猪养殖的过程中, 养殖场内部会形成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 还存在大量粉尘与噪声。究其原因, 养殖场对生猪粪便的处理不合理, 导致场内气体、水体与土壤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4) 确保生猪安全。在生猪养殖的过程中, 一旦出现猪疫病, 通过药物治疗的难度相对较大, 而且还会直接提高投入的成本。所以, 必须严格控制猪疾病的发生。而最关键的就是保证生猪安全, 科学合理地改善养殖的环境, 进一步推动生猪养殖工作的顺利开展。5) 养殖场需要进行自繁自养, 减少外部猪种的引入, 必须引进时引进的地区需要固定, 不能从多个区域引进猪种, 而且必须保证检测合格后才能入群。对于一些外来车辆, 不能靠近猪场, 在养殖区域外部, 需要建立消毒点。6) 严格控制环境质量。在生猪养殖过程中, 必须对各阶段温湿度和通风性等多种因素予以严格地控制。其中, 圈舍内部温度会对生猪生产性能产生直接的影响, 而且通风的良好性可以为生猪健康生长提供有力的保障, 确保其安全。除此之外, 在日常工作方面, 必须积极采取防疫的措施, 并定期开展消毒工作, 严格遵循特定顺序完成生猪的接种工作, 贯彻落实检测工作。

3.合理购存原料

对原料进行合理购进, 以保证原料营养的充足。要想推进养殖工作的健康发展, 最关键的就是建立并健全生产机制, 进一步提高生猪养殖的安全水平。在此过程中, 有必要对原料营养的合理维护, 由于原料种类诸多, 而且场地差异较为明显, 所以, 要想保证原料购存的质量与安全, 就一定要加大控制力度。除此之外, 还应严格控制饲料原料的保存质量。以玉米为例, 玉米是生猪养殖原料的重要组成, 在保存的过程中, 要规避虫咬的问题, 以保证原料完整。在此基础上, 应严格控制养殖场环境, 特别是温湿度等多种因素, 有效地减少有害气体量, 为生猪营要良好的环境, 促进其性能的提升。针对生猪养殖的混料同样要给予高度重视, 只有这样, 才能够有效地规避动物疾病的发生。在原料保存方面, 需充分考虑具体指标要求采取维护与控制措施。

生猪高效健康养殖配套技术应用推广

4.实现精细饲养管理

为贯彻落实生猪饲养管理的精细化发展, 进一步增强养殖工作的效率, 需科学合理地制定出具体的养殖方案, 并且深入分析影响养殖管理的相关因素, 为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实现提供有力的保障, 最终获取可观的经济效益。对于生猪养殖的示范区域, 应充分考虑不同饲养管理环节的重点, 全面探究常规化养殖需求。与此同时, 还应当科学合理地制定出生产计划, 全面优化猪群结构, 有效地改善外部养殖环境, 才能够为饲养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障。在此基础上, 对智能化监视设备予以充分地利用。通过传感器与摄像头等实时监控室内环境, 借助通风等多种手段, 优化生猪精细化饲养管理工作。最后, 贯彻落实投入品的动态化管控工作, 特别是饮用水, 严格检测水体中的添加剂, 一定要保证达到特定要求。另外, 还要保证饲料原料保管的质量, 尽可能规避霉变现象的发生。

5.结语

在当前社会不断进步和发展, 我国的生猪养殖技术得以应用。所以, 基于以上的分析和研究, 需要在各个方面进行改进, 并促进技术的合理推广, 保证在技术充分利用下, 能够促进现代畜牧业的积极发展, 维护整体的安全性。

水产养殖配套设施

我们称之为池塘循环流水养殖技术(IPRS)。国内对这项技术的叫法很多,有池塘跑道式养殖、池塘工业化养殖等,但我们认为“循环流水”是IPRS技术的精髓,所以还是一直采用池塘循环流水养殖技术的叫法。

IPRS的价值与优势

中国水产养殖目前面临很多的挑战,包括:1.传统水产养殖布局不合理,存在超容量和超规划养殖、养殖污染水环境、水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等问题;2.水产养殖空间被严重挤占;3.优质水产品供应不足;4.产业虽大而不强,规模化、组织化、品牌化的程度较低,且养殖生产效益逐渐下降,营销力、竞争力和水产大国的地位也不匹配。

中国如果想从水产养殖大国迈入强国之列,只有持续稳定生产出健康、安全的水产品,才能决定我们水产养殖业在国际上的地位和话语权。那么,在传统水产养殖基础设施较差的行业现状下,中国水产养殖如何才能向可持续和绿色方向发展?我认为应该从两方面出发,一是技术转型和升级,二是养殖模式创新。

基于环境友善、水产品安全、可持续发展,是美国大豆出口协会在中国开展水产项目的宗旨,我们不管推广哪一项技术,都是围绕三个宗旨来进行。IPRS技术是我们2013年时引入中国,并结合本土的实际养殖情况做了升级,将传统池塘“开放式散养”模式创新为新型的池塘循环流水“生态圈养”模式,这是水产养殖理念和技术的再一次创新。

它的技术原理是在池塘中兴建流水槽,将其分为鱼类养殖区和水质生态净化区。流水槽用于“生态圈养”吃食性鱼类,水质生态净化区套养滤食性鱼、虾、贝类或种植水生植物。通过安装在流水槽上游的气提式增氧推水设备,将流水槽中吃食性鱼类的排泄物推集到下游指定的废弃物收集区。废弃物再通过自动吸污装置回收到沉淀池。最后经过沉淀脱水处理,变成陆生植物(如蔬菜、瓜果、花卉等)的高效有机肥。整个池塘实现循环微流水、高溶氧养鱼,同时有效地提高了池塘养殖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IPRS的技术特点也非常明显,简单称为“八型”,即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技术先进型、养殖集约型、操作便易型、生产可控型、产品安全型、效益倍增型,大家只要接触过这项技术就能深深体会到。

我们也归纳了IPRS的技术优势,包括:1.由于鱼类长期生活在高溶氧微流水的环境中,其生长速度快、疾病少、成活率可达95%以上,且能提高饲料消化吸收率,降低饲料系数,因此相比传统养殖可以有效提高产量和生产业绩200-300%;2.采用的气提式增氧推水设备可以降低单位产量的能耗;3.能有效收集养殖鱼类的排泄物和残剩饲料,根本上解决了水产养殖水体富营养化和污染问题,实现零水体排放,减少污染;4.日常管理操作方便,能提高劳动效率,降低劳动成本,且起捕率达100%;5.多个流水槽可以进行多品种养殖,避免单一品种养殖的风险,同时还可以进行同一品种多规格的养殖,实现均匀上市,加速资金的周转;6.大大减少了病害发生率和药物的使用,提高了水产品质量;7.实现室外池塘规模化、工程化养殖和物联网监控,为实现中国智能渔业奠定基础。

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全国IPRS流水槽已经超过6000条。在这里,感谢中国各级渔业部门对IPRS技术的推广应用给予的政策扶持和资金配套,也感谢广大的养殖应用企业、设备企业的支持和帮助。

现在,IPRS在淡水养殖上已经有非常多的成功案例,养殖品种也包括草鱼、青鱼、鲫鱼、加州鲈、鳜鱼、鲤鱼、乌鳢、罗非鱼、团头鲂、黄颡鱼、太阳鱼、斑点叉尾鮰等。我们也在逐步尝试,把IPRS技术应用到海水养殖上,当前在浙江宁海试养日本鲈鱼。

IPRS的设计与建造

接下来想跟大家分享IPRS系统的设计和建造,这个非常重要。因为很多养殖户到现场考察后一看模式很简单,回去也建了几个槽,但由于他们对整个系统的设计要求不太了解,照葫芦画瓢弄得不好,结果效益体现不出来。

IPRS是一项系统工程,主要包括:流水槽、废弃物沉淀收集池、拦鱼栅、增氧推水设备、底层增氧设备、吸污装置、投饲料机、备用发电机、捕鱼网具、自动报警装置等。这些设备都非常重要,缺一不可。

第一,先来讲老池塘如何改造。实施池塘循环流水养鱼的池塘总面积最好不低于30亩,否则会增加单位投资成本。池塘的朝向也要考虑是否有利于风力搅动水面,这样可以减少增氧推水设备的能耗。在进行老池塘改造时,要彻底清除淤泥污物,同时要考虑到塘埂顶面有一定的宽度,一般为3-5米,塘埂坡比为1:1.5-3.0,这取决于池塘的土质、池深及是否有护坡等因素。个人建议流水养鱼的大池塘要进行护坡处理,这样可以确保池塘年复一年的使用,无需再干塘清淤维护。目前,常用的护坡材料有水泥预制板、混凝土、防渗膜等。改造完成后,要确保池塘不漏水,水深常年维持在1.7米以上,因为流水槽的单产与水深有密切的联系。

第二,流水养鱼池塘的条件。要选择水源充足无污染的地方,如能考虑利用地势自流进排水为佳,同时流水养鱼池塘应选择电力供应稳定、交通运输便利的地方兴建。

第三,流水槽的设计和建造。考虑到设备安装和生产操作方便等因素,流水槽通常应建在大池塘的长边一端。建造流水养鱼池的材料应根据当地的资源因地制宜,主要材料包括钢筋混凝土、砖石、玻璃钢及软体材料等。流水槽为长方形,规格为长22米、宽5米、水深大于1.7米。流水槽与大池塘的面积比例一般控制在2.0-3.0%范围内,可以根据养殖的不同品种和单产做相应的调整。我们建议在流水槽的池壁顶部预留凹槽,用于安装辅助增氧设备。

第四,废弃物沉淀收集池的设计与建造。在流水槽的下游建造收集池,宽度为3-6米,并在收集池的下游建50-70厘米高的矮墙(取决于池塘水深),供收集鱼类粪便之用。收集池的长度应与数个流水槽的宽度之和相等,且收集池底部与流水养鱼池底为同一水平,无需有斜坡或下沉。

第五,吸污装置,由吸污设备和废弃物手机沉淀池组成。鱼类排泄物可以通过人工吸污、半自动化和全自动化方法吸污。目前,国内常用的有牵引式单轨和双轨自动吸污装置。从废弃物沉淀池收集的固体作为高效有机肥可以直接用于花卉、蔬菜种植,废弃污水则可以通过水生植物再利用处理,水质达标后再进入大池塘循环使用。

第六,拦鱼栅的设计与安装。流水槽一般是将片状铅丝网、不锈钢网或喷塑铁丝网、塑料网等绷夹在滤网框上,安装在流水槽上下游的插槽内,作为拦鱼设施。网片孔目的大小应根据养殖鱼类的品种和规格而定。我们建议在流水槽的上下游均设计双插槽,便于更换不同网目的拦鱼栅和维修,两个相邻插槽间距为20-30厘米。

第七,流水槽的流量与流速。IPRS流水槽的流量调节是流水养鱼的关键技术之一。理论上来说,根据某一养殖阶段内流水养鱼槽的体积、载鱼量,所养品种在当时的水温、规格下耗氧来计算单位时间内的耗氧量,这样就可以计算出所需的流量大小。一般情况下,流速越快、流量越大,水中溶氧高,产量就会增加,但如果流速超过养殖鱼类适应流速的范围,鱼类会为克服流速消耗能量,从而影响其生长。而且,流速过快或过慢还会影响到鱼类排泄物的收集效果。通常,我们建议流水养鱼槽需每4-6分钟换水一次,这个参数主要取决于养殖的品种和规格及流水槽的载鱼量。

第八,流水槽底层增氧设备。除了在每个流水养鱼池的上游安装有独立的微孔气提式增氧推水设备外,在每个流水槽还要安装底层增氧设备,以便必要时使用。

第九,鼓风机的选型和选用。鼓风机种类很多,目前水产上常用的有漩涡鼓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其中漩涡鼓风机又分单段漩涡鼓风机和双段漩涡鼓风机。鼓风机长期在最大通气阻力下工作会降低鼓风机主要配件的使用寿命,尤其是漩涡鼓风机的长期工作阻力最好不要超过其最大工作压力的70%。

第十,IPRS导流设施的设计。导流设施的开口宽度应是流水槽宽度总和的2-3倍以上,且对角需安装增氧推水设备,保证大池塘水体的循环流动。

现代设施水产养殖管理办法最新

1、养殖户到地方水产站提出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养殖户或企业法人)。

(2)、提交所在村委会养殖证明。

(3)、租赁合同或承包合同。

2、申请表信息填好后,报请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盖章;

3、水产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审核;

4、 实地绘制池塘图纸(填写审核表、养殖证正本);

5、报请渔业主管部门审核(临翔区农业局);

6、报请地方人民政府审核、发证;

7、 区水产站通知办证人员领证。

拓展资料:

如何开始水产养殖?

一是考察选定养殖场所后,要首先到所在乡镇政府了解该场所土地的性质,如果属于基本农田,则要咨询清楚能否从事水产养殖;如果属于非基本农田,还要了解清楚是否在所在县市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中规划的养殖区范围内,如果属于禁养区,则不能从事水产养殖;是否在养殖区范围内,请到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咨询;

二是通过村集体招标或者农民土地流转,获得水面或土地使用权,应签订水面或者土地承包合同;

三是根据《渔业法》的相关规定,从事水产养殖需要申请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具体程序请到当地县级农业农村局咨询;四是在养殖过程中要加强对水产养殖尾水的治理,排放的养殖尾水不能对环境造成污染。从事水产养殖业,存在洪涝、干旱、风灾、病害、市场、技术等各种潜在风险,需要对存在风险有充分预知,在开始养殖前要进行认真地分析、研判。

使用国家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养殖证申请表;

(二)公民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三)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水域、滩涂,以家庭承包方式用于养殖生产的,依照下列程序办理发证登记:

(一)水域、滩涂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将水域、滩涂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水域、滩涂的详细情况、水域、滩涂承包合同等材料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并将养殖证载明事项载入登记簿;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当事人。

水产养殖建设内容

工业园用地是建设用地,不可以挖鱼塘。

工业园用地属于工业建设用地,工业用地通常是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得,通常都要提供完善的设计建设方案,只能按照设计方案建设。

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

养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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