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养殖农场注册入口,注册养殖农场
养殖家庭农场注册条件
根据国家政府部门规定,如果需要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个人,无论是自己土地或他人租凭土地,不管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规模化养殖项目申请,然后进行审核备案。备案条件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方面:
第养殖场用地必须是15亩以下的非基本农田土地。养殖场须办理相关的环保手续。
第具体规定为:规模在50头(猪、牛、羊等)以上的在县环保局办理,50头(猪、牛、羊等)以下的在镇政府办理。
第同时养殖场必须建标准的化粪池,消毒池,围墙等环保设施。养殖场须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办理程序是:本人申请,镇兽防站签意见盖章,镇政府加盖印章,县畜牧局审批发证。
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有关手续完备后,及时做好土地变更调查和登记工作。因建设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根据规划布局和养殖企业或个人要求,重新相应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依法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养殖家庭农场注册条件,规模
比如比如中山市家庭农场的规模要求:
1、从事粮食作物生产为主的,土地租期5年以上,经营面积50亩以上;
2、从事水果生产为主的,土地租期10年以上,经营面积30亩以上;
3、从事蔬菜生产为主的,土地租期3年以上,经营面积15亩以上,或年收入10万元以上;
4、从事畜禽养殖为主的,肉畜年出栏500头以上,肉禽年出栏10000只以上,蛋禽年存栏1000只以上;
5、从事水产养殖为主的,鱼塘租期5年以上,经营鱼塘面积50亩以上;
6、其他从事种养结合等多种经营的,土地租期5年以上,年收入10万元以上。
家庭农场投入资金大概是多少?
不同的规模,不同类型在投入的资金上是有差异的。般情况下,100亩左右的家庭农场较为普遍;300—400亩左右的为中型家庭农场;600-700亩左右的为大型家庭农场。
从家庭农场生产投入来看:
100-200亩:亩均投入1343元;
350-100亩:亩均投入1086.84元;
500亩以上:亩均投入1402元。
所以,家庭农场需要适度规模才能实现规模效益,但不是越大越好。规模过大,效率可能反而下降。从调查样本可以看出,经营面积在100-200亩的亩均收益最高,200-300亩的次之,500亩以上的平均盈利最低
养殖家庭农场注册条件要求
养殖场用地必须是15亩以下的非基本农田土地。
养殖场须办理相关的环保手续。具体规定为:规模在50头以上的在县环保局办理,50头以下的在镇政府办理。同时养殖场必须建标准的化粪池,消毒池,围墙等环保设施。
养殖场须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办理程序是:本人申请,镇兽防站签意见盖章,镇政府加盖印章,县畜牧局审批发证。
家庭农场种养结合注册条件
到当地农业农村局申请,由农经管理站确认批准。
家庭养殖农场注册资金
养殖家庭农场规模没有具体要求,要求适度规模经营,应根椐资金丶饲料来源丶技术丶劳动力丶污染处理等综合确定。如养牛应在50一100头丶养猪200一500头丶养鸡或鸭5000一10000只丶蜂在200箱左右等。
小型家庭养殖农场申请条件
小型家庭农场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农村户籍或者具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然人。
2、家庭农场主要的劳动力以本家庭为主,无长期雇佣工人,或者长期雇佣工数量不超过本家庭务工人员数量。
3、申请者的收入应以农业收入为主,并且净占比要超过80%以上。
4、农场经营者应接受过相关农业技能培训,经营范围以谷物、蔬菜、水果、园艺作物或其他农作物种植以及水产养殖为主要经营项目,可以种养结合或兼营相应的农场休闲观光服务。
5、家庭农场的土地经过流转过来的,应在合法的基础上并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6、申请登记的家庭农场应具备一定的土地经营规模。从事稻谷、小麦、玉米等谷物种植的,土地经营规模应为100亩以上。
从事蔬菜、水果、园艺作物或其他农作物种植的,土地经营规模应为30亩以上;从事水产养殖的,土地经营规模应为50亩以上;从事种养相结合的,其土地经营规模应当达到上述标准下限的70%以上。
养殖家庭农场注册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必须是农村户籍或者具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然人。
2、劳动力以本家庭成员为主,无长期雇佣工人,或者长期雇佣工数量不超过本家庭务工人员数量。
3、申请者的收入应以农业收入为主,并且净占比要超过80%以上。
4、农场经营者应接受过相关农业技能培训,经营范围以谷物、蔬菜、水果、园艺作物或其他农作物种植以及水产养殖为主要经营项目,可以种养结合或兼营相应的农场休闲观光服务。
5、家庭农场的土地经过流转过来的,应在合法的基础上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6、申请登记的家庭农场应具备一定的土地经营规模。
一般情况下,申请注册家庭农场,是由乡(镇)政府对辖区内成立专业农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县(市)农经部门复审,经复审通过的;报县(市)农业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由县(市)农经部门认定其专业农场资格做出批复,并推荐到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怎么申请家庭养殖农场
拿着申请书、资金来源和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书去专门的主管部门申请即可。
如果是搞特种养殖的,最好先去省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待同意后再报农业部门核定,核定后,再去专门部门申请,这样可少走些弯路。
办理步骤:先去环保局管理科领取一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咨询表,把内容填写清楚,拿着这份材料、建设项目的位置、周边具体情况、土地合同等去环保局保卫科提交材料,然后等环保局出报告,亲自到现场勘查,待勘察通过且审批通过后,就可拿到这个证书了。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养殖的项目涉及水土保护的,还需出具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若是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需出具渔政主管部门意见,所以具体的情况要去环保局问清楚,争取一次搞定。
家庭农牧场注册条件
申请注册家庭农场,主要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具有农村户口(即非城镇居民)。
二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也就是说,无常年雇工或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
三是以农业收入为主。就是:农业的纯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80%以上。
四是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并相对稳定。
五是家庭农场经营者受过相应的农业技能培训。
六是家庭农场有生产经营记录。
七是对其他农户开展农业生产有示范带动作用。
凡是符合家庭农场认定条件的农户,可向当地乡(镇)农技推广部门提出申请,由农技推广部门组织人员现场勘察认定、填写(家庭农场认定申请表》,并签署意见。
农户持签署意见的《家庭农场认定申请表》,向所在地工商分局(所)申领营业执照。对此,我们将积极简化审批程序,为家庭农场注册登记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养殖业可以申请家庭农场吗
家庭农场申请条件:
1.土地流转以双方自愿为原则,并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2.土地经营规模:水田、蔬菜和经济作物经营面积30公顷以上,其他大田作物经营面积50公顷以上。土地经营相对集中连片;
3.土地流转时间:10年以上(包括10年),部分地区要求5年以上;
4.投入规模:投资总额(包括土地流转费、农机具投入等)要达到50万元以上;
5.有符合创办专业农场发展的规划或章程。
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的明确,对一味追求土地经营规模、资本雇工农业变身家庭农场等现象有了更好的整顿,有效避免了“冒充”家庭农场的现象。这对我国家庭农场健康快速的发展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养殖家庭农场注册条件有哪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14]1号)精神,规范示范家庭农场的创建与管理,充分发挥家庭农场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家庭农场是指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示范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符合主体明确、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生产标准、效益明显等标准,并经工商注册登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第四条 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的认定,坚持“自愿申报、逐级审核、公平公开、择优认定”原则。认定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实行动态监管。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示范家庭农场创建、申报和动态管理。省农业厅负责省示范家庭农场的认定和管理。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六条 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原则上从省辖市、直管县级示范家庭农场中产生,工商注册登记时间不少于1年,从事专业生产2年以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主体明确。当地农村户籍、或回乡在农业领域自主创业的大学生领办、创办的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其主要从业人员为家庭成员,且不少于2人,相关生产管理制度齐全,实行财务核算管理。农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80%以上。
(二)规模适度。经营规模与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相适应。经营土地的流转年限不少于5年,并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流转期限内不得转包;从事粮油生产的土地面积集中连片200亩以上,设施蔬菜(含瓜果,下同)在50亩以上或露地蔬菜在100亩以上;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的畜禽养殖标准为,生猪年出栏500-5000头,奶牛常年存栏50-300头,牛年出栏200-500头,羊年出栏500-3000只,蛋鸡常年存栏10000-50000只,肉鸡年出栏50000-100000只。对于申请家庭其他种养类按照当地县级农业部门认可的规模经营标准。
(三)管理规范。有固定的经营管理场所、规范的管理制度,管理职责明确,落实到位。各项管理制度全面,建立生产日志档案,按照农场各项制度和生产标准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有规范的生产(初级加工)、销售记录和财会制度,能真实反映农场生产经营状况。
(四)生产标准。生产设施装备与生产规模相配套,机械化水平较高或接受较高的社会化服务。实行标准化生产,生产记录齐全,产品使用或注册品牌,质量可追溯;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和禁止行为规定,生产经营活动诚信守法。从事畜禽养殖的家庭农场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畜禽养殖登记备案。拥有自主品牌和注册商标的予以优先推荐申报。
(五)效益明显。土地产出率、经济效益提升明显,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市、区)农民人均纯收入20%以上,对周边农户具有示范带动效应。
第七条 申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须提供以下材料:
1.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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