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学校卫生防疫制度
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的编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效预防控制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
第三条 农业部主管全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执法工作。
第四条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 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
第五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三)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第六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二)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三)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四)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
(五)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
(六)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在5米以上或者有隔离设施。
禽类饲养场、养殖小区内的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并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孵化间的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
第七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
(一)场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
(二)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
(三)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适宜材料,以便清洗消毒;
(四)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或者有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
(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六)有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舍和患病动物隔离舍。
第八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者乡村兽医。
患有相关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动物饲养工作。
第九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按规定建立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等制度及养殖档案。
第十条 种畜禽场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1000米以上;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动物诊疗场所3000米以上;
(三)有必要的防鼠、防鸟、防虫设施或者措施;
(四)有国家规定的动物疫病的净化制度;
(五)根据需要,种畜场还应当设置单独的动物精液、卵、胚胎采集等区域。
第三章 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
第十一条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3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第十二条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二)运输动物车辆出入口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三)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四)入场动物卸载区域有固定的车辆消毒场地,并配有车辆清洗、消毒设备。
(五)动物入场口和动物产品出场口应当分别设置;
(六)屠宰加工间入口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
(七)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检疫室、办公室和休息室;
(八)有待宰圈、患病动物隔离观察圈、急宰间;加工原毛、生皮、绒、骨、角的,还应当设置封闭式熏蒸消毒间。
第十三条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
(一)动物装卸台配备照度不小于300Lx的照明设备;
(二)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设备,地面、操作台、墙壁、天棚应当耐腐蚀、不吸潮、易清洗;
(三)屠宰间配备检疫操作台和照度不小于500Lx的照明设备;
(四)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第十四条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应当建立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
第四章 隔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
第十五条 动物隔离场所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种畜禽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诊疗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以及其他动物隔离场3000米以上;
(二)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生活饮用水源地500米以上。
第十六条 动物隔离场所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场区周围有围墙;
(二)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三)饲养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四)有配备消毒、诊疗和检测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
(五)饲养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
(六)饲养区入口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
第十七条 动物隔离场所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
(一)场区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
(二)有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第十八条 动物隔离场所应当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
患有相关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动物饲养工作。
第十九条 动物隔离场所应当建立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出登记、免疫、用药、消毒、疫情报告、无害化处理等制度。
第五章 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条件
第二十条 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种畜禽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隔离场所、动物诊疗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生活饮用水源地3000米以上;
(二)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第二十一条 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二)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并设有单独的人员消毒通道;
(三)无害化处理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四)无害化处理区内设置染疫动物扑杀间、无害化处理间、冷库等;
(五)动物扑杀间、无害化处理间入口处设置人员更衣室,出口处设置消毒室。
第二十二条 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
(一)配置机动消毒设备;
(二)动物扑杀间、无害化处理间等配备相应规模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三)有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的专用密闭车辆。
第二十三条 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建立病害动物和动物产品入场登记、消毒、无害化处理后的物品流向登记、人员防护等制度。
第六章 集贸市场动物防疫条件
第二十四条 专门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饲养场和养殖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
(二)市场周围有围墙,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三)场内设管理区、交易区、废弃物处理区,各区相对独立;
(四)交易区内不同种类动物交易场所相对独立;
(五)有清洗、消毒和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六)有定期休市和消毒制度。
(七)有专门的兽医工作室。
第二十五条 兼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
(一)距离动物饲养场和养殖小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
(二)动物和动物产品交易区与市场其他区域相对隔离;
(三)动物交易区与动物产品交易区相对隔离;
(四)不同种类动物交易区相对隔离;
(五)交易区地面、墙面(裙)和台面防水、易清洗;
(六)有消毒制度。
活禽交易市场除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市场内的水禽与其他家禽还应当分开,宰杀间与活禽存放间应当隔离,宰杀间与出售场地应当分开,并有定期休市制度。
第七章 审查发证
第二十六条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选址、工程设计和施工。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场所建设竣工后,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
(二)场所地理位置图、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
(三)设施设备清单;
(四)管理制度文本;
(五)人员情况。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九条 兴办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和有关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自收到初审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实施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所列场所在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变更场址或者经营范围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同时交回原《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
变更布局、设施设备和制度,可能引起动物防疫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提前30日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发证机关应当在20日内完成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人。
变更单位名称或者其负责人的,应当在变更后15日内持有效证明申请变更《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所列场所停业的,应当于停业后30日内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交回原发证机关注销。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所列场所,应当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的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和防疫制度执行情况向发证机关报告。
第三十四条 禁止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第三十五条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丢失或者损毁的,应当在15日内向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九章 罚则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变更场所地址或者经营范围,未按规定重新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审查擅自变更布局、设施设备和制度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并注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通报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收缴《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使用转让、伪造或者变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所称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饲养场、养殖小区内自用的隔离舍和屠宰加工场所内自用的患病动物隔离观察圈,饲养场、养殖小区、屠宰加工场所和动物隔离场内设置的自用无害化处理场所,不再另行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规模养殖场的防疫制度有哪些
占地建造养殖场需满足哪些条件?
据国土资源部最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
通常来说,在农业用地上修建养殖场,不算属于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从今年开始,无需再审批养殖用地,但是,要建养殖场还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选址、布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
2、畜(禽)舍的设计、建筑符合动物防疫要求,采光、通风和污物、污水排放设施齐全,生产区清洁道和污染道分设;
3、有专职防治人员以及专业的消毒、隔离、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
4、饲养、防疫、诊疗等人员无人畜共患病;
5、防疫制度健全;
6、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之后,再申请《营业执照》;
7、如果是种羊场,需要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的编写要求
养鸡搞好防疫是最重要的一不,下面我说说防疫要注意些什么,第一搞好鸡舍卫生,定期消毒。育雏前,育雏室四周墙壁、烟道用3%克辽林消毒,再用10%生石灰乳刷墙,最后按15毫升/立方米,使用福尔马林液,7.5克高锰酸钾熏蒸,密闭1~2天,10天后育雏。料槽、饮水器等用具可用2%~3%克辽林液消毒,每天洗刷1次,每周消毒1次。勿喂给变质、发霉、有毒的饲料,青菜用1∶5000高锰酸钾溶液消毒。每天清扫1次鸡舍,1周彻底清除1次,每月1次消毒。在鸡舍出入口设消毒池,非饲养人员禁止入内,谢绝外人参观。萊垍頭條
疫苗免疫预防。1日龄:马立克氏疫苗接种;7~10日龄:鸡新城疫Ⅱ系苗稀释10倍滴鼻或点眼,30~35日龄:鸡新城疫,Ⅱ系苗稀释10倍滴鼻或点眼(第二次强化);90日龄:鸡新城疫I系苗稀释1000倍肌注(1毫升/只),同时进行鸡痘疫苗刺种(不作硬性规定,可提前或延后,但一定要在产蛋前进行);130日龄:禽霍乱氢氧化铝疫苗肌注(2毫升/只)。頭條萊垍
药物预防。1日龄:饮1%葡萄糖水;2~4日龄:饮万分之五的高锰酸钾水;5~20日龄:在饲料内添加0.02%呋喃唑酮(痢特灵)预防白痢,治疗量加倍;20~80日龄:在饲料内添加0.003%氯苯胍预防球虫病,治疗量加倍;90日龄:用盐酸左旋米唑25~30毫克/千克体重,进行第一次驱虫;150日龄:用盐酸左旋米唑(25~30毫克/千克体重)和硫酸二氢酚(160毫克/千克体重)合剂进行第二次驱虫。 希望能帮到大家,如果想了解更多养殖技术可以关注我!垍頭條萊
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的编写要点
要符合当地畜禽养殖规划,在畜禽养殖区进行选择地址,不要继续在村寨里面或者附近选择,以后会遇麻烦的。
良好的养牛场环境条件应该是保证养牛场小区具有比较好的小气候条件;便于严格执行各项卫生防疫制度和措施;便于组织生产,提高工人的劳动生产率。
距离牧场比较近,距离居民点500米以上。
选择的养牛场地势要高、干燥,至少高出当地历史洪水的水线以上。不要选择低洼潮湿的地方。地势要向阳避风。
要有充足的水源,才能满足人、畜的生产生活用水,最好是泉水,水质稳定,水量稳定。
交通、电力必须通,在主要公路旁边,离主要公路一般在100—300米,养牛场修专用道路与主要公路相连。
附近有丰富的农作物秸秆可收购,有一定数量的耕地可种植牧草。
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的编写标准
防疫是指针对动物疫病而采取的预防、控制或消灭的对策和措施。防疫的原则有以下几点:
第一,依靠和加强各级领导,建立和健全各级防疫机构,深入开展群众性防疫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密切协作。
第二,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有关畜禽防疫的政策、法规、卫生防疫规章制度、防疫计划等。
第三,采取综合性防疫措施,查明和消灭传染源,截断病源微生物的传染途径,提高畜禽对疫病的抵抗力。
第四,因地制宜,坚持反复防疫,集中力量扑灭疫病。
养殖生产管理制度和卫生防疫制度
养猪防疫最关键,要想把猪养好首先防疫最重要,作为猪场我们应该如何做好防疫工作呢?小洋总结如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防疫有哪些
防疫工作主要为育种、疫苗、保健、消毒、卫生等,防疫工作不能马虎,每个环节必须严格执行,确保猪场正常生产效益最大化。
育种条件有哪些
猪场不管外购还是自己育种条件非常高,健康度高的猪群才能利于后期饲养管理,严格消毒隔离确保不能感染其它猪群。
疫苗防控不能忽视
猪场疫苗接种预防最关键,应当按照猪只日龄大小注射不同疫苗,提高猪抵抗能力,减少疾病发生,提高猪健康度,让猪场有个长期发展。
保健应该这样做
根据猪或者天气情况,给出不同药物保健,应当定期做好猪群饲养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猪场出现重大损失。
消毒方式方法要做好
猪场消毒很重要,定期进行猪场内外、过道、栏舍等全面消毒,必须使用酸碱消毒液交替使用,才能有效解决细菌感染,确保猪只安全,健康成长早日出栏。
卫生每日清扫干净
猪场每日粪便多,应该每天清扫干净,及时处理粪便对猪场伤害,引起疾病对猪群损害,必要时可以进行圈舍冲洗,保持空气流通,环境干燥,减少疾病发生。
以上是小洋个人观点,欢迎大家来交流和学习,你也可以关注
@天府农人刘洋
我每天都会更新养殖技术信息!
养殖厂防疫管理制度文本等材料
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防控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规模养殖场选址科学、建设规范、设施设备符合防疫要求。
(二)制定并严格实施动物防疫制度,强化动物防疫的规范化管理。
(三)转变养殖方式,推行规模化、标准化、集体化、安全化、生态化的饲养方式,充分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和疫病风险,提倡健康养殖。
(四)加强饲养管理,搞好清洁卫生,完善消毒措施,保持良好通风,注意饲料调配,防止使用霉变饲料;饮水保持清洁卫生,搞好防鼠防蚊防蝇,不要混养其他动物,封闭饲养,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随便进入,提高生物安全水平。
(五)强化免疫和驱虫,制定严格和符合实际的免疫计划和实施方案,定期开展免疫,适时开展效价监测,做好记录,开展定期驱虫。
(六)强化消毒灭源,建立定期消毒制度,选择合适的广谱、高效的消毒药物,选择正确的消毒药物、消毒方法。
(七)强化疫情监测与流调,要通过疫情监测掌握免疫情况和疫情动态,强化加免、补免,排除疫情隐患。
(八)强化检疫和兽医卫生监督,加强外引和外调生猪的检疫,对外引、外调生猪严格执行疫情流调,强化免疫、补免,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全程检疫监管,引入后隔离观察的制度执行。
(九)强化投入品监管,严禁使用和添加违禁药物,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添加中药保健品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十)严格执行病死生猪的“四不一处理”制度,严防外疫引入和传出。
(十一)加强对一般传染病的早期诊断和对症治疗。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应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果断、规范、科学处置疫情,其他一些三类传染病可开展对症和综合治疗,对传染性疫病可采用抗生素和特效药物治疗,寄生虫病采取化药治疗,严格建立用药记录,严格执行执业兽医处方药和休药期制度。
(十二)对有条件的养猪场开展疫病净化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净化方案,严格技术规范和处理程序,实施阳性动物淘汰、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切实落实有效的净化措施。
(十三)制定和严格执行保健防病措施,要切实减少应激,添加和定期饲喂预防保健药物。冬季要注意防寒保暖,夏季要注意防暑降温。
(十四)建立并严格执行技能培训措施,规模养殖场要执行执业兽医制度,定期对兽医及饲养人员进行培训,增强防疫意识,遵守防疫法规,提高技能水平。
养殖场防疫制度文本材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效预防控制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经营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
第三条 农业部主管全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条件监督执法工作。
第四条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 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防疫条件
第五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三)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第六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二)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三)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四)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
(五)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
(六)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在5米以上或者有隔离设施。
禽类饲养场、养殖小区内的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并配备种蛋熏蒸消毒设施,孵化间的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
第七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
(一)场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
(二)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
(三)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适宜材料,以便清洗消毒;
(四)配备疫苗冷冻(冷藏)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或者有兽医机构为其提供相应服务;
(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六)有相对独立的引入动物隔离舍和患病动物隔离舍。
第八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有与其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或者乡村兽医。
患有相关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动物饲养工作。
第九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按规定建立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等制度及养殖档案。
第十条 种畜禽场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1000米以上;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动物诊疗场所3000米以上;
(三)有必要的防鼠、防鸟、防虫设施或者措施;
(四)有国家规定的动物疫病的净化制度;
(五)根据需要,种畜场还应当设置单独的动物精液、卵、胚胎采集等区域。
养殖场防疫措施的制定
简介 冬季天气寒冷,普通的天然的养殖场保暖条件差,温差变化大,通风不良,空气污浊、湿度增加,如果管理不得当,不仅影响畜禽的生长发育。还影响发展生产。建立适宜的保暖防病、卫生防疫消毒制度,采取有效的卫生防疫措施,切断传染源提高养殖效益是发展的重中之重,畜禽对环境变化的反应非常敏感。舍内温度太低,通风不畅,饲料能量不足,都会影响畜禽的产肉性能,影响畜禽的健康,诱发各种疾病。甚至导致畜禽掉膘,直接造成经济效益的降低。会出现畜禽抵抗力下降,猪圆环病、蓝耳病、喘气病、猪流感、流行性腹泻、传染性胸膜肺炎等病多发,给养殖场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冬季的疾病的防控尤为重要,我国养殖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程度越来越高,动物卫生防疫工作的任务也越来越重,而卫生防疫的关键就是抓好养殖场的消毒工作。只有做好消毒工作才能预防传染病,切断传染病的流行过程,提高安全系数,及时控制和扑灭疫病,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 目前,市面上用于环境的消毒药种类繁多,成分各不相同,其对不同病原的消毒效果也不一,并且不同的消毒剂在不同的PH值、不同的温度下发挥的效果也不同,如季铵盐类低温下消毒效果差。因此,选用适宜的消毒程序和消毒药品,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养殖场冬季为什么要加强消毒 1、通风不良造成舍内空气污浊,有害气体和病原微生物浓度增高,极易造成动物发病。温度很重要,通风比温度还重要,很多疾病都是痦出来的,舍内通风不良势必造成病原微生物数量增加,这就加大了动物的感染几率,通风不良同时还会造成动物免疫力下降,再加上空气中的氨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的刺激,健康的动物也会发病,何况是亚健康的动物。 2、通风不良造成舍内湿度过大,适宜的温度加上过大的湿度,是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的温床,极易造成条件性疾病的爆发。养殖场有很多疾病是条件性疾病,比如支原体病、副猪嗜血杆菌病、链球菌病、大肠杆菌病等,一旦发病的条件成熟,就会造成疾病的爆发,给养殖场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 3、舍内湿度过大也很容易滋生霉菌,造成饲料发霉。霉菌的危害很大,有人讲霉菌是养殖场的头号杀手,虽然讲的有点过,但是也很有道理。 4、夏季不消毒留下的祸根。大多数中小规模养殖场都认为夏季畜禽舍都处于开放状态,通风好,紫外线强,没有必要进行消毒,只有等自己场里面有疫情时,才会进行适当的消毒。实际上,只有做好夏季消毒工作,冬季封场时动物才能少发病或不发病(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的量在安全范围内)。 养殖场冬季消毒剂的选择标准 1、在使用条件下高效、低毒、无腐蚀性,无特殊嗅味和颜色,不对设备、产品、物料产生污染。 2、在有效抗菌浓度时,易溶或混溶于水,与其它消毒剂无配伍禁忌。 3、对大幅度的温度变化显示长效稳定性,贮存过程中稳定。 养殖场常用消毒剂 酚类 有苯酚、鱼石脂、甲酚等。其性质稳定,在 酸性中作用较强。但有特殊气味,对皮肤有刺激作 用,使纺织品染色和损坏橡胶,对动物体毒性较强。 醇类 75%的乙醇常用于皮肤、 工具、设备、容器的消毒。其作用快,性质稳定,基本无毒,无腐蚀性。但不能杀灭细菌芽孢、真菌和病毒。 酸类 无机酸的作用机理为,杀菌作用取决于 离解的氢离子,高浓度的氢离子使菌体蛋白变性、沉淀或水解,从而杀死繁殖型微生物与芽孢。但腐蚀性较强,穿透力较差。有机酸的作用机理为,杀菌作用取决于不电离的分子,透过细菌的细胞膜而对细菌起杀厌作用。对革兰氏阳性、阴性菌均有杀灭和抑制作用,也可杀灭流感病毒。碱性环境下效果较差,杀菌作用较弱。 碱类 主要包括氢氧化钠、 生石灰。作用机理为氢氧根离子使蛋白质水解、变性或沉淀。可杀灭细菌 繁殖体、芽孢和病毒有较强的杀灭作用,对寄生虫卵也有杀灭作用。易灼伤组织,有腐蚀性,不适用于水的消毒,极易吸湿受潮,单一成分,杀毒范围窄,粗制品含量低。火碱消毒的缺陷,存在有机物时,降低消毒效果;无表面活性作用;灼伤皮肤、眼晴、呼吸道和 消化道;易吸潮,导致结块、失效;腐蚀金属,破坏环境;只能用于空舍消毒。 醛类 常用的有甲醛、戊二醇、环氧乙烷。作用 机理为,使蛋白质变性,发挥杀菌作用。杀菌作用较醇类强,杀菌谱广泛且作用强,对细菌繁殖体、芽孢、病毒和真菌均有杀灭作用。可硬化组织。但使用受 限,有刺激性、毒性。长期使用会致癌,易造成皮肤上皮细胞死亡。受污物、温度、湿度影响较大。易产生过 敏,可以引起哮喘。 卤素类 如氟化钠对真菌及芽孢有强大的杀菌 力,1% ̄2%的碘酊常用作皮肤消毒,碘甘油常用于黏膜的消毒。作用机理为,通过卤化、氧化作用使有机物分解或丧失功能。但对金属腐蚀性大,用量大,使用条件受限,易分解。碘制剂的缺点为,效果短暂,消毒池内1天即可失效;在阳光下易分解,易产生污点;对水生动物有一定的毒性,有机物存在时效果降低;对口蹄疫病毒作用慢。 重金属盐类 如升汞, 销酸银、蛋白银等,作用机理为,离子与菌体蛋白结合,产生沉淀。高浓度杀菌,低浓度抑菌,防腐作用较强。但污染大,仅对细菌和真菌有效,低温、有机物能降低效果。 表面活性剂 常用的有新洁尔灭,一般用于皮肤、 黏膜、手术器械、工作服的消毒。作用机理为,改变细胞的通透性,并使菌体蛋白变性。杀菌作用强,无腐蚀、刺激性和漂白性,易溶于水,不污染物品,在碱性和中性介质中杀菌力强,但在酸性介质中效果大减。对结核杆菌、绿脓杆菌、芽孢、真菌和病毒的效果较弱。 季胺盐消毒剂 只对细菌有效,对病毒几乎无效,在有机物存在条件下几乎无效,对水生动物毒性较大。 由于养猪场的性质比较特殊,因此在消毒剂的选择上应该选择无毒、无刺激性、能迅速溶解并能快速释放出杀菌有效成分的消毒剂,对各种天然水中所含的各种类型的致病微生物都有强烈的杀灭作用,不与水中的无机物和有机物起反应或产生有毒的化合物,作用时操作简单方便。过氧化氢 银离子复合型杀菌消毒剂的出现彻底弥补了传统消毒剂在养殖过程中的负面作用。在养殖场环境消毒、空间消毒、水体消毒、水线清洗等环节中最为常用,属食品级高效、广谱消毒剂。它不仅质量可靠,并且对病毒、细菌、真菌和芽孢均有良好的杀灭作用。 奥克泰士 奥克泰士来自德国,是一款高效广谱畜牧养殖场专用消毒杀菌剂,能够高效杀灭细菌孢子、真菌孢子、放射菌、分支杆菌、酵母菌、霉菌、病毒在内的所有类型的微生物,彻底解决养殖场所的困扰。主要成分是由食品级过氧化氢和银离子组成的复合型溶剂,所采用的氧化剂为过氧化物,它与稳定剂结合形成复合溶液。作为催化剂添加的痕量银离子可以保持长久的效用。银离子的杀菌作用是基于单价银离子通过共价键和配位键来与细菌蛋白质牢固结合,从而使细菌钝化或沉淀。德国BUDICH INTERNATIONAL GMBH研制、生产,是目前国际上一款卓越的畜牧养殖饮用水杀菌清洗剂。奥克泰士是过氧化氢银离子的复合物,在生产中的优势逐渐凸显,相对普通或农业,克服了后者不稳定、对光和热敏感易分解、保存期短的缺点,奥克泰士采用了食品级的过氧化氢、银离子两种普通的消毒剂成分通过科学配比和特殊工艺混合在一起,产生协同作用后,效果是各自单独使用时杀菌效果的50~100倍,在养殖场整体消毒中与细菌、病毒等微生物发生反应后的产物是水和氧气,不产生有害残留,安全环保。每天为禽畜提供良好的生长环境,是确保禽畜群健康和实现最佳经济效益的必要条件。 奥克泰士特点 1、消毒力强。药效迅速,短时间内可以达到预定的消毒目的,如灭菌率达99%以上,且药效持续的时间长。2、消毒作用广泛。可杀灭细菌、病毒、霉菌、藻类等有害微生物。 3、可用各种方法进行消毒。如饮水、喷雾、洗涤、冲洗等。 4、渗透力强。能渗透入裂隙及畜禽粪便、尘土、垫料等各种有机体内杀灭病原体。 5、易溶于水。不受水质硬度和环境中酸碱度的变化影响药效。 6、性质稳定。不受光、热影响,长期存贮效力不减。 7、对人畜安全。无臭、无刺激性、无腐蚀性、无毒性、无不良副作用。 8、经济。低浓度也能保证药效。 奥克泰士养猪场应用 带畜消毒 带畜消毒是对饲养着的畜禽的舍内一切物品及畜禽体、空间用一定浓度的刺激性小的消毒剂进行喷雾消毒。以清除畜禽舍内的多种病原微生物,阻止其在舍内积累。带畜消毒是现代集约化饲养条件下综合防疫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控制舍内环境污染和疫病传播的有效手段。雾粒除了和空气中的病原微生物结合以外,还可以与空气的尘埃结合起到杀菌、除尘、净化空气、减少异味的作用,夏季配合通风设备还可以起到降温作用。奥克泰士主要成分为食品级过氧化氢,银离子。因为单一产品很难杀灭病原微生物,长期使用还会产生抗体。食品级过氧化氢银离子复合型杀菌消毒剂,对人、畜无害。甚至可以食用。带畜消毒是最理想的消毒剂。使用奥克泰士带畜消毒,3%浓度稀释后喷洒,使用剂量100ml/m2。空气消毒,3%浓度稀释后喷雾,20ml/m3。 人员及车辆消毒 养殖场的大门必须设置消毒池,池宽应与大门同宽,池长应是车辆轮胎周长的2倍以上深度以能淹没轮胎为宜约20~30厘米。有条件的养殖场还可以在门口配备高压水枪对车底车身进行全面消毒。生产区与办公区之间设置沐浴室、更衣室、紫外线消毒室。所有进出养殖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并做好登记。使用奥克泰士3%浓度稀释后喷洒,使用剂量100ml/m2。空气消毒,3%浓度稀释后喷雾,20ml/m3。 饮用水消毒 养殖场一般自备深水井,消毒一般选用氯制剂、碘制剂和二氧化氯等,这几种消毒剂杀菌能力强、杀菌普广、不会与水中的无机或有机质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有害物质而且残留小。饮水设备要经常清洗水垢避免产生堵塞等影响动物饮水不均。使用奥克泰士可按照50ppm浓度(每1吨水中加入50克奥克泰士)稀释,无间隙连续使用。可以对饮水消毒杀菌,防止生物膜和污垢在管线中沉积,降低禽畜发病率,减少或停止抗生素和药物使用。 粪便及动物病死尸的消毒 使用奥克泰士3%浓度稀释后喷洒或浸泡,使用剂量100ml/m2,作用时间30分钟—4小时。此法经济有效能杀灭一切不形成芽孢的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卵。经过此法处理的粪便发酵腐熟快肥效好。堆料内不能只有粪便还应加入稻草等含有有机质丰富的物质,使用垫料的养殖场可以顺便使用垫料代替。堆料的湿度一般控制在50~70%。堆肥时间要充足必须腐熟后方可施肥,一般夏季1个月,冬季2~3个月。 济南辰宇环保科技限公司提示:养殖场冬季怎样消毒最有效 1、冬季舍内湿度大,消毒时可以适当加大消毒溶液的浓度而减少每平方米的喷药量。 2、冬季消毒时禁止直接对着动物身上喷洒,要把喷枪呈45°向上喷洒,喷洒的药液要挨着天花板,然后自由下落,药雾在自由下落过程中,把舍内空气中的粉尘和病原微生物带到地面上,这样的消毒才是有效的消毒。 3、冬季舍内保温很重要,但是通风比温度还重要,通风也是很好的消毒,通风有以下好处:(1)、增氧、减少舍内有害气体; (2)减少舍内病原微生物; (3)减少舍内粉尘; (4)减少舍内湿气。 总结 消毒工作是规模化养殖场综合性预防疫病的一项重要措施。只有做好全面的消毒工作,才能取得良好的疫病预防效果。推进养殖场科学合理的消毒工作对防控疫病、治理污染实现绿色环保养殖、推广养殖生态化、标准化极为重要。一个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良性循环的养殖业才是健康的养殖业。 ????
养猪
养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