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养殖场地选址,养殖场选址要求
养殖场选址意见书
城乡规划法规定: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选址意见的主要内容是建设项目名称、性质,用地与建设规模,供水与能源的需求量,采取的运输方式与运输量,以及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量。
养殖选址意见书什么单位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六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注意,只有划拨土地才办理选址意见书。
选址意见书,是建设工程(主要是新建的大、中型工业与民用项目)在立项过程中,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的意见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有关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的法律凭据。
申请材料主要有:
(一)建设项目选址申请;
(二)批准类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以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类建设项目的拟报批的项目申请报告以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文件;
(四)标明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的地形图;
(五)国家、省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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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选址意见书范文
农村自建房有宅基地选址意見书,他是属于规划部门的一项流程,就是你农户申请建房的宅基地是否在规定的规划区域内承建,或是否合符规划选址的条件和要求,一但合符就可下发建设现划选址意见书,收到后农户才可正式开工建筑的施工。
养殖用地选址意见
在农村地区,种植业和养殖业为大多数的农民朋友提供了生活保障,也是农村最传统的两项经济来源,所以农民朋友基本上都是围绕它们开展赚钱项目。随着国家对农村各项政策的调整,对养殖用地也做了新的规定。那么在2020年,农村养殖用地要满足什么条件,申请建设养殖场需要什么手续呢?2020年农村养殖用地的审批流程又有哪些呢?下面一起来简单了解下。

养殖用地新规定
1.现在关于养殖用地的审批越来越严格。国土资源部最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
2.近年来国家对环保整治的力度越来越大,农村开展环境整治也对养殖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养殖用地也不是说建造就能建造的,主要需要满足环评设计的要求,并且必须要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否则会对环境和生活造成影响。
3.除了以上两点,养殖用地还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不能在农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建在非保护农田上;
不能破坏种植条件,不能破坏耕地的耕作层;
必须远离河流、饮用水源和村庄,禁养区内不能建设养殖场等。

建设养殖场要办哪些手续?
1、用地手续
养殖场用地需要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签订用地协议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养殖场的选址还需通过规划局的审批。
2、环评手续
养殖项目属于易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从选址到最终养殖场生产运行整个流程都需要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需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评手续也是后期申请工商、税务、动检等证件审批时必须的材料。环评手续需到环保局办理。
3、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在建设养殖场时一定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看。
4、养殖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养殖证》是国家要求海域水产养殖和内陆水域养殖户需要办理证件;而对于驯养繁殖可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时一定要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5、办理工商登记及备案手续
证件齐全后养殖户需要去工商局申请工商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取得营业执照后需要到畜牧局办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

农村办养殖场申请流程
由于今年猪肉暴涨的情况,许多农民朋友开始有了养猪的打算,但是如果想要在农村开展大批量养猪,还得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下面一起来看看,在农村办养殖场的具体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1、养殖用地是由国土部门提前统一规划的,新建养殖场绝对不允许占用基本农田,尽量占用劣地和荒地。
2、办理养殖项目个人申请。先向村镇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到畜牧部门办理养殖备案手续。
3、携带个人养殖申请、村镇证明、养殖备案手续到当地国土所申请办理养殖用地备案手续。
4、国土所进行现场测量,出具地类、规划等证明,签订土地复耕协议,报国土局审查备案。
5、如果养殖用地建设了永久性建筑,那么还需要办理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然后还要缴纳一定的使用费和造地费。
养殖项目选址要求文件
你的问题是养猪场距离你们家房子的距离,按照国家环评相关要求是500米以上,否则环保部门不予批复和验收,如果养殖场没有获得环评批复和验收,是严重违反国家环境保护规定的。
养殖场选址意见书怎么写
首先是选址和土地手续。 需要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签订用地协议,保险起见大规模的还要通过规划局的选址意见,预留好发展用地,避免后期扩建时变成“违规建筑”;
国土资源部力挺养殖户,制定了《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把养殖用地划归为农业用地,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需要审批。
畜禽规模养殖场选址意见
近几年农村新建的养猪场为了节省费用、方便运输,很大一部分是在自家离公路比较近(甚至临接公路)的庄稼地里建场的。多采用了骨架大棚的形式。这时他们往往只注意了节省投资和方便,而忽视了场址选择的科学性,殊不知由于选址的不科学... 近几年农村新建的养猪场为了节省费用、方便运输,很大一部分是在自家离公路比较近(甚至临接公路)的庄稼地里建场的。多采用了骨架大棚的形式。这时他们往往只注意了节省投资和方便,而忽视了场址选择的科学性,殊不知由于选址的不科学对养猪场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老百姓有句谚语说:女怕嫁错郎。男怕入错行。我认为应加一句:养猪场就怕选错地方。
注意地形 场址不可过于狭长或边角过多。否则就不利于养猪场建筑物的合理布局,还会造成运输和管理上的不便。养猪场的地形应整齐开阔、有足够的面积。笔者就曾见到一家养猪场由于自家的田地是狭长的。所以就依自家的田地建了一栋很长的单排猪舍,这样在建围护墙上多投资不说。还使喂料、消毒等饲养管理非常不方便。
养猪场的地势应选择地势高、干燥、平坦的地方,这样就有利于通风换气和节省处理地面的投资;一般还应在当地历史洪水线以上、地下水位低于2m以上。并远离沼泽地和蚊蝇孳生的地方;再则还应有一定的缓坡(一般要求坡度1%~3%),以有利于排水;另外还应注意向阳,以利于光照和保暖
水源对养猪场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在养猪场的生产过程中,畜禽的饮水、饲料的清洗与调制、用具的洗涤、消毒、畜体的洗刷等等都需要大量的水,因而,养猪场必须具有充足优质、便于取用的可靠水源。
建造养猪场的土壤要求透水性、透气性要好,容水量及吸湿性小,毛细管作用弱,导热性小,保温良好,没有被污染和生物地球化学地方病。因而,应以选择砂壤土较为理想。但有时往往受客观条件的限制。也可以从建筑物设计以及生产管理上去弥补土壤的缺陷。
养猪场应遵循公共卫生原则,既不污染周围的邻居。也不被周围的邻居所污染。因而要尽可能远离居民区,且处于居民区的下风向、地势低的地方;还要与飞机场、化工厂、屠宰场、医院、兽医站等容易造成污染和产生噪音的企业单位保持足够的距离,也不要处于这些企业的下风向:另外,还应注意与其他养猪场保持足够的距离。
选择养猪场场址时,还应重视供电条件,特别是机械化程度较高的养猪场,更要具备可靠的电力供应。另外,为减少供电线路的投资,应靠近输电线路。尽量缩短新线路架设距离。
对于规模化的养猪场来说,其外界的联系非常密切,需要运进饲料等生产所需物资和运出畜产品、肥料等,运输的任务很繁重,因而要求交通要便利,但又要注意与交通干线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噪音和疫病的传播。一般要距国道和铁路不少于300~500m;距省道公路应不少于l50~200m:距县道公路应不少于50一lOOm
选择养猪场场址的时候,各方面的环境条件经考察都很满意后,还应注意考察了解当地政府部门对所选土地的规划,要避免与政府的规划冲突,否则得不偿失。
在选择养猪场场址考察各项指标时(如地形、水源等).应有长远的规划和发展的眼光,为养猪场以后的发展留有余地,使各项指标不但能适应当前的要求,也能满足以后发展的需要。 总之,我们在选择养猪场场址的时候,要有科学的态度,发展的眼光,充分调查分析当地的地理环境、水源气候、土壤质地、自然资源、社会发展、政府规划等多方面的情况,然后综合分析,全面权衡,使所选场址科学合理,这样既有利于生产。
养殖场选址意见书范本
养养殖场场选址合理性的基本要求:首先要选择水源方便,然后选地址平坦的地,交通要方便,出栏时不费劲。
关于养殖场选址的要求
畜牧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的重要产业,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之一,可以为农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也是农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门路。近年来,随着畜牧业的发展,规模化养殖用地逐渐成为发展的瓶颈。因此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就曾联合出台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有关用地政策。那么关于养殖用地政策你又知道多少呢?
申请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用地应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2008年1月1日以后申请新建或扩建的。
2.实行封闭管理,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常年存栏生猪300头以上,肉牛100头以上,家禽10000羽以上。
3.选址与设计合理,配套设施(含环境设施)完善,防疫严格,管理规范,并实现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生产。
4.兴办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需到畜禽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规模化养殖场的批准文件。
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扶持政策
1.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上述组织或个人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3.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重新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以上政策,首先各地要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细化有关规定,积极为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做好服务。其次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畜牧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合作,及时研究规模化畜禽养殖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相应政策和措施,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健康发展。最后,各地在贯彻落实本通知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
养殖场选址意见书模板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
(1)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2)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3)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2)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3)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4)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并且在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
(5)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在5米以上或者有隔离设施。
禽类饲养场、养殖小区内的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并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孵化间的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
(1)场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
(2)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
(3)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适宜材料,以便清洗消毒;
(4)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或者有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
(5)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6)有相对独立地引入动物隔离舍和患病动物隔离舍。
工作人员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者乡村兽医。患有相关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动物饲养工作。
档案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按规定建立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等制度及养殖档案。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申领《动物防疫合格证》应提交书面材料
1 、《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
2、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经营场所污水、污物排放管道布局走向说明图;3、设施设备清单;
4、土地使用证明 ;
5、管理制度文本(有关防疫制度、设备设施和执行无菌操作制度、操作人员及环境场所消毒制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病死动物、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制度等有关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管理制度的文本材料);
6、人员情况(企业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务、职称、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书面材料及健康证明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 、申请单位技术人员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职称、执业经验等证明材料)。
养殖场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应当到环保和工商部门办理相关证件后方能进行生产经营。
延伸阅读:新养殖场申请环评操作程序
在进行养殖之前我们需要选定养养殖场的场址,而在选定养殖地址之后并不能马上建设,而是要走一道程序,这道程序我们称为养殖场申请环评操作程序,通过这道流程后才能开始养殖场的建设,具体的流程与操作方法列举如下:
申请条件
1、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者村镇建设规划,符合环境功能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2、符合国家农业政策;
3、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4、排放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5、重点污染物符合问题控制的要求;
6、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项目
1、项目环保审批的申请报告;
2、发改或经信部门出具的立项备案证明;
3、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环境技术中心对项目出具的评估意见;
5、基建项目需提供规划许可证、红线图;
6、涉及水土保持的,出具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农田保护区的项目,出具农业、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出具渔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出具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7、环保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
1、项目环保审批的申请报告;
2、发改或经信部门出具的立项备案证明;
3、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4、环境技术中心对项目出具的评估意见;
5、基建项目需提供规划许可、红线图;
6、涉及水土保持的,出具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农田保护区的项目,出具农业、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出具渔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出具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7、环保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项目
1、项目环保审批的申请报告;
2、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三份);
3、发改或经信部门出具的立项备案证明;
4、基建项目需提供规划许可、红线图;
5、环境技术中心对项目出具的评估意见(需公众参与的项目);
6、涉及水土保持的,出具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农田保护区的项目,出具农业、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出具渔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出具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办理程序
1、申请单位(个人)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到县环保局环审股提交申请材料;
2、对项目进行材料审核、现场核查;
3、经环保局专题审批会,对项目作出审批或审查意见。
办理时限
(一)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由其或补齐后再受理;(二)申请材料齐全的:
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自受理之日起60日;
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自受理之日起30日;
3、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自受理之日起15日。(资料来源:兽医全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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