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猪需要什么手续,甘肃省散养猪生态养殖需要的手续
猪养殖需要办什么手续
开办市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商业服务网点规划;
(二)有相应的场地、设施和资金;
(三)具备与市场规模和主营商品性质相适应的水电、消防、环境卫生设施以及必要的的仓储、通讯、运输、计量等配套服务设施;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市场开办者应当向市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并提交下列文件和证明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可行性论证报告;
(三)土地、房屋的使用证明;
(四)标明市场方位和设施分布的平面图;
(五)市场开办者的资格证明或者身份证明,以及市场负责人的任用证明和身份证明;
(六)市场章程及交易规划;
(七)联合开办市场的联办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证明材料。
联合开办市场的,由联办各方共同申请或者委托其中一方申请登记注册。
第九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答复。对符合开办条件的,颁发《市场登记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市场登记证》实行年度检验制度,市场开办者应当按照规定到原登记部门办理年度检验。
第十条市场需要合并、分立、迁移、撤销以及改变其他主要登记事项的,由市场开办者在作出改变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登记部门申请变更、注销登记。
农贸市场未经批准不得改作他用。
第十一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核准市场开办、变更和注销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对核准登记的事项予以公告。
第十二条市场开办者应当投置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企业法人登记或者公司登记管理的规定,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协助有关监督管理部门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负责市场的物业管理和日常管理,提供良好的经营场所以及相关服务;
(三)建立并实行市场的交易、价格、消防、环境卫生、治安等内部管理;
(四)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入场经营者进行管理,督促入场经营者领取营业执照;
(五)对入场经营者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调解市场内发生的纠纷;
(六)保持市场内部及门前卫生责任区环境容貌的整洁,及时清运处置市场产生的废弃物;
(七)负责与市场有关的统计工作。
第十四条市场经营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完善市场设施建设
(一)一般市场应当设立市场场牌、公告栏、复秤台、询问处、投诉箱等;大中型市场还应当设置治安值班室、播音室、市场示意图和监督电话;
(二)农贸市场应当配备售货台、肉案、活鱼池、家禽笼、封闭家禽宰杀间、鱼类宰杀盆,以及清洗、消毒、冷藏、污水杂物处理、给排水、公厕、防尘、防蝇、防鼠等卫生设施;
(三)农贸市场应当划出一定的场地供农民销售自产农副产品。
养猪如何办理手续
首先按照环境保护规定选择距离村庄,水源地,人口聚集地500米以上,不占用基本农田的地块,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持养殖项目分析报告和营业执照到当地乡镇农业部门申请立项,办理环评手续,测绘出具测绘报告,办理设施农用地审批手续,经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后,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
猪养殖需要办什么手续呢
办养猪场首先需要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供一个厂房平面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厂房必须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距离至少为1公里,除此之外,还必须有封闭隔离的生产区,厂房平面图只有满足了这些条件以后,才被批准建厂。
另外,还需要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感染疾病动物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和专业的动物防疫技术人员。
只有满足了这些条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领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只有办理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才可以凭此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养殖业养猪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2019年下半年非洲猪瘟疫情进入平缓期,叠加“猪周期”养猪行情大好,养猪人的信心在逐渐恢复,复养的人群在逐步扩大。面对高猪价的诱惑,不少外行人进军养猪业的意图明显,不过新建养猪场可不简单,不仅要了解行业知识,还需要对政策有全面的认知,以免因不懂政策被“扼喉”。我们先来看看新建养猪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新建养猪场需要具备的条件
首先,养猪场属于畜牧养殖业,隶属于三农领域范畴。在养殖用地上,根据最新的2019年国家养猪政策,在耕地的审批上,养猪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在土地审批上,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临时用地进行审批。只要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
值得注意的是,养猪场厂房选择必须远离居民生活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至少1公里以上,同时必须有封闭隔离的生产区,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新建养猪场在用地上才会被批准发放许可证。
其次,养猪场的建设需要取得环保评估证明,环保和养猪从来就不是对立方,二者之间的关系不是二选一的选择题。同时养猪场还需要具备相应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和专业动物防疫技术人员。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审核审通过后,领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才能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满足这些条件之后,我们可以按照流程进行养猪场建设申请。
新建养殖场申请流程和证件办理
1.先跟村里或土地经营者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确定养殖用地性质及其范围。再向当地政府提出养殖项目申请,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对养殖用地进行实地勘察,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同意养殖项目的批复意见和适养区证明,并发函告知当地畜牧兽医局。
2.经过县农委立项之后,向当地国土部门申请建设指标,国土部门核准后出具证明,值得注意的是,有可能需要缴纳一笔复耕保证金。
3.向当地兽医畜牧局提交畜禽养殖发展规划书,经审核后,兽医畜牧局出具符合养殖发展规划证明。
4.向环保和检疫部门申请办理环保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保证明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很重要,无证建设存在很大的风险。
5.向国土部门申请养殖用地和备案,取得备案后带上办齐全的证件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在申请流程中,最需要注意的是备案和环保证明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明,养猪场被查往往是在这项证明上存在不全或者缺失,造成养猪场日后的隐患。
养猪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你要养猪,需要什么手续呢?
如果只是在农村自己的家里,只要到村委会报备一下就可以了。如果是在城里,那么,就要到卫生部门进行申请,通过了,你才能开始养猪。
养猪需要啥手续
在农村养猪达100头以上规模才需要办证。具体要根据当地政府决定,就得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首先经土地局审核通过,再要环境保护局审核通过环评。
养殖猪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才能养
建猪场手续
1.、土地手续
在农村办养猪场占地,国家相关规定中明确提出,养殖场用地不能占用耕地,农村土地中有一部分规划土地叫生产建设用地,这部分土地是可以建设养猪场的。对于土地是不是生产建设用地,需要到区县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农业部门办理以及备案。
2、养殖场建设
按照县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县发改经信局批复进行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前向县农业局或畜牧局审领“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表”,按照审核表内容要求施工建设。
3、动物防疫合格证办理
养殖场修建完工后,向县农业局或畜牧局申请验收,县农业局派专人按照审核表内容到现场逐项审核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
4、乡镇申报
乡镇政府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设施建设方案、用地协议等进行审查。
5、营业执照
这个手续大家都清楚需要去当地工商局办理。
6、备案
办理完以上全部证件手续后需要到畜牧局备案,通过备案以后才能着手开始建设使用养猪场。
7、养猪场的选址原则
节约用地,尽量选用不宜耕作的土地,并为进一步发展留有余地。不在旅游区、自然保护区、古建筑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畜禽疫病多发区和环境污染严重地区建场
养猪要办手续吗
1、想要办理养殖场正规手续的话,首先要到当地的畜牧局或者农业局提出申请,具体申请流程当地应该都有详细规定,地区不同,具体步骤不同;
2、国土部门进行土地使用申报,以及涉及其他新建建筑的审批;
3、国土部门批复的文件,再递交畜牧局;
4、畜牧局联合国土部门,环保部,防疫部门等一起实地考察审批;
5、最后一步,考察通过即下发养殖证,不通过则再次进行审批申报。
猪养殖需要办什么手续和证件
标准化:
根据目前国家自然资源部: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
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出《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强调要完善生猪生产的用地政策:
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
生猪养殖圈舍、场区内通道及绿化隔离带等生产设施用地,根据养殖规模确定用地规模;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规定,保障生猪养殖生产的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要。
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原有养殖设施用地进行生猪养殖生产,各地可进一步制定鼓励支持政策。
过去养殖场使用的土地往往都是农业用地,不允许占用一般耕地。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此次《通知》印发,对于养殖场、养殖投资者来说,确实是一个非常有利的时机。
此外也有专家认为,开辟新养殖场有利于降低非洲猪瘟疫情发生率,解决土地问题对生猪生产能力的恢复非常有效。
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除法律禁止区域不得划定生猪禁养区
近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
通知指出,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之外,不得划定禁养区。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之外的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禁养区划定依据。
对禁养区内关停需搬迁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优先支持异地重建,对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审批。对确需关闭的养殖场户,给予合理过渡期,严禁采取“一律关停”等简单做法。
通知还指出,对违反法律法规限制养猪业发展和压减生猪产能的情况,要立即进行整改。
养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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