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养殖合作社办理,特种养殖合作社怎么办手续
养殖农民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和种植业、饲养业、养殖业等第一产业为基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比如:种植疏散、水果、花卉;组织收购、销售新鲜水果、采摘;供应成员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提供种植养殖培训、技术推广等都算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
养殖农民合作社经营范围
农民合作社是经济性质,养殖场是经营项目(范围)。农民合作社在合法前提下不存在经营项目的限制,可以办养殖场,也可以办土地流转、投资开发等等。现在让你去改办养殖场手续,那就是你只能经营养殖场,不可以用农民合作社名义经营养殖场以外的其它项目。
养殖合作社
农业养殖合作社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成立合作社必须在1~5名以上的成员;
2、合作社成员的身份是农村户口或城市户口待业;
3、合作社成员必须是出于自己的意愿。
4、筹备发起;
5、组建工作机制,制定合作社章程;
6、推荐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名单;
7、召开合作社全体设立人大会;
8、登记、注册(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养殖农民合作社有税率吗?
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初级农产品可以免征增值税,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和水产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规定:对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等货物的批发和零售实行免征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粮食、食用植物油及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可以享受13%的增值税优惠税率;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免征增值税。《海关总署关于进口种子、种畜、鱼种和非盈利性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署税[1997]3l号)规定:进口用于在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的科学研究的种子、种畜、鱼苗,可以暂免征收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改良种用的马、驴、牛、猪、羊、家畜、鱼苗、大麦、燕麦、高梁等农产品,最惠国最低税率为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进口农业产品,可以按13%的低税率征收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按照财政部对全国人大代表有关建议的答复(财农便[2009]20l号),农民专业合作社参照企业所得税法关于一般企业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政策。
养殖农民合作社简介
农民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种植蔬菜、水果、花卉;组织收购、销售新鲜水果、采摘;供应成员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提供种植养殖培训、技术推广等。
养殖农民合作社对公账户取款
公司对公帐户分为四类:基本帐户、一般帐户、临时帐户及专用帐户。 其中: 基本帐户一个公司只能开一个。 其他的 例如:一般帐户,一个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立多个,没有数量限制。 人民银行的帐户管理规定: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帐户,但是可以开立多个一般帐户,如果另处还要开一个可以取款的帐户,而且资金方有一定的专门用处,那么你可以在该行申请办理一个专用帐户也是可以取款的。
那么对公账户怎么取钱呢?
现在银行对单位现金取现的要求非常严格。具体取现要求应该和你单位性质配套,比较常用的除工资、备用金外,可以提供一些和个人之间的协议(比如收购农副产品、药材、矿产品或者提供劳务等)
养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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