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养动物有什么好处,圈养对动物的危害
事实上许多动物都因其原有栖息环境与动物园的人工圈养环境差异太大,而逐渐被国际保育界点名为“绝不适合”圈养的动物,例如北极熊及大象,即便是人工繁殖的后代大象,也因为动物园根本无法“复制”其惯习环境,而被列为不应被圈养的动物。英国爱丁堡动物园即是第一个率先发起不圈养大象的动物园。
2. 动物园引进动物之后,往往以能够繁殖后代为荣。然而“人工繁殖”野生动物成功,并不代表野外“复育”成功。许多动物园甚至因不当繁殖过剩,为了解决过剩动物问题,竟藉机贩卖动物,如台南顽皮世界野生动物园,便曾在园区公然贩售鸵鸟、迷你马及雪貂等动物;或者藉口要开辟保育中心而将动物迁往他处,变相设置新
的动物园,例如台北市立动物园搬迁动物到台东池上。
3. 动物园虽然被列为“社教机构”,但实际上却是不折不扣的商业营利机构。过去曾发生云林天元庄野生动物园营运不善,业者竟一走了之,丢弃园区内老虎、花豹、熊等保育类野生动物不管,任其饿死,而县府主管机关更没有查核机制,以致事件发生后,竟无人知晓,不仅保育类野生动物饿得奄奄一息,更造成生态或是社区安全的威胁,最后还是得由野生动物保育主管机关农委会花费大笔公帑替这些倒闭的动物园收拾烂摊子。
4. 任何人都可以打着“教育”名号,任意设置动物园,完全罔顾动物生命福祉及公共安全问题。五月初,北市府委外经营的儿童交通博物馆,未经核准即引进动物计画办理“生态园区”;最后发生八只鸵鸟与二只鳄鱼因不胜环境及人为惊扰而相继逃出园区“逛街”事件,造成社会哗然。事件爆发后的动物处置问题,更造成对动物生命的伤害,台湾“动物园”随意滥设、“没有适当法令规范”的结果,最后造成负面的社会教育,倒楣遭殃的不仅是动物,也常伤及员工与游客。
5. 动物福利完全被漠视。动物园长期以违反野生动物栖息环境和自然习性的方式禁锢动物,台湾各大小动物园对动物福利的危害可说“罄竹难书”,许多动物因被饲养的环境恶劣,而发生各种身心疾病。为能加强改善现有圈养动物的福利,台湾极需要一部以动物福利为主旨的“动物园法”。
许多国家或地区都订有独立的“动物园法”,包括加拿大、美国、英国、纽西兰、澳洲新南威尔斯、欧盟部分国家及哥伦比亚、巴布亚新几内亚、印度等。立法原则大致为:
1. 饲养野生动物的场所应为一特殊之经营型态,其经营需符合动物福利与人类之安全。
2. 每一物种与个别动物都有相异之需求,设施与管理应符合不同物种或动物之特殊需求。
3. 园内之设施及经营管理纪录需保存完整并每年提交主管机关审查。
4. 主管机关有随时至现场查核、监督或调阅相关纪录之权责。
5. 主管机关得要求经营者提出改善方案或紧急措施,以提升动物福利,保障员工与游客之安全。
民间团体因此呼吁政府--除了应尽速订立“动物园法”,规范动物园设置之申请程序与条件、经营管理之监督与查核以及善后计画方案外,并应设立“圈养动物福利委员会”,审查各动物园对各类动物的进口、繁殖计画,并加强改善现有各大动物园圈养动物的环境及福利问题。
养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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